2月1日,趙冬苓編劇的《無所畏懼2》正在播出當中。在該劇已經播出的劇情內容當中,再次出現編劇趙冬苓式的神邏輯。趙老師的這些神邏輯,在該劇的第一季當中便已經被廣泛群嘲,到了第二季當中,趙老師依舊沒有知恥而後勇。我們來看看出現神邏輯的劇情內容。
《無所畏懼2》已經播出的劇情當中,有一位老太太,家里有錢,同情一個賣保健品的女同志,還把這位女同志認為了干閨女。結果,連續多年,這位女同志向老太太借款幾百萬元。等到老太太缺錢的時候,朝干閨女要債的時候,干閨女不給了。因此,老太太憑借這些借條,找到律師,上法庭,追討欠款。
本來,這是一個“今日說法”類節目的固定低端選題,已經在廣大的司法科普類的節目當中被說爛了。但是,趙冬苓編劇繼續拿出來用,而且,還搞出了自己違背法律常識的劇情敘事內容。上法庭,法庭必然判決這位女同志還錢啊,這沒說的。但是,趙冬苓編劇想出了一個所謂的小妙招。
什么小妙招呢?讓這位賣保健品和放高利貸的女同志,和自己老公離婚,並且把自己的所有財產都轉移給自己老公。這一招使喚出來之後,女主角團隊就被致命一擊了,沒法讓這位女同志還債了。法院即便是判決了,這位女同志也沒錢還了。沒有看過《今日說法》等司法科普類節目的低端觀眾,可能就被趙冬苓編劇迷惑了,以為這一招是真的高明了。
實際上,這是《無所畏懼2》的編劇趙冬苓並不懂法律常識,才造成的錯誤敘事。賣保健品和放高利貸的這位女同志,向老太太借錢,雖然是自己寫的欠條,但是,大量的錢款,都是在這位女同志和自己老公婚姻關系存續狀態之下完成的,這些錢,也都是用在他們夫妻的共同生活和公司經營上了。因此,這是他們夫妻的共同債務。
夫妻關系存續狀態當中的共同債務,即便是離婚了,也需要他們共同承擔。關於這一點,我們只要略微檢索一下,就能夠得到專業的司法答案(以下內容,為智能AI回答):
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後可以由一方承擔,但這種約定只在夫妻之間有效,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具體操作和法律效應
內部約定: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由一方承擔全部或部分共同債務。這種約定在夫妻內部是有效的,即承擔債務的一方可以在償還債務後,向另一方追償其應承擔的份額。
外部效力:然而,這種內部約定並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即使在一方承擔了全部債務,債權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償還。
債權人同意:如果債權人在債務產生時已知曉並同意夫妻間的債務負擔約定,那么該約定對債權人也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的分配原則
共同償還: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個人債務:個人債務則由債務人個人承擔,配偶無需負責。判斷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一般依據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等。
通過以上解釋,可以看出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後可以由一方承擔,但這種約定只在夫妻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
其實,在電視劇《無所畏懼2》的創作當中,但凡趙冬苓編劇通過智能AI問一下,都不會搞出這么胡扯的劇情來。這位借錢的女同志,轉移財產,並且離婚,讓自己成為啥也沒有的人,就可以逃避還錢義務嗎?顯然不是。趙冬苓編劇把法庭當吃素的了,把女主角們這些專業律師當吃素的了。
趙冬苓編劇在《無所畏懼2》當中,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她這么寫,幾位女律師,開始調查放高利貸的這位女同志公司違規放債的問題,並且拿這些問題來威脅這位女同志還錢。話說,如果搞威脅有用的話,直接搞不就得啦,何必還搞什么上法庭呢?您是司法劇啊,不是權謀劇啊,趙冬苓編劇!
《無所畏懼》系列劇之所以是爛劇,主要便是因為,趙冬苓編劇講的每一個司法故事背後,基本上都是神邏輯,都是不符合基本的法律常識的。在正常邏輯之下,趙冬苓講的這些故事,不成立。因此,這些故事,只能在趙式神邏輯當中,才能成立。一把歲數的老編劇,無法建立正常的、通順的敘事邏輯,這是一件蠻丟人的事情。(文/馬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