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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2第15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善待动物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善待动物
  吴兢
  不久前,安徽界首的一位朋友给笔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当地的一些屠户为避“狗肉有毒”之嫌,在大街旁当众宰杀活狗,其场面甚是血腥残忍;那些在一旁尚未被宰杀的活狗更是紧张不安……
笔者听后,甚为动容。
近一段时间,“动物福利”这个尚不为大众所熟悉的新名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动物福利”这个名词,听起来有些绕口,说白了,主要就是让动物有一个宽松的生活和生存环境,饮食正常,无疾病,无心理紧张压抑,不受痛苦伤害等等。除了要善待珍稀濒危动物外,即使是对鸡鸭猪羊等免不了成为人类盘中餐的家禽,“动物福利”至少也应该让它们在活着时不会受到恶意虐待,在被屠宰的过程中少受、免受痛苦。有资料表明,如果动物生活在肮脏的环境中,生长在紧张压抑的心理下,或者在痛苦和恐怖中被宰杀,这样的肉,对于食用者同样不利。所以,“动物福利”,也是人类的福利。
  从1822年英国诞生世界上第一部反虐待动物法案到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都相继出台了法律来保证动物的基本福利,禁止虐待和无故伤害动物;而对动物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也规定得十分具体。比如有的国家便立法规定,动物在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按时喂食和供水等等。
  希望人类文明的光辉更多地照在动物的身上。像当众宰杀、活剥动物这样残忍的事情,永远不再发生。
  善待动物,便是善待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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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地处江西、福建两省交界的江西省会昌县永隆乡,由于派出所民警办案认真、法制宣传长抓不懈,连续6年未发生刑事案件。图为不久前民警们在水洲村向村民们宣讲法律知识。肖荣祯 摄

青岛两级法院的错案率低于万分之五 在全国率先实行审判长合议制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马拉松案件” 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申诉案件听证制 为公正司法献忠诚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律长镜头

  ●青岛两级法院的错案率低于万分之五
●在全国率先实行审判长合议制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马拉松案件”
●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申诉案件听证制
为公正司法献忠诚
  张庆申 张杰
  这里记录着一个优秀的法院的足迹——
  1995年以来,连年被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标兵单位;先后两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严肃执法先进单位;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2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最高奖励——集体一等功……
这个黄海之滨的优秀法院,就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从队伍建设到各项审判工作;从各项管理到装备建设;从执法活动到各项竞赛;从法院系统到党政各部门;从综合评比到单项评比……他们都辛勤耕耘,取得一流业绩。一切为了司法公正,这是他们共同的心声。
  标准定位
公正司法 取信于民
  公正,是群众对人民法院信任的基础。为解决办“关系人情案”和办案不公的问题,青岛法院自1995年起便率先推出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审判监督机制,推出从严治院、一岗双责、严格规范审判管理等多项硬制度,从而使青岛两级法院的错案率迅速降至万分之五以下,审判的公正性显著提高。
  为解决当时群众反映强烈的“马拉松案件”的问题,青岛两级法院连续3年开展集中清理积案工作,下决心解决超审限结案的现象并制定了严格的审判管理规定,实行微机跟踪管理,对将要到审限的案件承办人发出警告,督促及时结案,并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的办事人进行严格的查办处理。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超审限现象得以彻底解决,办案效率也大大提高。
  群众信访申诉,也是涉及百姓利益的大问题。从1995年起青岛两级法院办案数量便以20%多的幅度递增,近两年每年办案数量达10万余件,涉及几十万当事人,其中群众信访申诉的总量也随之增加。青岛两级法院自1998年起组织了大型的两级法院院长公开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上访及上访老户的问题,对上访案件统一登记清理,交由相关的庭室和基层法院办理,实行集中督办制度逐一落实问题,使群众信访得以有效解决。如今,他们建立了每周二院长接待制度和庭长预约接访制度,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使群众信访数量大幅度下降。
  审判长合议制
一场最广泛最深刻的改革
  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改革审判方式势在必行。青岛中院院长任群先看得很远:“如果不触及审判权的调整,我们的审判方式改革将永远在浅层次徘徊。如果法官队伍不改变,保证司法公正就会成为一大难题。”
  正是这种深层次的思考,促进了更深层次的改革。青岛中院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审判长合议制,如一块巨石投向了平静的湖水,在全国司法界激起了浪涛。以确定法官员额、遴选优秀法官、法院队伍不同序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现在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事了,但1998年青岛中院进行这项改革的时候,全国尚无先例,这种探索需要一定的勇气和智慧。
  这是在宪法、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一场最广泛、最深刻的改革,改革涉及8个审判庭的110多名法官。全院根据案件量核定了各审判庭的法官名额,决定配备33名具有审判长资格的优秀法官。个人自荐、专业考核、公开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根据个人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青岛中院遴选出的33名具有审判长资格的优秀法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16人,大专学历的17人;年龄在40岁以上的有6人,年龄最小的只有31岁。遴选上来的具有审判长资格的选任法官,主要职责是开庭审理和裁判,审判权和裁判权真正合二为一,而开庭前的一切事务则交由助理法官处理,由此解决了审判主体的层次划分和行使审判权的阶段分工问题。
  审判长合议制明显促进了司法的公正、效率。青岛出租汽车公司职工孙某与第二人郝某出租车转租纠纷案,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具状上诉。青岛中院受理后公开审理,整个庭审判决仅用了80分钟。面对维持原判的判决,孙某口服心服却又不无惊讶:“该说的话都说透了,但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判决!”
  铁的队伍
“紧箍咒”常念
  “你今天按‘公正、依法、守纪、勤奋、热心、耐心、细心、文明’的要求做了吗?”“谁为法院增光添彩理应受到大家尊重”“谁为法院抹黑请自动下岗离职”……在青岛中院的办公楼内外,这样的警示标语随处可见,在法官们忙碌的身影面前,这些警示牌冷静地矫正着每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提醒执法者要做到司法公正。
  和其他法院的情况一样,青岛中院的法官们也时时面临着金钱、权力甚至女色对法官操守和公正裁判的挑战。如何构筑起坚实的反腐防线,让天平永不倾斜,始终是青岛中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运转中的链条总是在薄弱处断裂,战场上的防区也最容易从结合部突破。青岛中院从这样的一般规律和法院工作特点出发,注重抓好关键时机和重点环节的廉政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每当召开全院大会,领导们总要给全院人员“打个预防针”,反复要求大家对自己要“掌好舵”、“过好关”。新年伊始,该院的第一个重要会议,都是党风廉政建设会。
  抓廉政,靠教育,在思想上常念“紧箍咒”。如今,青岛中院的法官们人人都有一册《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为的是让警钟在大家耳畔和心中长鸣。
  抓廉政,靠制度,从管理上筑起“防火墙”。早在1994年,青岛中院就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在规范和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今天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先后有数名法官因为办错案受到了处分。
  抓廉政,靠监督,把审判权置于“阳光下”。近年来,青岛中院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多管齐下抓好廉政监督工作。他们成立了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天平热线”值班室,实行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申诉案件听证制度等。

立法:遏制过度包装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视角

  立法:遏制过度包装
  王小林
  当前,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常可见到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重形式,轻内容。过度包装就是典型的例子。厂家宣称:先推销形象后推销产品是商品促销的一种手段。不少厂家还美其名曰这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经济规律,没有从根本上正确处理价格与价值的辩证关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对于过度包装,许多国家都从环保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以重典乃至立法来施治。比如韩国,就明确规定:“过度包装”属违法行为。因而,对物品包装在整个商品所占的比例和层数,都有相应的严格限制,还经常对市场上的商品包装进行检查,对精简的包装予以奖励,对过度包装的商品予以罚款。再比如德国,10年前就开始倡导商品的“无包装”和“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和能循环利用或再生,从而节约资源和能源。因此,如果厂商对商品进行一定包装,就须缴纳“废品回收费”,而消费者若想扔掉包装,就要交纳“垃圾清运费”。在我们的一些企业互相攀比、大打包装战的同时,一些国家纷纷倡导本国的企业推行全套的“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并将之视为一种“深刻的产业革命”,譬如绿色产品、绿色管理、绿色物流、绿色设计等。瑞士最大的零售公司米格罗斯公司就研发出一种专门检测生态平衡状态的电脑程序,可以随时标示出相关厂家的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到垃圾清运等各个过程对空气、水、土壤的污染情况,只要它不符合生态平衡标准,公司就拒绝进货。
  当然也不是说我国对过度包装就听之任之,我们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治理措施。比如,我国消协就明确提出,只要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商业欺诈”。然而这类规则的威力十分有限,刚性远远不够,亟待尽快制定专门治理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硬举措强力推行,这才是治标又治本的好办法。

景德镇巡警动态接警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景德镇巡警动态接警
  本报讯 江西省景德镇市警方大力进行公安巡警勤务制度改革,采用“全警上路”方式,实行全方位巡逻、全天候巡逻、执法巡察,把巡逻与接警、处罚、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受到广大市民欢迎。自去年实行动态接警以来,巡逻接处警1.7万余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崔小军)

绵阳铁警80%会讲英语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绵阳铁警80%会讲英语
  本报讯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对铁路民警的更高要求,成都铁路公安处绵阳车站派出所利用工作之余,积极组织民警学习英语、电脑和普通话。通过近两年的学习,派出所56位民警中,80%以上能进行日常英语会话,90%以上会电脑操作。(陈来友)

法官的情感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法官的情感
  聂晓莎
  听父母讲,我小的时候,只爱笑不爱哭。在成长过程中,我也是笑比哭多。
  然而做了法官之后,我却数次被情与法的冲突激荡着。在经济庭做审判员时,个案中很少搀杂着个人感情,因此,我办案充满理性;而在竞争上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后,我办理了几十起民事案件,其中几次,当事人对法律的依赖之心却让我不禁流下眼泪。
  不久前,我刚刚审理终结了胡先生与司女士的离婚再审一案。案件并不复杂,仅对他们夫妻婚姻解除前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再审判。由于原审审判员在1996年审理该案时,对双方当事人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未查清,造成本该属于夫妻俩共同所有的房屋,错认定为归胡先生原工作单位所有,导致司女士居无定所。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屋归司女士所有,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再审案件满意。
  庭审后,司女士这位60余岁、满头白发的花甲老人,眼睛湿润、双手颤抖、反复端详着再审调解书。她声音沙哑地对我说:“我们夫妻共同生活了40余年,最终老头嫌弃我,与我离了婚。这给我的打击太大了,我死的心都有啊!现在,房子归我所有了,我的生活有了着落。这叫我如何答谢你们才好啊!你让我看到了一个真心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官。”
  望着司女士几步一回头,几步一挥手,缓缓走出法院大门口,我的鼻子一酸,热泪禁不住地涌了出来……每次品味“人民法官”这一崇高的称呼,我的心都是暖暖的,也是沉甸甸的,这份沉重是法官的责任、人民的重托。
  为了给更多的人们息诉解纷,为了我一生酷爱的审判事业,更为了我们祖国母亲的强盛,我愿用我的一颗女人心去关爱人民,更愿用一颗女法官的心,在公正和廉明的审判席上无私无悔地拼搏和奉献。
  法官亦流泪,为了对国家——公正执法的执着,为了对人民——鞠躬尽瘁的情感。(作者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

把好心中那道防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把好心中那道防线
  吴忠成
  法官是身着法袍的普通人,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普通人,手中掌握的审判权,就像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可以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个人捞钱的工具。我从部队转业到法院一直从事经济审判和执行工作,经常与钱财打交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体会最深的是必须时时刻刻把好心中那道防线。
  如何对待金钱,有两件事我永生难忘。一件是1985年我响应祖国的号召,踏上南疆老山前线。我们班一位年仅
  18岁的新战士,在下山取水途中,不幸踩响地雷,一条腿被炸掉,并飞出十几
  米远,年轻的生命永远地留在了南疆。就在他牺牲的前一天,在闷热潮湿的“猫耳洞”中,有位记者采访他:“如果老山顶上有块金子,你想去拿吗?”战士回答说:“金子虽好,但买不来我的生命。”记者又问:“怕炸弹不要金子,守界碑你就不怕炸弹吗?”战士回答说:“这块界碑代表着祖国的尊严,我宁可用生命保卫祖国的尊严,而不用生命去换金子。”
  一件是我刚到法院工作不久,兄弟单位的一名年轻有为的法官,因向当事人索要几千元钱而被依法判刑。目送带他去监狱的囚车,我想了许多,想了许久。是什么导致他走向深渊呢?不是别的,是金钱,是不义之财。
  此后,在我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战场上那名新战士对黄金的态度时时提醒着我,兄弟单位那名法官的可悲下场时时警示着我。如果自己经不住考验,一失足成千古恨,如何面对老山牺牲的战友,如何面对家乡父老妻儿,如何报答组织的培养、领导的教诲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身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先后办理经济纠纷案件近800件,执行案件300多件,涉案标的额上千万元,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无一起错案。
  (作者系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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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从去年8月初开始,为了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湖北省巴东县多个部门联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查扣报废、病险车活动,共查出各类病险车辆100多台,并集中销毁。图为报废车被彻底销毁。郑君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人违章要受罚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之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行人违章要受罚
 朱忠保
  最近,有两条关于行人违章的消息引人关注: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份数据表明,截至今年1月25日,短短25天时间,就有26人因为违反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而死于交通事故,一天就至少有一个人死于交通事故。行人违章,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另一则消息则是,从1月29日起,山东青岛市交警部门开始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处以罚款。规则实施第一天,就有120名行人因违反交通规则分别被处以5元的罚款。这是该市在交通管理中,打破只处罚司机不处罚行人惯例的新举措。去年,该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302人,通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行人乱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笔者以为,对违章行人严格执法不单可以对改善交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而且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直接体现。
  一直以来,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交警部门往往严格执法予以处罚;对于违章行人,交警部门则往往予以忽视,未进行处罚。由于没有处罚行人,从而误导行人,使群众误认为行人违章不会受罚,于是有更多的行人“放心大胆”地违章。其实,国务院早在1988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最高可处以5元罚款。但因为社会普遍认为:在机动车和行人之间,行人是弱者需要照顾,不能处罚,所以多年来执法者没有认真执行。同时,在现实生活中,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比较普遍,人数众多,因为法不责众,交警也管不过来,使得这一规定形同虚设。
  忽视对行人违章的惩治,既对机动车司机不公平,又纵容了行人违章,造成道路交通不畅,引发更多的交通事故。说得严重些,这也是一种对人民群众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法律面前,没有所谓的弱者和强者,人人都平等。只有既处罚违章的司机,又处罚违章的行人,谁违章就罚谁,才能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首例“一一○”不出警 行政赔偿案一审终结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首例“一一○”不出警
行政赔偿案一审终结
赵江波 刘仕方
导读:人民的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之徒的侵害,警方却漠然视之。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的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警察形象的受损,还有相应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卢氏县公安局的教训,值得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汲取。
  日前,我国首例“110”接报不出警行政赔偿案由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一审终结,被告卢氏县公安局因行政不作为被判令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1.25万元。
  2002年6月26日凌晨3时左右,在卢氏县某招待所住宿的栾川籍个体老板吴某半夜起来,突然听到楼下“砰”的一声巨响,他透过窗玻璃吃惊地发现:在对面十来米远的卢氏县国税局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帘门。吴某当即唤醒了同室的程某,后两人一同敲开了二楼值班室的门,并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老板任某马上拨打“110”报警,而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竟不耐烦地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一分钟后,3人再次拨通了“110”电话报警,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20分钟后,3名盗贼一趟一趟把东西装上了一辆三轮车,然后向南逃窜。
  卢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氏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不出警,有违职责,属行政不作为,理应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但店主本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商店,也应对损失承担对等责任。

毒害小偷也违法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毒害小偷也违法
曹斐
导读:小偷偷人财物,理应受到惩罚,但实施制裁的主体必须是执法机关。生活中,毒打小偷等类似的行为时常发生,这在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却行不通。毕竟,小偷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民维权要切记——依法进行。
  邹山志怎么也没想到,惩罚小偷,为民除害,居然也犯了法!邹山志是河南省淅川县农民。2002年夏天,他发现自家菜园里的南瓜先后被小偷偷去。为了惩罚小偷,7月20日,邹山志将用来毒跳蚤、臭虫的农药甲胺磷注射到菜园里3个较大的南瓜里面,并在地里插上“有毒”字样的警示牌。25日早上,同村村民邹旭清一家四口及其侄儿邹俊东在吃了偷来的南瓜后全部中毒,一个个头晕眼花,倒地呕吐不止,幸亏邻居发现得早,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脱险。2002年12月20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邹山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村委会没有行政处罚权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村委会没有行政处罚权
刑童
导读: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依照法律授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部门才有权行使行政处罚权。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一级行政部门,无权处罚,也不能擅自设立罚款的项目和标准。要管理好农村的各项事务,村委会切记的是要依法进行,单靠设立和实施罚款是管不住乱砍滥伐的。
  2002年8月15日,江西省铜鼓县大段镇神口村村民时某在无自用材砍伐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到本镇东风村某村民家购买木材3立方米,并用车运回家中。东风村委会发现后,依据该村的《村规民约》对时某罚款800元,开具了一张内部往来收款收据给时某后放行。同日,当地林业公安分局没收了时某的木材,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时某罚了款。时某多次要求村委会返还罚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时某无证运木材是违法行为,应当并已受到处罚,但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能设定行政处罚的项目和标准,也没有行政处罚权,对时某进行罚款属于越权行为。遂依法判决东风村委会返还时某罚款8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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