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战争中,经常能看到我军采用昼伏夜出的行军方式:尤其是前五次战役的运动战阶段,志愿军往往以轻步兵武器和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周旋,无法和敌人正面比拼火力。这里似乎有一个问题,建国初期我国的军工生产能力和装备现代化程度虽无法和美国相比,但解放战争中我军火炮数量并不少,怎么就不能多带到朝鲜前线一些,充分发挥火力支援的作用呢?
先来看看战前的国内火炮储备。红军和抗日战争时期,我军装备水平较差,用“小米加步枪”来形容是贴切的。即便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对抗国军的主要打法也是运动战,分割歼敌的战术,和抗美援朝前半段非常相似,也是我军在火力不足情况下的法宝。经过3年多解放战争缴获以及东北地区日械遗留火炮的补充,到解放战争末期我军已经拥有各型火炮超过2万门,不乏美式榴弹炮,105毫米口径为主,另有少量155毫米口径榴弹炮。在当时的军队中,75毫米口径山野炮是主流火炮,迫击炮在各基层战术单位中也十分常用。
1950年我国军工虽不发达,但修理火炮、制造炮弹等工作是可以完成的,我军兵工厂产能在解放战争后半段超过了国民党军,尤其是大连的建新兵工厂,生产的炮弹可以武装东北和华东两个战区的炮兵部队,产能十分可观。既然如此,志愿军出境作战任务艰巨,怎么不多带一些重武器呢?
第一点原因,不是不想带,而是客观条件限制。朝鲜多山地地形,志愿军单兵机动能力是优势,如果在自身机械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带大量重武器到朝鲜,则会减慢行军速度,极易暴露目标。这一点和美军的情况是不同的,美军拥有制空权,能够为地面作战力量提供保护,而我方的重装部队则正好成了对方的活靶子。开篇提到志愿军被迫昼伏夜出,主要就是为了躲避美军空袭,如果再带上笨重的火炮装备,志愿军如何实现有效机动?将使得原有的运动战优势荡然无存,火炮很可能成了鸡肋。
第二点,补给困难。熟悉抗美援朝战史的朋友会清楚,志愿军战士参加一次大战役,需要随身携带大量步枪弹、手榴弹甚至干粮,争取支持一个星期。因为朝鲜半岛南北狭长,只要志愿军稍一前出,补给就会出现麻烦。漫长的补给线加上敌人的轰炸,导致我军打到第五次战役后发现无法将对手赶到半岛最南端,自身给养都是严重问题。这种情况下,更不要说火炮和炮弹的运输了,依靠重武器跟敌人对轰,在战争前期是不现实的。炮弹造出来了,也供不上去。
第三点,即便带了重武器,也发挥不出理想效果,反而会成为作战包袱。我军武器来源于国内战场上的缴获品,火炮口径、射程、保养程度都和美军有着较大差距。即便在理想状态下,志愿军在尚未配备苏式喀秋莎火箭炮的情况下也无法跟美军较量地面火力。朝鲜战场上的美军炮兵以155毫米和203毫米口径榴弹炮为主,杀伤力远远强于我军的“万国造”、小口径山野炮。朝鲜战争前半段我军最需要的其实是空中力量,而非地面火力。这也是抗美援朝前中国一直和苏联方面沟通提供空军掩护可能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