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變局:華夏奠基與融合的三百年》節選(4)
作者:朱暉
齊魯長勺之戰齊軍慘敗之後,齊桓公也算是明白了,齊魯在軍事上其實相差並不大,特別是當對方不講規矩的時候你尤其拿他沒辦法。看來,有時候,武力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途徑。
那么什么才是最好的途徑呢?管仲告訴齊桓公:可以用經濟手段。也就是我們前面提過的貿易戰。
然而打貿易戰,首要一個前提是要有足夠的資金,否則必敗無疑。但管仲改革一向提倡低稅制,比如在重要的農業稅上,齊國兩年才征一次稅,稅率豐年15%,平常10%,歉收之年5%,如遇飢荒,則免稅!而在商業稅上,其關市稅率只有1%到2%。管仲認為,多收稅對國家的財政未必是件好事。首先稅越多,國家要養的基層稅吏就越多,行政成本投入就越大,這不利於政府實行輕資產運作;其次古代的稅收大多是“直接稅”,它是有形的,是直接從老百姓兜里掏錢,有點像明搶,容易讓人民心生不滿,小者轉移財產,偷稅漏稅,大者甚至會造反。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偷之於無形,哦不是,是取之於無形,辦法就是我們前面說的“官山海”。管仲讓政府來壟斷鹽鐵專賣,由此便可“寓稅於價”,把稅收隱藏在生活必需品鹽鐵之中,使老百姓在不知不覺中就納了稅,這種稅就叫做“間接稅”。“間接稅”的好處在於,它可以節省收稅成本(可以少養很多稅吏),並降低納稅人的稅負痛苦,他們既不知情,自然毫無怨言,最終政府的支持率也一點兒都不會下降。
而且,“官山海”的收入,可一點兒不比直接收稅少。
據現代考古發現,春秋是青銅向鐵器過渡的時代,按照《管子》書中記載,當時禮器、兵器、木工用具普遍用青銅(美金),針織用具農具工具則多為熟鐵(惡金)鍛打而成。鐵作為一切工作之工具,是重要生產物資。齊國經濟發達,冶鐵業極為興盛(注1),只要把齊國官營的各種鐵器的價格增加一丁點兒賣往天下,積累起來就是天文數字。
其次,天下每人每日都要吃鹽,鹽是重要生活物資,而當時中原地區除了晉國的河東鹽池,只有齊國臨海專門出產海鹽,其他國家都沒有。
管仲於是給齊桓公算了一筆賬:
當時齊國約有50萬戶200多萬人,中原地區則大約2000萬人口。最保守的估計,至少1000萬人口消費齊國的海鹽。平均每人每月食鹽大概3升(注2),每升只要加價2錢,齊國每月可獲利竟多達6000萬錢,是當時齊國每月稅收收入的兩倍!
這是什么概念?這不就等於“全世界”的人民都在給齊國交稅了么(今日之美國深明此道)!?所以管仲自豪的稱之為“煮沸水以籍天下”,煮沸取之不盡的海水,就可以收取無窮無盡的稅賦,簡直酷斃了。
更妙的是,由於鹽是微量消費品,“全世界”人民並沒有感覺到齊國對他們的經濟剝削,仍然孜孜不倦無怨無悔的為齊國輸送財富。至於在齊國國內,齊桓公因為外貿利潤豐厚完全不用擔心財政赤字,這樣就可以大量減免農業稅與商業稅,實現管仲的低稅制。也就是說,鹽鐵價格的上升,不僅不會加重齊國百姓負擔,反而讓國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這也進一步證明了管仲的“富治思想”,國家發展經濟的目的,就是要讓老百姓手里有余錢,老百姓手里有了錢,才會從官商那里購買生產生活資料,從而又促進生產,形成良性循環。反之如果老百姓的錢都被高賦稅搜刮走了,拿不出錢買東西,市場就會蕭條,就會萎縮,形成惡性循環。
需要指出的是,管仲在齊國搞的是鹽鐵專賣,而不是鹽鐵專營。齊國並不專搞國營工廠,因為管仲認為這樣生產效率不高,而且有傷民生,因為你要是“發徒隸而作之,則逃亡而不守;發民,則下疾怨上;邊竟有兵,則懷宿怨而不戰”(《管子·輕重乙》)。所以不如實行包商政策,也就是將山海資源承包給民間生產,然後由國家統一收購,其具體辦法是“與民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管仲不愧是商人出身,非常懂得如何與百姓互惠互利。一百多年前的周厲王就不懂得這個道理,專山澤之利,結果弄得諸侯與國人皆起而叛亂,將這位失敗的改革家踢下了王位。
事實證明,管仲的包商政策是最符合中國國情的,後世漢武帝為了最高限度的提高財政收入,實行了鹽鐵專營的制度,與民爭利,結果導致國民分裂的惡劣情況,差點讓大漢提前滅亡。而管仲之策,置十抽三,統購統銷,既能讓國家和百姓都能賺取巨額利潤,還能控制鹽業的銷售和產量,進而控制鹽價,這是相當高明的舉措,也是後世封建王朝最常使用的鹽鐵制度。沒想到吧,“資產國有,承包經營”的雛形,在兩千六百多年前,就由管仲首創了。
總之,通過“官山海”政策,齊國在不壓迫百姓的情況下,積累了巨額財富。而有了這些財富,管仲就可以施展其手段,控制它國經濟,進而控制對方的政治,則敵國盡在我彀中,這豈不比辛辛苦苦舍生忘死去打仗輕松得多,有趣得多么?
齊桓公對管仲的提議很感興趣,既可稱霸天下,又不用戰爭流血,簡直就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嘛,這樣好的事兒哪里找去!可是親愛的仲父干爹啊,咱們具體該怎么做呢?
管仲告訴齊桓公:魯國絲織業發達(注3),跟我們齊國有的一拼。現在,我們就要幫他們一把。君王您可以帶頭讓齊國貴族們改穿魯國生產的綈料衣服(綈是一種較厚的絲織品,質地較粗而表面光澤平滑),還要帶動鼓勵全國的百姓都去買,讓魯國人大賺一筆!
齊桓公大為不解:仲父你沒搞錯吧,寡人是要制伏魯國,不是要他們富。而且這樣搞的話,我們齊國的絲織業可以大受打擊了。
管仲笑:君王不聞“預先取之必先予之”乎?我們就是要讓魯國人先占便宜,再來對付他們!至於我國的絲織業,可以由國家收購,絕對不會受影響,而且到時候會有大用處!現在,咱們就先讓國內的絲織品完全依賴魯國進口,這樣一來,魯國的農民就會放棄種田,全去種桑養蠶,或者進城去當織廠農民工……
齊桓公突然一下子跳了起來,叫道:好,就這么辦!
管仲與齊桓公雙手緊握,齊聲發出了陰險的大笑。
很快,齊國成了魯國綈衣的海洋,世人還以為這是一場時尚風潮,完全沒有意識到這竟然是管仲的陰謀。
於是,“made in 魯”的服裝在齊國成為了緊俏商品,價格大漲。
然而,管仲不但沒有提出反傾銷政策,限制魯國絲織品進口,反而派人去跟魯國的商人說:你們給我販來綈一千匹,我給你們三百金;販來萬匹,給三千金。反正越多越好。
魯國的商人懷疑地問:太宰為何要如此?
管仲笑:沒辦法,誰叫齊國百姓喜歡你們的產品呢?反正我們齊國人有的是錢,花都花不完,而且這樣你們的政府財政有盈余,就不必向人民征收農業稅了,我們這是雙贏啊!
為了迷惑這些商人,管仲還收受了他們提成,假公濟私大賺了一筆。
商人們大喜,便開始大量養蠶種桑,並招工開織廠,源源不斷的向齊國輸送綈匹,以賺取巨額利潤。而魯庄公發現紡織品給魯國帶來的貿易順差後,也大喜起來。
——紡織業繁榮,政府的稅收就多,稅收多,寡人就可以大幅減免農業稅,讓百姓們過上幸福的生活,如此國富民強,何樂而不為?
於是魯庄公發布了大量優惠政策,鼓勵全國百姓加入到絲織業大軍中來。
一年後,管仲派人到魯國考察,發現魯國已經經濟泡沫彌漫了。農村人口全都毀糧種桑,城市人口則全改行開織廠,資金不夠怎么辦,找地下錢庄借!以前錢庄借錢,庄主還考慮一下借款人有沒還貸能力,有沒有房產抵押之類的。現在,只要是說借錢搞絲織業的,統統放貸,絲織業現在是穩賺不賠的生意,哪有還不起錢的!
這可真是全民大織魯綈。魯國大城小鎮,幾乎所有車輛馬匹都被用來運輸出口到齊國的絲織品了,街道上的灰土遮天蔽日,如同刮起了沙塵暴,十步之外都看不見人。
農業型大國魯國已被管仲成功和平演變為紡織輕工業“發達國家”了,其經濟發展速度增長的超快,快的都有點難以置信了。
好,時機成熟,魯國人也該為他們的見錢眼開付出代價了,他們怎么也不會想到,這一切的繁榮,都是虛假的,都是泡沫,都是管仲的陰謀!
果然,齊使回來報告完情況,齊桓公於是立刻改穿齊國絲帛,並聲稱極其討厭魯綈,並放開國庫,向老百姓與中原各國低價傾銷之前囤積的齊帛,同時閉關,停止進口魯國絲織品,停止向魯國出口糧食。
兩個月後,上行下效,齊國穿魯綈的人已然絕跡,再過兩個月,中原各國也很少穿魯綈了。
十個月後,管仲再派人去魯國考察,發現魯國已經陷入了糧食極度緊缺的窘境之中,百姓飢貧,民不聊生,魯綈堆積如山變成廢物,絲織廠大批倒閉,魯庄公什么稅都收不上來了,政府財政赤字瘋狂暴漲,庄公無奈,只得趕緊命令百姓改種糧食,但短時間內糧食根本無法收成,結果魯國的糧價竟然暴漲到一千錢,是齊國糧價的一百倍。齊國的商人趁機到魯國高價出售齊國糧食,將魯國之前賣魯綈賺到的錢,加倍賺了回去(注4)。
至此,魯國農業完蛋,經濟崩潰,百姓無法生存只得逃亡,兩年後,魯國民眾有十分之六跑到了齊國。齊國人口大增,越發強盛,而魯國國將不國矣!
齊桓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683年,魯庄公被迫歸順齊國,桓公恩賜了他一些糧食,讓魯國勉強渡過難關。這就是魯國退出春秋大國行列的一個轉折點,十余年後魯庄公去世,慶父作亂,魯國進一步衰弱,就基本上淪為中小諸侯了。而齊國則進一步強大,此後還依樣畫葫蘆,用類似的方法打敗了強大的楚國和宋國(注5),這就叫殺敵不見血,滅國不用刀,事實證明,殺人破國成本大反噬也大,而利用貿易戰控制敵國的經濟命脈,也能將其安排的明明白白。
我的另一本新書《這才是真正的諸葛亮》中,講了三國時的一場貿易戰,這場貿易戰,諸葛亮利用直百錢與蜀錦收割了東吳與曹魏的財富,非常成功,相當高明。但很顯然,如果曹魏和東吳能夠好好地學習《管子》,聯手抵制蜀錦,諸葛亮的日子肯定會相當難過。當然,前提是曹魏和東吳的織錦業也必須足夠發達才行,而曹魏和東吳沒這水平,所以估計也還是很難辦。歸根結底,蜀漢織錦發達,號稱“魏晉以來蜀錦興,錦縷專為蜀有”(朱啟鈐《絲綉筆記》)。齊國則“織作冰紈綺綉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注6)。此二者的絲織產業對敵都是碾壓性的優勢。由此可見,貿易戰最終還是國家意志、產業結構和經濟水平的綜合比拼,這才是蜀漢與齊國成為贏家的原因。
最後說一下,讀史鑒今,研究諸葛亮和管仲的貿易戰,對我們現在中國還是相當有借鑒意義的:
第一,國家重要物資與經濟命脈一定要掌握在我國自己手中。
第二,絕對不能過分依賴進口。
第三,保護民族工業,保護國家自然資源與人力資源不被國外資本家變相掠奪。所謂“得物為勝,得幣為虧。”然也!中國地大物博,資源雄厚,自己不善加利用,反而賤價賣給別國,豈不謬哉?
齊魯貿易戰之後,魯國歸服了齊國。而這時候,齊桓公突然放軟姿態,向魯庄公提出了一項請求,請他幫自己說一門親事兒。
說到底,魯庄公的母親是齊桓公的姐姐,大家親戚一場,不用把關系搞得那么僵。再說了,當年魯國的先祖周公旦與齊國的先祖太公尚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認為他們勞苦功高,故特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雙方幾百年的傳統友誼,怎么能說忘就忘。只要魯庄公乖乖聽話,齊國也不會為難他的。
所以,齊桓公對魯庄公一直都還是很客氣的,因為魯庄公說的這門親事兒可不得了,對方是周天子庄王的女兒王姬,地位尊貴無比,這對齊而言無疑是一場非常重要的政治聯姻。齊桓公做了周天子的女婿,就可以上借天子之勢,稱霸諸侯,號令天下!
齊桓公與王姬的這門親事,為什么一定要魯庄公來主持才行呢?原來這是一個政治傳統。按照周禮,天子將女兒嫁給諸侯,必使同姓諸侯出面主婚,如果天子親自主婚,則會混淆了天子與諸侯的尊卑界限。周公旦是周武王的弟弟,又是周禮的開創者,魯周關系遠超其他諸侯,所以歷代齊侯娶王女,一般都由魯君來說媒主婚。
於是,在這一年冬(公元前683年),齊桓公親自來到魯國,迎娶周王女。
同時,蔡、衛兩個姬姓諸侯也各自送來女兒,作為周王女的陪嫁之滕妾。於是,齊桓公滿載而歸,身後一片鶯鶯燕燕,好不得意,好不幸福。
什么是滕妾呢?原來,在周代,諸侯國君迎娶夫人時,女方往往會把新娘的一個侄女和一個妹妹打包嫁過去做小老婆。與此同時,女方的兩個同姓諸侯國,也各會出一名宗室女子陪嫁,並且每位宗室女子也都有一個侄女和一個妹妹相從(注7)。這樣算下來,諸侯國君迎娶一位夫人,就同時會收納九名女子,這也是滕制婚姻的標准做法。值得注意的是,齊桓公這次所娶的九位貴族女子皆是姬姓,這又與周人同姓不婚的習俗有關。
而周人作為遠古時期思想最先進也最開放的民族之一,他們與殷人與希臘人皆不同。殷商之族,擅長做買賣,好周游世界,為了保證本族的利益與團結,他們同姓而婚(也就是族內婚),禁止外婚(注8);希臘人則崇尚城邦政治,為了保證城邦公民的利益,他們也禁止外婚,一旦發現,子孫幾代都有被開除公民籍的危險。而周族之人則擅長稼穡,喜歡搞武裝殖民(即分封),故有同姓不婚的禁忌——這也是周人總結殷人經驗教訓所致。
在古代,婚姻從來就不是一男一女兩個人的事,而是當時最重要的社會活動,它使兩個家庭或家族緊密地共同追求榮譽與利益。可是,殷人只在同姓中締結婚姻,那如何才能團結、融通異姓異族之人呢?所以每一代的殷王都是好戰之人,這不是他們天生喜歡打仗,而是他們不搞聯姻,就只能單單通過武力來鎮壓異族叛亂。結果最後殷紂王眾叛親離,被周人聯合天下諸侯一起給滅了。西方也是如此,如雅典、斯巴達等古希臘城邦抱殘守缺,不予外邦結婚,結果逐漸衰弱,而鼓勵外婚的馬其頓人與羅馬人則迅速崛起。總之,積極聯姻,海納百川,這是一個成功民族的基本素質。事實上,周人的姓“姬”字,甲骨文的字形就是一位盛裝的女性與一把密齒的長梳子之狀,遠古時這種密齒長梳子的材料往往是貴重的象牙或美玉,足見此字的原意就是貴婦之意(注9)。由此推知,周人的民族特點,一開始就是喜歡將其族的貴婦人嫁予他族,以達到融通血緣、減少爭戰,團結盟友的目的。
正因為如此,周人在翦商成功上位之後,便立刻采取柔性之措施,通過大量與異姓貴族乃至異族蠻夷締結婚姻關系,將各族群的貴族編成一張巨大的聯姻之網,日積月累,族群間的血緣壁壘也就被慢慢打破了。於是遠古時的萬國林立,漸變成了通融和諧的華夏族。在西周很多貴族的青銅器銘文之中,都會用大量篇幅提及自己母親、妻子母家之國氏以及女兒所嫁之國,可見這不僅是習俗,也是他們在強調自己盟族(國)之多,盟族(國)之貴。所以齊桓公堅持同姓不婚與滕制婚姻制度不動搖,正是為了多多與周室及重要姬姓國家締結姻盟,對日後稱霸那可是大大有利!《詩經》因而有詩《召南·何彼穠矣》贊曰:
何彼穠矣?棠棣之華。曷不肅雝?王姬之車。
何彼穠矣?華如桃李。平王之孫,齊侯之子。
其釣維何?維絲伊緡。齊侯之子,平王之孫。
意思是:
怎么那樣穠麗絢爛?如同棠棣花般庄重美麗。怎么這么肅穆呢?王姬出嫁車駕真壯觀。
怎么那樣穠麗絢爛?如同桃李花般嬌艷欲滴。平王之孫,齊侯之子,永結同心。
什么釣魚最方便?撮合絲麻成紅線。齊侯之子,平王之孫,永結同心。
這是一首愛情詩,也是一首政治詩,它代表了周人與齊人代代聯姻的政治同盟關系牢不可破,齊桓公更是通過在床上奮戰,以身踐行了這一點。
根據各種史書的不完全統計,齊桓公的老婆和兒子數量應為春秋之最,不僅姬姓,他還與嬴姓的徐國與葛國,以及子姓的宋國聯姻。比起專情且無子的齊襄公,齊桓公真可謂家庭事業雙豐收,看來我們應該重新認識一下“紅顏禍水、好色亡國”這句話了,齊桓公、晉文公、漢武帝、唐太宗都是出了名的好色,但這對他們的事業好像也沒啥影響。依我愚見,比起好色來,專情似乎更危險,歐陽修說:“英雄多困於所溺。”愛好廣泛不要緊,關鍵要自我克制,不能沉溺。讀遍史書,多少昏君,都是痴情種。
注1:近年考古學家對齊故城闞家寨冶鐵作坊遺址、張店鐵山露天采礦現場、采礦老洞遺址及相關出土文物進行了多次研究論證,指出淄博(即齊都臨淄)一帶鐵山是齊國最早的冶鐵之地(其年代可早至西周晚期),也是中國的冶鐵發源地。考古學家還對臨淄故城內數量眾多的冶鐵遺跡(共19處)采集的鐵渣樣本所含木炭進行了測年,發現其年代從西周晚期延續到東漢時期,證明臨淄冶鐵業作為齊國的重要支柱產業歷經千年。參閱山東文物考古研究所:《臨淄齊故城》,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544頁。另外,春秋中葉齊靈公(齊桓公曾孫)時的《叔夷鍾》銘文中有“造鐵徒四千”的記載,更可見管仲改革之後,齊國有了數量相當可觀的采鐵冶煉的官徒。當時很多國家的鐵制農具,恐怕都要從齊國進口。
注2:春秋時一升只有現在的兩百毫升左右,故三升實為600毫升,若為粗鹽,則實重大約720克,平均每天每人用鹽量達到24克。這似乎過高了,今我國每人每天平均食鹽的攝入量只有10.5g,世界衛生組織甚至建議一般人群平均每天攝鹽量應當控制在6-8克以下。我國古代用鹽量為何比現代要高這么多呢?一則古人勞動強度遠比現代人高,流失汗水多,其需補充的鹽分也要多。另外古代沒有冰箱,很多食物的保存需要靠鹽腌漬。事實上,居延漢簡中戍卒“廩鹽”定量亦是每月三升。參閱王子今:《漢簡河西社會史料研究》,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166-184頁。
注3:據《左傳·成公二年》,魯國後來曾一次性送給楚國善於絲織的能工巧匠數百人。
注4:春秋時期農業生產落後,各諸侯國家的規模也不大,其他國家都不會有多少余糧賣給魯國,而且由於道路交通條件的限制,運糧成本很大,所以也只有鄰居大國齊國才有辦法運一些余糧到魯國賣。
注5:當然,《管子》中的這些故事雖不全然是空穴來風,但肯定也有所誇大。管仲及其後學們也許只是看到了貿易戰的一些危險,所以誇大其詞,以警告統治者:一切奢侈品都是浮雲,只有糧食安全才是國家的核心競爭力。
注6:出自《漢書·地理志》。所謂冰紈,為精煉的素白平紋綢,滑爽細膩,光澤煥然,望之生寒,因而得名。“綺”是在平紋地起斜紋花的提花絲織物。“綉”則是彩色絲線刺出圖樣的紡織品。
注7:見《春秋公羊傳·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及《左傳·成公八年》:“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這大概是上古群婚制的遺留吧。
注8:所以殷商先妣皆稱“婦某”,而不提其族姓,因為殷商後妃與商王一樣皆為“子”姓。只有到了殷商末年,才有商紂王每每破壞傳統,而娶異族女子為妃,比如鼎鼎大名的妲己,她來自“己”姓的蘇國,而非“子”姓的商族,所以不能呼“婦妲”。
注9:參閱許進雄:《中國古代社會——文字與人類學的透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2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