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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了日韓學者金一勉所著的《軍妓血淚——天皇軍隊和朝鮮慰安婦》(接桑、溪林、慧玫等譯,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3年4月第1版),僅僅是看了講那段歷史的文字,我便有觸目驚心之感。為了使足夠多的年輕女性成為慰安婦,日本帝國統治朝韓的國家機器采取了多么卑鄙齷齪、陰險狡詐、凶狠殘暴的骯臟手段,以及成為慰安婦後,這些年輕女性的經歷有多么駭人聽聞、慘絕人寰,我不想提及:別人講得足夠多且我掌握的負面詞匯快不夠用了。
本文中我要做的只是:根據人口和慰安婦的數量關系,大致估計一下慰安婦問題在朝韓嚴重到什么程度。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的30多年中,現在的朝鮮和韓國都處於日據時期,都受到日本帝國的殖民統治。日據時期朝韓的人口總數和增長情況存在一定爭議,根據網上搜到的各種結果大致可以確定,在日本殖民統治的後期或者說日本發動全面戰爭那段時間,人口有2500萬左右。
由於種種原因,慰安婦總數本就不易估計,要估計來自朝韓的慰安婦數量難度相對更大。本文中我會根據金一勉在“軍妓血淚”一書中的說法進行簡單估算:書中多次出現朝韓慰安婦數量,數據是自洽的,且被廣泛引用。
如果還不了解“慰安婦”或“日本軍隊慰安婦”含義的話,可以直接上網搜索,“軍妓血淚”一書在第一章第四部分“四、軍隊慰安婦是什么?”中也給出了解釋:“受着‘比世界上所有色情小說描寫都奇怪、戰栗、殘酷而野蠻的性交處理的女人們。’而且,這些女人都是在戰爭中打着‘為了祖國’的旗號,以‘特志看護婦’、‘軍要員’、‘女子工員’名目,從各地強制征來的17—20歲處女。”簡單概括就是“強制征集”去做“軍隊娼婦”的年輕女性。
接下來書中交待“其數量有人甚至推定為20萬人”,且“日本軍隊慰安婦”“其中八至九成是年輕的朝鮮女性”,要注意這里說的“朝鮮”並不是單指現在朝鮮這個國家,可以認為對應的是現在半島上的朝韓兩國:在日據時期還沒有分裂,因此“軍妓血淚”一書中經常用“朝鮮”代表整個朝鮮半島。
在20萬人中占八至九成,估計日據時期朝韓慰安婦數量為16-18萬。接下來“軍妓血淚”中的同一頁還提到“日本軍隊把十幾萬朝鮮女性拽拉去做‘娼婦’的事”,這與估計結果對得上。在該書的“後記”中,再次強調“日本軍隊在戰地上擁有的慰安婦,據認為達到20萬人之多,其中八成至九成是騙來的16歲至19歲的朝鮮姑娘”,在第四章第五部分“五、用軍列貨車廂秘密運往前線”中說“被日軍誘拐的朝鮮婦女的數量估計有17—20萬名”,作為估計沒有明顯的內部矛盾,朝韓慰安婦數量在16-20萬之間應該是可信的。
根據“文暄生活科普”賬號發表於2024年10月8日的詳盡材料“朝鮮總督府人口(昭和十一年)及朝鮮分道地圖”:“全朝鮮總人口為2201萬7836人”,昭和十一年為1936年,當時朝韓人口總數約為2200萬。根據百度百科“朝鮮日據時期”詞條,1940年人口數量為2432.6327萬,還說“人口”“發展到1942年的2553萬人”,詞條內數據沒有明顯矛盾,且與1936年的朝鮮總督府人口數量對得上。在“軍妓血淚”第三章第五部分“五、在朝鮮的‘三光政策’與獵取女人”中,有“徹底催垮2700萬人口的朝鮮民族”、“總督府當局為了任意束縛3000萬朝鮮民族”的說法,難免帶有一定程度的誇大成分。
可以認為:在1937年全面侵華戰爭爆發時,朝韓人口總數在2200-2300萬之間;1941年末太平洋戰爭爆發時,人口數量約為2500萬。根據這些數據估計,慰安婦數量占比不超過1%,即便僅考慮女性數量,也有1000萬、1100萬或更多,慰安婦占比也只有1.5%左右,這樣的比例意味着問題很嚴重嗎?
朝韓慰安婦在全部人口或女性中的占比的確不算高。但哪怕只考慮征集慰安婦嚴格的年齡限制,甚至並非年輕女性或青年女子就符合要求,“軍妓血淚”中提到過為17-20歲或16-19歲:差別可能是考慮虛歲或實歲導致的,那么對於適齡女性來說,被征集為慰安婦的比例就相當可觀了。
我沒有掌握日據時期朝韓人口年齡結構的材料,不能給出二戰期間這一地區16-20歲女性的確切數量,只能根據近期材料按比例估計。在我能找到的人口普查數據中,和慰安婦年齡限制大體對應的是15-19周歲的女性,根據2000年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表3—1”“全國分年齡、性別的人口”,全國共有1242612226人,其中15-19周歲的女性50152995人,占比約為4.0%。
中國第六次和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15-19周歲女性占比明顯低於第五次人口普查,考慮到強征慰安婦的年代人口結構應該更年輕,只有用2000年中國的比例估計才相對合理。按15-19歲女性占比4%估計,全面侵華戰爭爆發前後朝韓處於這一年齡段的年輕女子約有90萬,實際上應該明顯多一些。
征集慰安婦的年齡為16-19歲或17-20歲,比人口普查中5歲一個年齡段狹窄一些,在人口中的占比應該比15-19歲女性低一些。且“軍妓血淚”第一章第三部分“三、廢滅朝鮮人的構想”中明確交待“使朝鮮未婚女子從事軍隊里的‘特殊任務’”,第四部分“四、軍隊慰安婦是什么?”中再次強調“使年輕未婚女性作‘軍隊娼婦’”,可見已婚女子是不適合做慰安婦的,考慮到當時東亞女性早婚占比較高,符合慰安婦征集條件的女子占比會進一步下降。
估計符合慰安婦征集條件的女子在朝韓總人口中占比4%,應該和實際情況差別不大。全面侵華戰爭爆發前後這樣的年輕女子約有90萬,考慮到日本發動全面戰爭持續了八九年,而適齡女子的年齡跨度為四五歲,可以認為有兩茬符合慰安婦征集條件的年輕女子,1941年末太平洋戰爭爆發是戰爭進程的關鍵節點,可以認為此時第二茬女子已達到合適年齡,按占比4%估計,朝韓2500萬人口中約有100萬符合慰安婦征集條件的年輕女子,兩茬總計約為190萬。
本來估計就比較粗糙,可以認為日本進行全面戰爭期間朝韓共有約200萬未婚年輕女子。在這么小的人口基數中,竟強制征集慰安婦多達16-20萬!可以算出占比高達恐怖的8%到10%,日本帝國的喪心病狂由此可見一斑:不超過20歲的朝韓未婚年輕女性,差不多有1/10被強征去做了“軍隊娼婦”。
僅僅是籠統地估計占比,就足以讓人感受到朝韓慰安婦問題有多么嚴重了:很多國家戰時在適齡青年中征兵也達不到這么高比例!如果再考慮到當時的社會環境:未婚年輕女性基本等於處女,強征這些處於人生最美好階段的姑娘去做普通妓女都不如的軍隊慰安婦,用心險惡程度就不是語言能夠形容的。
而強征過程對從個體生命到整個民族的傷害有多大多深,這我是連想象也想象不出來的。但我能確定的是,“軍妓血淚”第一章第三部分“三、廢滅朝鮮人的構想”中說“日本政府、軍部和總督府”“利用這次戰時體制,一鼓作氣推行其合並朝鮮以來的宿願‘朝鮮民族衰亡策’”,第四部分“四、軍隊慰安婦是什么?”中說“日本軍隊在戰場上受用‘慰安婦’”“作為摧折和壓殺‘朝鮮’民族獨立意識的根本策略”“以圖‘消滅其民族’”,都並非虛言。
試想,一個民族最年輕的女性中有1/10都被強制去做“軍隊娼婦”,並且這1/10還是在健康漂亮的未婚姑娘中強征的,會有什么後果?這樣做甚至都可能影響出生率,直接危及肉體生存,民族精神當然也會遭遇嚴重危機:如果連本民族最美麗的花朵都保護不了,就不能不讓人懷疑這個民族存在的意義。
且1/10可能還只是籠統估計的結果,考慮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戰爭規模明顯擴大了,對兩茬適齡未婚年輕女性的征用比例應該也存在明顯不同,1942年前後的強征比例應該比1937年前後明顯高一些。第一茬90萬適齡女子可能強征了六七萬,占比7%或8%左右,受害相對較輕;第二茬100萬適齡女子可能強征了十二三萬,占比可能高達12%或13%,征用比例竟然可能高達1/8!
這么高的強征比例意味着什么,我想誰都明白。相當於現在中學或大學每班十幾二十幾名女生中就有兩三人被強制去做“軍隊娼婦”,而且還是選其中最健康漂亮的,即便不考慮每班還有多少男生參軍戰死,僅僅是強征慰安婦這一點就能夠基本毀掉一代人的青春,朝韓慰安婦問題就嚴重到這種地步!
還有數據顯示情況可能更糟,“軍妓血淚”第一章第四部分“四、軍隊慰安婦是什么?”記錄了保守陣營議員荒船清十郎的部分演講內容:“朝鮮慰安婦死了14萬3千人,是被日本軍人殺死的”,也告訴了讀者日本的進步人士寺尾五郎認為“慰安婦”或“慰安部隊”“大部分人是被集結起來殺掉了”。
朝韓慰安婦被日軍殺死14.3萬這件事,從保守議員的嘴里說出來,足可以說明前面估計朝韓慰安婦數量為16-20萬沒有水分,甚至存在低估的可能:就算認為總數有20萬,朝韓慰安婦死亡率也超過了70%,完全可能達到75%也就是3/4;相比之下,日軍陣亡略多於二百萬,而日軍總數有六七百萬之多,死亡率只有30%到35%這種水平;慰安婦死亡率竟然超過日軍兩倍嗎?
考慮到“舊日本國策的殘忍性”,這種情況並非完全不可能,並且日本進步人士也認為被殺的是大部分。但超過一半、55%或60%也可以算大部分,由被殺14.3萬占比55%或60%反推,朝韓慰安婦總數應為25萬左右。要么是被日軍屠殺3/4,要么是至少有五六萬曾經作為慰安婦的女性沒有考慮進來,不論怎樣,都會使得朝韓慰安婦問題比本文前面講到的更加嚴重。
在190-200萬適齡朝韓未婚少女中,僅考慮慰安婦問題死亡率就超過7%接近8%,二戰中一些大國軍隊陣亡率也沒有這么高。僅僅考慮這一點,也能理解為什么“軍妓血淚”的作者要在該書“後記”中以“我願將此書獻給生逢惡運、長成妙齡之時卻被獸欲攫奪、淪為犧牲品、卻又無處伸訴的十幾萬朝鮮少女的亡靈。”結束全書了:何況某些年齡段的少女被強征的比例高到可怕,更何況朝韓慰安婦中可能還有五六萬或更多甚至都沒有加在統計數字中。
原創作者:壯壯;創作時間:2024年11月1-3日;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