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当政的明朝洪武时期,其发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祖实录》当中都有所记载,下面就是洪武二十八年发生的文职官员任免记录,资料来源摘录于《明太祖实录》,可供对这一历史时期感兴趣的人们以参考。
洪武二十八年:
以湖广布政使司左参议郑赐,为北平布政使司右参议;
升西安府知府阎彦清为狭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延安府葭州吏目凌守诚为衢州府知府,巩昌府徽州吏目林宗德为九江府知府,西安府泾阳县知县李成为建宁府知府,时彦清等居官皆以廉能称,故升擢之;
以监察御史谢祥为刑部右侍郎,工部虞部郎中孙显为本部右侍郎;
以工部侍郎王隽为本部尚书,通政使司左通政宋徵为通政使,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王平为右都御史,监察御史严德珉为左佥都御史,范俊常权为右佥都御史,冯彬为工部右侍郎,右侍郎孙显为左侍郎,大理寺左寺丞汪善为左少卿,右寺丞徐正为右少卿,兵科给事中张泌为光禄司卿,兵部郎中齐泰为本部左侍郎,主事刘隽为右侍郎,户部员外郎李彪为本部右侍郎,右侍郎祁著为左侍郎,监察御史房安为江西按察使,王文为湖广按察使,陈文通为广东按察使,黄信为广西按察使,潘伯庸为河南按察使,师逵为狭西按察使,陈英为山东按察使,张翀为四川按察使,李瑛为北平按察使;
以翰林院编修齐麟为礼部右侍郎,卢原质为太常寺少卿,礼部右侍郎张炳为左侍郎;
擢国子生李翔为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何昉为广东布政使司左参议,郭韬为右参议,吴衡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
改辽东金、复、海、盖四州儒学为卫儒学,各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
湖广岳州府华容县河泊所,输鱼油赴京,中道覆舟,溺其半,有司欲论输者罪,追物偿官,上以风涛之险出于不测,命免之;
以户部员外郎莫礼,为本部右侍郎;兵部员外郎夏恕,为大理寺右寺丞;
命翰林院编修马京,署通政使司事;
都察院左都御史曹铭,有罪,诛;
赐国子监琉球生,秋冬衣及赐其从人有差;
吏部尚书翟善以受贿当死,其父谦诉于朝,乞宥子死从军终身,以赎命,宥之降为南宁府宣化县知县;
国子生刘简以父坐事当死,乃上书言臣祖父母俱年踰七十,只生臣父一人,无他兄弟侍养,父死则祖父母无所归矣,书奏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