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军与明朝权贵的仇恨有多大?据说,重达300斤的福王被烹食。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就是郑贵妃。明神宗比较宠爱郑皇妃,有意舍弃皇长子而立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
自古废长立幼就是取乱之道。虽然明神宗极力争取,但朝臣还是强力反对,明朝陷入了一场长达15年的国本之争。
国本之争之后,朱常洵被封为福王。时隔14年后,朱常洵才到洛阳离京就藩。这和明神宗的袒护不无关系。
在洛阳,朱常洵延续了以往隆恩优渥、骄奢淫逸的生活。
据史料记载,朱常洵在洛阳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享有朝廷赐予的上等良田2万顷,由于洛阳附近的田地不够,不得不从临近山东、湖广两省增补;
二是私自动用朝廷的军饷,垄断河东一带的官盐,并在洛阳买卖,从中得利颇多;
三是终日声色犬马,纵情歌舞,极尽吃喝玩乐之能事,他自己的体重也达到了300斤,成了名副其实的“福王”。
朱常洵就藩洛阳,越来越富有,甚至比朝廷的日子还要好过,于是便有了“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的说法。
这自然引起了农民军的注意。
1641年,闯王李自成大顺军兵临洛阳城下时,朱常洵被迫拿出钱财,招募士兵,仓促应战,结果可想而知。
朱常洵最终落在了大顺军手里,他的福禄走到了尽头。关于朱常洵之死,有《圹志》《明史》以及彭孙贻《流寇志》三个版本的说法。
其中,《流寇志》记载得最为详细:“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如果上述记载真实,可以看出大顺军与明朝藩王,尤其是福王的矛盾真是激化到了极点。
这个矛盾的由头其实就是土地兼并。大顺军的将士大都是农民出身,对土地兼并有着刻骨铭心的记恨。
大家知道,明朝将田地分为官田和民田。官田类型多样,不论是皇庄,还是勋亲外戚都可以拥有官田。
明朝的藩王通过皇帝赏都可以得到官田,但是明朝的藩王数量到了后期实在多哈,而土地的数量又是有限的,这实际上就为土地兼并提供了土壤。
这种情况在明朝中后期愈演愈烈。藩王手里的土地动辄就是几千顷,甚至上万顷,而农民手里的田地越来越少,每户平均下来才大致一顷多,加之赋税严重,很多农民只能将自己的土地变卖给地主。这就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无论福王有没有被烹食,他的死都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