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地方机构基本上沿用秦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但同时又推行封国制。
封国源于楚汉战争,刘邦为了分化项羽阵营,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因非刘姓,故称“异姓王”。楚汉战争结束后,刘邦认为这些异姓王威胁皇权,于是將其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认为秦始皇只设郡县,不封宗族,致有“孤立之败”。于是,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当时共有九国,史称“同姓九王”。
“同姓王”在封国内是国君,其机构设置仿照中央,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认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自己任命,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地位远高于郡,在政治上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实际上成为“国中之国”。
后来,随着王国势力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七国之乱”,对中央政权产生了严重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