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说起古代的冤屈往事,于谦和岳飞之案自然是为首的两件大事,1141年12月,随着绍兴和议的达成,关押在大牢当中的岳飞,连同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被押送往刑场杀害,年仅39岁。
当同样被削去兵权的韩世忠质问秦桧时,秦桧那句“莫须有”也成了古今奇谈。岳飞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按照秦桧党羽大理寺定性,岳飞的罪名如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要害者,斩,系重罪。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在金人侵犯淮西淮南地区的时候,岳飞率军抵抗,然而他并没有按照宋高宗的旨意行动去支援淮南,“坐观胜负”,除此之外,岳飞还对着皇帝车架指桑骂槐。
这两条罪状,其实并没有太多的说服力,战局瞬息万变,被金军牵制的岳飞,很难按照高宗旨意行动,第二条更属于妄加猜测。
然而让人有些吃惊的是,岳飞罪名之所以成立,这竟然和他的部下同样也离不开关系,在岳家军主要的12位将领当中,竟然有9人指责岳飞谋反,他们分别是中军统制王贵、中军副统制李兴、中军副统制郝晸、踏白军统制董先、游奕军统制姚政、背嵬军同统制傅选、踏白军统制董先、右军统制庞荣、选锋军统制李道,而没有站出来指认岳飞的人,却是少之又少,这难免让人怀疑,难道是史书写错了?
真相当然不是这样,实际上,在议和前的数个月,岳飞、张俊和韩世忠三位将领,就被调离出了军队,来到临安的枢密院供职,韩世忠和张俊担任枢密使,而功劳最大的岳飞只担任枢密副使,在这种波云诡谲的氛围中,朝廷官员自然也都嗅到了不祥的气息。
而到了5月,秦桧党羽已经开始了陆陆续续对岳飞的弹劾,除此之外,岳家军的内部,也受到了分化。
“岳家军”固然是一个俗称,而它作为宋朝的正规部队,标准的名字为“御营后护军”,这也代表里面的将官,自然是效忠于朝廷和皇帝的。
然而到了后来,这支部队已经发展到了十多万的精锐,还被冠上了“岳家军”的头衔,岳飞曾经因为立储、议和等事和宋高宗有过激烈的冲突,这样一来让赵构更加没有安全感。
至于手握重兵的岳飞,秦桧能够扳倒他,在其背后,自然也是有皇帝的支持,否则即便身为宰相,他也不可能凭借一个“莫须有”的说法杀害朝廷命官。
根据《宋史》记录,十月,主审官何铸认定岳飞有冤屈,希望能够重新审理这起案件,然而秦桧用一句“此上(赵构)意也!”也就轻松判定了岳飞的死刑。
对于岳飞手底下的将官,表态也就成为了自保的一个信号,正是在这样的局势下,大部分人做出了明哲保身的选择,继续在军营当中获得重用,而依然支持岳飞的牛皋、张宪等部将,要么被迫害致死,要么就被遣散和流放,这一段历史,也是残酷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