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既是官方借以管控民間的重要手段,又是民間借以打通官方關節的重要途徑。日本學者夫馬進通過大量的史料分析與實證研究,得出結論說:在雍正以後,善堂開始走向官營,而善舉又開始趨向徭役。
做善事發家致富的晚清慈善人士
晚清吳趼人的章回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是一部難得的諷時喻世的作品,猶如塗了胭脂的匕首,在離奇怪誕中直刺污濁現世的心臟。
該書的第34、35回,記述王慕善、申大先生、閻二先生、何師爺等人為山西賑災的各種奇言怪行,將晚清充滿功利與機巧的慈善生態揭發得淋漓盡致。
通過閻二先生之口,作者描摹了鄉紳申大先生的家族做善事發家的簡史:“他家太太老伯起初處個小館,一年不過十來吊錢。後來本鄉里因他年高望重,就推他做了一位鄉董。他老人家從此到處募捐,廣行善事。俗語說:‘和尚吃八方。’他家太太老伯連着師姑庵里的錢都會募了來做好事,也總算神通廣大了。他家太太老伯不在的時候,已經積聚下幾百吊錢。到他太老伯,以至他老伯手里,齊巧那兩年山東、河南接連決口,京、津一帶,赤地千里。地方上曉得他家肯做善事,就把他推戴起來,凡有賑捐,一概由他家經手。所以等到他家老伯去世,庄上的銀子已經存了好幾十萬了……後來申老伯去世,就傳到我們這位申大先生手里。申大先生更與眾不同,非但場面比前頭來的大,如今他老人家的頂子已經亮藍,指日就要紅了。”
而據申大先生的老伯自述,善事可真是一本萬利甚至無本萬利的好買賣:“自從做了善事,到我手里,如今房子也有了,田地也有了,官也有了,家里老婆孩子也有了,伺候的人也有了,哪一樁不是做善事來的?”
申大先生及其祖輩的賑災事業,號為勸捐,實不無逼捐嫌疑。捐冊上的名字,閻二先生教訓王慕善時說得明白:“一個(名字)要有幾百萬銀子的沉重。你自問你有這個肩膀擔得起這個沉重不能?”但勸捐也同做官一樣,要有資格。人微言輕的王慕善莽撞闖入勸捐行業,三天內送掉300多份捐冊,不過募得180多塊洋錢,都是些零星碎戶。而申大先生三天不出門,坐在家里已經募得十幾萬塊了。究其根源,乃是申大先生有官方背景,人們向其代言的賑災業務大筆捐款,可能得到豐厚回報———自己、先人或子弟獲得封典,甚至自己直接候缺補官。
官員在賑濟事業中,也各懷肚腸,莫不想從中得利。當閻二先生等人的賑濟事業遭遇山西撫台皮里陽秋的阻撓之時,廣有韜略的何師爺分析說:“撫台一回回的札子,只怕為的自己,不是為的百姓罷!……現在太原府的百姓都已完了。到了春天,雨水調勻,所有的田地,自然有人回來耕種。目下逃的逃,死的死,往往走出十里、八里,一點人煙都沒有,哪里還要這許多銀子去賑濟……一定是撫台自己想好處。”
為更有效籌款,何師爺想出“妙計”,將勸捐變為報效———用現代語言說,則是將出發點和目標自“救濟民生”轉向“報效祖國”。救濟民生,只是博一些民間虛譽;報效祖國,卻可以立即得到祖國的回報。於是他們掛起“奉旨設立報效山西賑捐總局”的牌子,何師爺也讓手下人改稱他“老爺”,靠着山西巡撫的虛火,天天拜客,竭力同人拉攏。有人請酒,一概親到。如此應酬三個月下來,居然籌到30多萬兩銀子,他報了個六七成上去,自己拿了三四成。至於山西巡撫得了這筆銀子,究竟拿去做了什么用度,曾否有一文好處到百姓,無人查考,不得而知。
何師爺自辦此善事,別開生路,與申大善士一幫旗鼓相當,彼此各不相下。又過些時,何師爺私自打電報,托山西巡撫於賑捐案內保舉兩人,從同知一直保到道台,又加了二品頂戴。他從此搖搖擺擺,每逢官場有事,竟充作大人物,簡直可說是“民間組織部長”了。而這一切,均拜“做善事”所賜。
申大先生和何師爺等,不過是借慈善起家的小角色,更有人借慈善成一代巨頭。比如晚清著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岩,《庄諧選錄》記載說:“朝廷有大軍旅,各省有大災荒,(胡雪岩)皆捐巨萬金不少吝,以是屢拜樂善好施之嘉獎,由布政使銜候選道被一品之封典,且贈及三代如其官。”學者雪珥分析說,依靠這些“善舉”,胡雪岩不但為其老母親賺來正一品的封典,也突破了自己作為捐班出身的品秩限制,得在杭州按照一品級別大建豪宅,與封疆大員們眉來眼去,還獲御賜黃馬褂。對此,晚清一代毒舌李慈銘忍不住在日記里陰陽怪氣地說:“凡江浙諸行省有大役大賑,事非屬光墉(胡雪岩)若弗克舉者。故以小販賤豎,官至江西候補道,銜至布政使,階至頭品頂戴,服至黃馬褂,累賞御書。……杭士大夫尊之如父,有翰林而稱門生者。”
胡雪岩們之所以可以通過做善事而平步青雲,主因還在於慈善事業與官方千絲萬縷的關系。慈善既是官方借以管控民間的重要手段,又是民間借以打通官方關節的重要途徑。日本學者夫馬進通過大量的史料分析與實證研究,得出結論說:在雍正以後,善堂(原為民間自發建立的慈善機構)開始走向官營化,而善舉又開始趨向徭役化。也即是說,民間慈善的民間屬性日趨黯淡,而官方的旗子,則毫不留情地插到原屬於民間的各種慈善機構之上。與此同時,自願、自發的慈善募捐,竟帶上了徭役的味道。捐款者的善舉,本是出於道義責任和悲憫情懷,後來卻異化為對國家應承擔的義務。在慈善機構官營化與慈善募捐徭役化的過程中,各種機巧之心浮上水面,各種功利之舉也堂皇而行。
在我看來,晚清慈善事業中的偽善與功利,並非根植於人性之中的惡,而是由當時的政治制度催生。當國家強有力地侵入並殖民民間社會,後者就很可能在權力的擠壓下扭曲變形。如果這個國家的制度不公開、不透明以及腐化、僵化,那么民間社會在扭曲變形之後,就會與前者長得活像雙胞胎。到這時候,誰是國家,誰是民間,也就分不大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