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独家回应“为何不起诉爱尔眼科”:赢了又如何?我要刑事追责

维权2年,“右眼近乎失明”的艾芬却成了被告。

11月24日下午,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王勇诉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名誉权纠纷一案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020年,武汉抗疫医生艾芬发布微博称,2020年5月她因视力下降明显,在爱尔眼科接受晶体植入手术,为艾芬进行手术的主刀医生为王勇,5个月后不仅视力未好转,还发生视网膜脱落,右眼近乎失明,并质疑为其诊疗的爱尔眼科医院存在不规范行为。

此后,艾芬在微博上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维权,艾芬和爱尔眼科双方的矛盾至今未调解,却等来了王勇于今年4月对艾芬以侮辱诽谤为由进行起诉。

时间财经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爱尔眼科,公司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艾芬多年维权事件有了转机,“事情终将水落石出的,艾芬在网上讲了这么久,但任何第三方的、公正的渠道她都不走,就在网上发这些东西,现在被她伤害诽谤的人选择官方的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王勇的身份,该工作人员确认王勇仍在爱尔眼科任职,目前是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对于爱尔眼科后续会不会以名誉侵权等为由起诉艾芬,该员工称,“有这种可能性,一步步来”。

王勇起诉艾芬后,有观点质疑,艾芬维权两年多为何不早点起诉对方,而对方为什么有底气来起诉你?对此有网友称,“她做这一行的,有什么龌龊她能不明白?不能突然迅速的锁定医疗档案她就只能输。”

对于上述质疑,艾芬回应时间财经称,自己一开始就没想进行民事诉讼,“即便赢了又如何呢?法院可能会判爱尔眼科承担一定的责任,赔我几万块钱,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认为爱尔眼科是故意的、非个例地在对患者进行欺骗、伤害,我要进行的是刑事追责,爱尔眼科应对我进行故意伤害负责。”

图注:艾芬 图片来自艾芬微博

“我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真相”

2020年12月30日,艾芬在其微博发文,首次提到自己视网膜脱落,“右眼近乎失明”。艾芬称,2020年5月,因自己视力明显下降,经熟人介绍,到武汉爱尔眼科治疗。因右眼有白内障,艾芬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接受了人工晶体植入手术,王勇是艾芬的主刀医生。2020年10月,艾芬被诊断为右眼视网膜脱落。

艾芬认为,自己白内障很轻,爱尔眼科没必要给自己做这个手术,并质疑爱尔眼科没有进行眼底检查,没有发现自己视网膜周边存在的问题,使自己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由于艾芬医生作为新冠病毒发现过程中“发哨子的人”,自带的名人效应让此次事件迅速发酵。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此前对时间财经表示,不排除爱尔眼科存在民营医疗集团普遍存在的过于趋利的情况,就艾芬和爱尔眼科的医疗纠纷来看,实际上,植入晶体迄今为止是否为成熟的手术还值得商议,其伴随大量的后遗症以及风险,基本都由消费者来承担,医院因为置入晶体收费高,普遍未充分告知风险,且违规进行大量广告宣传。

双方也进行过多次调节,爱尔眼科医院曾发布关于艾芬女士诊疗过程的核查报告,但艾芬认为其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管理混乱,推卸责任。上市公司爱尔眼科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是艾芬拒绝沟通。

随后因不少患者给艾芬留言,艾芬对爱尔眼科的关注也从自己的医疗案件中扩展至对爱尔眼科公司内部问题曝光。

2022年1月,艾芬在微博上公布了宿迁爱尔回扣返点表格,称“有的人拿了几个月,有的长达几年,有银行账号,肯定都是真的”。

随后宿迁爱尔眼科医院发布声明称:目前网传的信息,医院于2019年已按照董事会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严肃处理了违规员工,并撤换了管理团队。上市公司爱尔眼科证券部一位员工则回应时间财经称,该涉事公司系宿迁爱尔眼科,上市公司仅通过基金参股,且公司是基金的LP(有限合伙人)。

双方的矛盾仍未止息。丁香园的一篇消息显示,艾芬的主刀医生王勇称,患者不做医疗鉴定,医生和医院没办法单方面申请,艾芬身为科主任非常清楚。“艾芬在网上审判我一年多,说我是诈骗犯,说我活摘她器官,法律在哪里?就可以在没有法律判定的情况下轻易将一个人社死吗?我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所以我呼吁艾芬对我也提起诉讼。”

而艾芬也多次公开表示自己非常不易,自己两岁的孩子都不能去抱,所有用力的、有可能导致网膜脱落的事情,都不能做了,并称“我不是医闹,我是一名医生。我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真相,为了防微杜渐。”

为何名誉官司先行?

于是,今年4月,王勇将艾芬告上了法庭,王勇的诉讼请求包括:艾芬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利益的行为,删除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上所有涉案侵权信息;在其新浪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上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和道歉声明,并至少连续置顶60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在《楚天都市报》《湖北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恢复原告名誉等。

此外,王勇还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艾芬向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赔偿公证费6千元等。

此前,同为知名民营连锁医院的牙博士也因起诉维权患者100万,受到关注。双方此前也并未有医疗纠纷起诉案。

为何矛盾双方不先将医疗纠纷诉诸法院分说清楚,而是以名誉权官司开局呢?

北京市大道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小强对时间财经表示,医疗纠纷是患者受到侵害后的提起的赔偿纠纷,只能是患者发起,但名誉权纠纷是双方都可以发起,所以有医院提起的诉讼。

徐小强介绍称,起诉名誉权纠纷则是原告只需要证明被告存在贬损性评价,被告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言语是真实客观的,或者不是贬损性话语。而被告的评论可能本身是主观性的评价,这种主观判断没有证据支持的话,那么就无法证明真实、客观,所以被告容易败诉。

牙博士起诉陈女士名誉侵权案败诉,随后陈女士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牙博士,对于为何不直接以医疗纠纷起诉牙博士,陈女士自己称,“因为自己的病例被篡改了,如果我要以医疗纠纷起诉牙博士会特别麻烦。”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官司困难重重

艾芬也曾公开表示,爱尔眼科在病历资料方面长期作假,给患者在维权时设置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专家和法官无法得出真实公平的判断。由于眼科知识有其高度的专业性,再加上患者对病历资料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缺乏,这种伪造的行为之前极少被患者识破。

对于网友提到的“迅速的锁定医疗档案”,艾芬此前还提到,疑为爱尔眼科的“托”告诉她,应尽快带身份证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去封存病历。艾芬称,自己如果不是医务人员,可能就“上当”了。

艾芬称,爱尔眼科医院为了在医疗纠纷一旦发生时让这些伪造好的的病历资料“合法化”,会在伪造好病历资料后想方设法让患者这一方带着身份证去封存病历。这样一旦患方封存了病历,就相当于这些假的东西就变成真的了,具有了法律效力。

对此,有十多年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经验的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医疗纠纷案件是相当专业的案件,通常来讲,医疗纠纷案件中,最核心的还是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遵守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因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律之所以规定只有存在医疗过错时才承担侵权责任,是为了医生能积极地“救死护伤”。

对于外界质疑医院在纠纷案件中可能存在很大的暗箱操作空间,比如医院修改病历,患者无法第一时间锁定医疗档案等。对此朱界平称,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的病历一般会被排除作为鉴定的检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律师徐小强也表示,患者当事人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起诉,可能考虑有两个,第一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不足提起诉讼,容易败诉。第二是,可能是对医疗纠纷中的医疗损害鉴定的偏见或不信任,因为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主要是医学、法医学、法学专家组成。额外的可能是希望用长时间的维权迎来其他转机,比如对方迫于集体维权压力、舆论压力而主动和解。

对此,时间财经再次向艾芬求证,艾芬回应称,自己证据充足,但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艾芬以其自身的经验告诉时间财经,她想通过刑事案件去起诉爱尔眼科,首先是选择报案,眼睛没有白内障但被医院做了手术,手术对眼睛造成了伤害,而且2.9万元的医疗费也符合大额立案的标准。公安局方面称需要由卫健委将案件移交过来。

艾芬再找到卫健委,申请卫健委去调查几件事,其中之一就是术前是否进行扩瞳查眼底,艾芬称,王勇没有对她进行扩瞳查眼底,两人的录音当中也说的清清楚楚,没有扩瞳查眼底,结果爱尔眼科伪造了详细的扩瞳查眼底的过程,说是王勇的助理给做的该检查。

这其中就涉及到是否病历造假的鉴定。艾芬称,目前能申请进行病例鉴定的对象,就是卫健委,但目前艾芬称自己走的这一路径并不顺畅。

艾芬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有爱尔眼科的患者曾于2019年提起过进行医疗鉴定,收到相关卫健委回复的告知书显示,医学会医疗鉴定办公室称,“病例等鉴定资料真伪性”不属于医学会医疗鉴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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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爱尔眼科曾败诉赔偿34万

在艾芬看来,进行民事诉讼,除了在证据确定方面比较艰难,即便赢了意义也不大。

太原的一位爱尔眼科患者胡志峰,2010年因眼睛不适入住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当时诊断的是左眼眶内脑膜瘤,进行了“(眼)眶内肿物摘除术”,做完手术被告知“手术成功,慢慢恢复”,之后患者多次去复查。直到2018年,胡志峰在上卫生间时从眼睛中掉出一个不可之物,才怀疑眼睛被他人拆除。在2018年岚县人民医院检查时,通过CT片拍照这个显示眼球已经被摘除了,此时胡志峰才意识到其眼睛被摘除。

对此,太原爱尔眼科辩称,胡志峰主张太原爱尔眼科医院于2010年6月30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左眼眼球摘除,且其一直到2018年在岚县人民医院检查时候才发现左眼眼球被摘除。这种说法既有违医学常识,也不符合生活常识。实际上不仅在上诉人爱尔眼科的住院病历上能查到被上诉人胡志峰术后眼球是存在的,而且在意见书中也能看到第三方山西省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2011年4月)有记载被上诉人胡志峰左眼眼球的相关检查情况。这足以说明上诉人爱尔眼科并未摘除过被上诉人胡志峰的左眼眼球。

太原爱尔眼科认为,对于这个眼球摘除的关键事实在哪发生、何时发生、因何发生等一概不进行查明,以及这个损害后果和太原爱尔眼科之间的医疗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也不进行查明的情况下,判定爱尔眼科应对这个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是错误的。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判例号为(2019)晋01民终3331号。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为,原告胡志峰因左眼不适于2010年6月28日入住被告太原爱尔眼科医院,诊断为“左眼眶内占位性病变,神经胶质瘤?神经鞘瘤?”,补充诊断为“左眼眶内脑膜瘤”,于6月30日行左眼眶内肿物摘除术,术后左眼无光感,于2010年7月12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眼眶内脑膜瘤”。后原告于2011年4月11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左眼眶内脑膜瘤复发”,于4月18日行左眼眶内复发肿瘤切除术,于2011年4月29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眼眶内脑膜瘤复发,左额颞硬膜外血肿,左眼失明”。

一审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问题作出鉴定,该所出具了津津实[2019]临床鉴字第18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太原市爱尔眼科医院在对患者胡志峰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同等责任;胡志峰的损伤构成八级(捌级)伤残。

胡志峰一审主张的相关赔偿共计68万元。一审法院根据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酌定被告太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应当赔偿原告34万元。

胡志峰对此赔偿不满,提起诉讼,二审法院将其驳回,维持一审判决。(2020)晋01司救访6号还显示,二审被驳回,再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胡志峰自行委托山西均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构成Ⅳ级(肆级)伤残,即高于此前鉴定的八级(捌级)伤残。

于是胡志峰又于2020年11月18日向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但判定为属于重复起诉,法院未予受理。

最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研究后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胡志峰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艾芬称,以这个案例作为参照的话,自己可能即便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赢了爱尔眼科,估计也就判爱尔眼科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几万块,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即便都败诉,都无所谓”

不论未来目标在哪里,艾芬当务之急的是面对王勇提起的诉讼。

与艾芬情况类似的是,牙博士起诉维权患者陈女士名誉侵权,索赔100万。陈女士提供给时间财经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陈女士发表的言论主要包括:1、描述自己在牙博士公司整牙失败并产生口腔疾病;2、对牙博士公司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提出质疑,并对纠纷产生后牙博士公司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价;3、描述牙博士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非法执业、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认为牙博士公司系“莆田系”医院。

法院认为,对于第1类,陈女士该类言论是基于自身经历而对于相关事实的陈述,而并非凭空虚构捏造事实,对于第2类,陈女士认为牙博士的诊疗行为导致其产生相关疾病,为此对牙博土公司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质疑,符合普通人的逻辑思维;在产生矛盾后,双方未能妥善处理纠纷,导致陈女士对公司使用了较多贬义性词语,也在—般常理范围之内。对于第3类,陈女士并非专业人员,其基于一定事实及自身理解发表个人意见,虽与事实情况不符,但也不能据此认定其具有诽谤的故意。

江阴人民法院认为,陈女士与江阴牙博士之间成立消费法律关系,陈女士是消费者,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提供的生平和服务进行监督,有权检举、控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能不符合要求时,对于消费者的批评和指责,甚至是一些过激的言论,只要不超过合理的限度,牙博士公司应当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但被问及此次官司胜算如何时,艾芬回应时间财经称,“我请了两个律师,律师一直都比较保守,刚开始接就说这个案子有可能会输。”

朱界平也称,并非存在医院告患者名誉侵权的案子普遍败诉的情况。

被问及是否因为自己作为医生的专业身份令其在这次官司中处于劣势,艾芬毫不在乎,她称,官司输了的话,我大不了赔钱道歉,并且做好了爱尔眼科后续也以此为由起诉她的心理准备,即便都败诉,都无所谓。

艾芬称,正是因为自己是医生,比一般患者更专业,所以知道诸多真相后更觉得可怕,也更不能放弃。她认为,爱尔眼科不是王勇一个人操作不规范,爱尔眼科基本垄断了民营眼科市场,有多少人本来不应该做手术的被做手术了,这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她希望的是这个行业得到整顿,在此之前,她的努力发声,会让爱尔眼科有所顾忌,比如一些患者找到她,爱尔眼科因有所顾忌也会给患者更好的解决方案。(北京时间财经  陈世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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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友留言(数量:4条)

料友:夏天的风 2022-11-28 22:13
赢不了难道不是不占理的意思吗,就是确实在网上造谣呀。持续关注后续审判结果,如果属实希望严惩!
料友:Megumi 2022-11-28 22:25
这么大家医院的主任医生,最应该知道发生事故后要固证的呀,她却啥也没干?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料友:夏天的风 2022-11-28 22:30
蹲个后续,但坚决抵制医闹行为,理解不了,搞坏风气
料友:Bubble 2022-11-28 22:51
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力量介入和法定程序远比在网上闹要有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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