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拼改装,北京赤兔马机车设备有限公司被顶格处罚50000元;北京四人行商贸有限公司怡和顺兴分公司、北京周瑞芳同至综合商店也因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接到了顶格罚单。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风险隐患,近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错峰夜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不在产品目录内、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经营场所内不得码放过多电池且电池需严格按照要求放在防爆柜内;不得私自拼改装,不得私自改造、回收电池,不得通过任何渠道、任何手段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等各类违规车辆。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执法人员发现北京赤兔马机车设备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拼改装行为,北京四人行商贸有限公司怡和顺兴分公司销售的一款“凤凰牌”电动自行车的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标准、北京周瑞芳同至综合商店一款“金箭牌”电动自行车的阻燃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均被判定为不合格。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赤兔马机车设备有限公司改正,并处50000元罚款;责令北京四人行商贸有限公司怡和顺兴分公司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车,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并处货值金额三倍12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00元;责令北京周瑞芳同至综合商店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车,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并处货值金额三倍1488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0元。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编辑 蔡文清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