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最近回到京东后做了一系列改变,成立住房贷款基金、自掏腰包增加职工医疗基金规模,调低京东高管工资,宣布逐步将新收购的德邦物流所有编外员工转为京东员工并通通缴纳社保以及亲自策划集团内部多个重要人事调整。
以上这些都让市场上那些刘强东“撤了”的传闻不攻自破。这几件事均是大动作,涉及京东大量基层员工和高管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是拥有绝对掌控权是根本完成不了的。
我早就和大家解释过刘强东根本没有离开京东,他的套现与依然持有的京东表决权相比不值一提,只是很多人对大型企业的股权控制不太了解罢了。
A股上市公司是不允许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的,但在美股、港股上市则不会有这样的要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巨头企业不都是在美股或者港股上市吗?除了融资需求外,上市条件没那么苛刻也是他们选择境外上市的原因之一。
京东采用的是典型的同股不同权结构,刘强东拥有的股票和其他投资人(包括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的不同,大家的股票虽然都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享受一样的每股分红,但刘强东手里的股票能够在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是当作20票使用,你的只能当作1票使用。
这么设计的好处是可以通过持有小比例股票控制公司。有的人可能会说为什么不直接持有大部分股权掌控公司呢?
因为互联网企业在发展中需要大量资金,前期更是亏本赚吆喝,钱从哪里来?除了创始人投一点,找银行借一点外主要是靠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机构将钱交给互联网公司并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这叫融资。
几轮融资下来公司的钱越来越多,可外部投资者拥有的股权比例也越来越高,而创始人的股权逐步被稀释,无法通过数量控制公司。于是,聪明的律师和会计师想出了同股不同权的方式,保证战略投资者的财务利息,同时确保创始人对公司的绝对经营控制权。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同股不同权结构。
假设A公司创始人甲投资1000万元成立公司,拥有1000万股A公司股票,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增加投资,甲便找到乙拉他入伙。
乙是一位有钱的富豪,看好A公司未来的发展便投了3000万元进A公司并获得3000万股股票。
这么一来A公司一共有4000万股,创始人甲只有1000万股,持股比例只有25%,为了不丧失控制权甲和乙约定其拥有的股票每一股可以投10票。
这么一来A公司的所有投票数量为1000万*10+3000万=1.3亿票,甲拥有1000万*10=1亿票,甲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比例为1亿/1.3亿=76.9%,还是对A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刘强东之于京东和甲之于A公司是一样的情况,在其减持京东股票之前拥有76%左右的投票权,减持套现后比例有所下降但依然在70%以上,哪怕再减持一些还是能保证50%以上的投票表决权。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要经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刘强东一人就拿着超过70%以上的投票表决权,谁做京东的董事由他一人决定,说白了东哥拥有一切京东事务的一人决定权(否决权)。
CEO是干嘛的呢?是高级打工人,由董事会任命,是为董事会打工的,刘强东可以决定每一位董事会成员的人选,京东CEO就像孙悟空一样无法逃出他的手掌心。
前阶段的低调明显是受到明州时间的影响,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刘强东的回归水到渠成,我相信奶茶生产之后东哥还会有更大的动作。
最后,做个预言,刘强东此前辞去了京东CEO职务,未来还会辞去董事会职务,不信咱们走着瞧。反正同股不同权保证其不是董事会主席,不是CEO照样可以控制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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