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3月6日,上海碧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系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沪0113民初26000号,案件金额为77026.00元,上诉人/原告为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上海碧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为2022年03月04日。
法院判决,被告上海碧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佣金77,026元,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支付该款自2021年7月30日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
据悉,上海碧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陆孜浩,注册资本为75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由上海碧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碧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绿地源翔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绿地源翔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由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企查查,上海碧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8起,作为被告的8起;共20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100.02万元;共17条裁判文书;共18条开庭公告。
另悉,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徐向东,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电子商务等。投过层层股权穿透,公司由贝壳(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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