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40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2020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万美元。随着收入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开始买车,买奢侈品,买房子。吃得好,穿得高档,住得舒适。
老百姓手里的钱越来越多,不断投入房子中,进一步推高了房价,让房子成为了最贵的商品。本来在中国传统观念里,有房才有家。如今随着房价越来越高,房子又成为了投资品。手握一套房,拥有的资产就大幅提升。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一套房价值300万到上千万,在二三线城市,也是在百万以上。
房子这么值钱,自然是希望永久拥有。但是,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房子是属于业主的。所以,在买房时,购房合同上都会明确写清楚房屋产权期限,一般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那一年开始算起,有40年产权,也有70年产权。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70年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实际上,《民法典》就有明确规定,那就是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可以自动续期,但可能需要交一点税费。
不过,由于新中国成立才72年,而最早的小区大多数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离70年还远,所以具体会怎么处理还不知道。
但实际上,在一些城市有些商品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基本上到了70年产权。比如上海的曹杨新村,建于1951年,已经满了70年。对于这样已经满了70年产权的第一批“老破小”,会怎么处理呢?
相比于西方国家很多上百年的房子,我国的房子寿命普遍不长,特别是后来建成的商品房,住了几十年都已经非常破旧了,有些甚至成为了危房。对于曹杨新村,由于还可以居住,所以采取的方案是翻新修缮。
那么如果不能居住地又会怎么处理?上海也有方案,比如建于1958年的彭浦新村,采取的是“原拆原建”,意思是把房子拆了重新建。
原拆原建和现在的开发商旧改,来开发商品房不一样,它是指按原建筑面积,在原房屋位置翻建新房屋。这个和农村翻盖是一样的,就只能在原有的面积上重建。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住上新房了。但实际上,像这种老房子,很多面积都很小,只有10㎡或者20㎡,那个年代一家蜗居在这样的房子里,是很常见的。所以,翻建后,和原来的面积差不多,也就是“拆一还一”。
因此,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怎么处理,从上海的案例中,或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过去20年来,我国大举推进城镇化进程,各地都开启了“大拆大建”,一栋栋新房拔地而起。发展到今日,房子已经非常多,据说够34亿人居住。所以,国家又提出要防止大拆大建,取而代之的是“旧改”,也就是把20年以上的房子进行翻修加固,安装电梯等等。
经过这么一番处理,房子又可以多住几十年,所以,70年产权到期后,预计也不会那么容易翻建,大多数还是会翻新修缮。
不过,房子能够翻建是最好,因为这不但让房子变成了新房,而且建造年份还会改变,这就直接影响了到房屋的买卖,比如贷款年限等等,而且新房和老破小的价格差别就更大。
其实,不管是哪种处理方式,房子至少一直是我们的,可以持续住下去。所以,也不用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的问题。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