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本来是一件很令人高兴的事情,但各种突发事件总会对消费者造成意想不到的影响。影响着提车的顺利进行,当消费者在买车的时候,各个经销商可谓是笑脸相迎,似乎不论消费者有什么要求,他们都能够接受,但是订车之后,一旦发生问题,经销商似乎永远都是翻脸不认人,从来没有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过。
订购车辆突然停产
前段时间,徐先生在当地哈弗4S店订购了一款车型,本来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提车了,但是临近提车日期,徐先生通过新闻得知,自己购买的车辆已经停产了。这时候徐先生赶紧联系4S店看看情况是否属实,4S店也表示徐先生订购的车辆确实已经停产了,同时给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4S店表示可以给徐先生更换新车型,但是之前所说的优惠就没有了,徐先生一听就不愿意了,表示如果没有之前的车型就不要了。要求4S店退换订金,根据当时签订的购车合同显示,如果4S店不能履行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归还消费者双倍违约金。也就是说徐先生当时的订金是一万元,现在经销商就应该赔偿徐先生两万元。
经销商翻脸不认人
当徐先生给经销商提出诉求以后,经销商负责人一下就变了脸色,表示这不是他们经销商的问题,而是品牌因为受到缺少芯片的影响,所以单方面不生产这款车了,所以也不是他们的问题,自然不能赔偿违约金。当徐先生听到经销商这样的说辞以后,很明显看出经销商想推卸责任。
首先,当初徐先生在订车的时候直接跟经销商订车,并不是跟生产厂家订车的,现在出现了问题,经销商却表示是厂家的问题,跟自己没有关系,这样的做法就不对了。至于没有现车也是经销商和厂家存在问题,经销商不能将它作为理由表示不能进行赔偿,经销商这样的做法无疑在推卸责任。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众多网友也针对这件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经销商很明显在店大欺人,购车时签订的合同就是形同虚设,卖车的时候有他们,出现了问题就只是在一味推卸责任。哪怕徐先生当时在订车的时候,经销商表明将来可能会出现更新换代的情况,提前告知一下也不会弄成这样的尴尬局面。
很明显经销商是不愿意赔偿徐先生违约款的,所以说徐先生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时负责人只表示愿意出一千元来赔偿,徐先生肯定是不愿意接受的,明明是经销商的问题,现在反而弄的是自己理亏一样。众多网友也表示一定要按合同来,不能惯着经销商。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能一味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