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宾
面对近期严峻的疫情形势,普通人该做的就是配合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但就是在如此关键时期,居然还有人添乱子,甚至导致了疫情反弹!
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24例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8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9例(广东13例,上海6例,天津3例,山东3例,云南3例,福建1例),本土病例24例(江苏18例,河南5例,湖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9例,其中境外输入22例,本土7例(均在河南);当日转为确诊病例4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8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04例(境外输入394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938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032例(出院11740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57例),台湾地区15843例(出院13184例,死亡821例)。
确诊病例瞒报行程致疫情反弹
河南省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5日发布通报称,因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其实际行程,致使疫情防控措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商丘市疫情出现反弹。对此,商丘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多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管控
近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机关接连查处多起违反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规定、拒不配合执行管控措施的案件,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1年8月6日12时许,姜某旭(男,21岁,山东微山县人)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小冉庄社区东门防疫岗前,不按规定佩戴口罩闯岗外出。被在此处的疫情防控人员劝阻,姜某旭对疫情防控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扰乱了疫情防控管理秩序。目前,姜某旭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案例二:2021年8月13日,曹某革(男,54岁,金水区人)在明知郑州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线下培训、托幼机构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严禁各类聚集性活动,非生活必需场所一律暂时停业的情况下,仍然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白庄社区棋牌室内营业并聚集20余名人员打麻将。目前,曹某革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三:2021年8月2日19时许,张沫某琦(男,30岁,金水区人)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南角心怡路党群服务中心核酸检测点,因对核酸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不满,大声吵闹,辱骂现场工作人员,致使核酸检测取样工作一度中断。目前,张沫某琦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四:2021年8月9日上午9时许,许某林(男,69岁,中牟县人)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豫兴家园小区,未按要求进行扫码登记,被在此处的疫情防控人员劝阻时,对疫情防控人员进行辱骂。目前,许某林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五:2021年8月9日20时许,孟某凯(男,44岁,中牟县人)在被送到指定隔离酒店后,自行从酒店离开,并步行一夜回到其工作场所。后于8月10日晚上被疫情防控人员找到,再次送回到隔离点。目前,孟某凯已被隔离,待解除隔离后,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将对其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郑州警方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北京:健康监测人员避免不必要外出
北京市多个小区日前解除封控管理,小区居民实行7天健康监测。北京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孙鑫贵介绍,健康监测内容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11种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需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定时向社区、单位、学校或居住酒店上报个人健康状况,不聚集、不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孙鑫贵建议,在健康监测期间,要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涉及社交场合,如与人交谈,要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要注意遮掩口鼻。尽量不要到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及人群密集处。尽量做到单位、家庭两点一线,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上班时减少与同事交流并保持社交距离。时常开窗通风,空调每运行2到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到30分钟。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定时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健康监测是保证疫情早发现的重要手段,也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江苏:新增本土确诊18例均在扬州
据江苏省卫健委官方微博消息,8月14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例(均为扬州市报告,其中来自集中隔离点17例、居家隔离1例),3例为轻型,15例为普通型。以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出院病例7例(均为本土确诊病例)。
7月20日至今,江苏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96例(南京市235例,淮安市12例,扬州市546例,宿迁市3例)。累计出院本土确诊病例56例。
扬州市卫健委主任等12人被处理
8月14日晚,扬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和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
赵国祥,扬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力,对基层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丁明哲,邗江区政府副区长,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叶浩,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彬,广陵区卫健委主任,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吴德裕,广陵区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李家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陆春军,邗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姚义龙,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彬,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黄玉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党委委员、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嵇鹏程,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四季园派出所副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汤亮亮,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梅岭派出所副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梅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河南灵宝:10名弱阳性医护人员单独核酸检测4次均为阴性
14日晚,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灵宝市发现市第二人民医院10名医护人员例行核酸混检采样结果呈弱阳性后,对10名医护人员进行4次单独核酸检测,目前结果全部为阴性,CT检查无异常。
此前,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3号)称,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和儿科医护人员10人核酸检测混检中呈弱阳性,正在对10人分开单独核酸检测。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发布通知:从8月1日—14日,到过市二院看病的、探视的、陪护的,及其他原因到过市二院的人员;市二院全体医生、护士、保洁、后勤、厨师等全体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亲属和其密切接触者;市二院附近的摊贩、饭店、商店从业人员。请以上三类人员,立即就地与其他人隔离,并向所在社区、乡(镇)村委会报告,等待上门核酸取样。
湖南:张家界新增确诊1例
据湖南省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8月14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张家界市)。2021年8月14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0例,当日转确诊病例0例,当日解除隔离0例,尚在医学观察21例(境外输入3例)。
2021年7月20日0时至8月14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12例(境外输入3例),在院治疗108例(境外输入1例),出院4例(境外输入2例),现有重症1例,死亡0例。
来自:国是直通车
编辑:陈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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