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回響·王傑》作品金曲演唱會杭州站在杭州金沙湖大劇院舉行,有網友發視頻吐槽,“王傑本人沒有來的演唱會你們聽過嗎?呵呵,我就在聽。”評論區也有網友表示,“我也是開場前才知道不是王傑本人。”
而發布視頻的網友也在視頻下補充,“演出賺門票錢無可厚非,可是玩‘圖片游戲’‘文字游戲’算什么?買了還不給退,主辦方怎么想的?怪自己‘視力’不好唄!這樣的營銷方式沒有問題嗎?”
記者通過查詢發現,《回響·王傑》作品金曲演唱會在全國多地舉行,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在大麥平台公開售賣的該演唱會達到了8場,分布在佛山、鄭州、遵義、重慶等地,票價為50元至280元不等。
在演唱會的介紹頁面,使用了較多王傑的照片,同時附有大量對王傑的文字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演唱會的溫馨提示寫道,“該場演出並非王傑本人演唱會,王傑本人也不會到場。所有歌曲均由浪樂團全程演唱。所有照片均來自於網絡選取,如有涉及版權麻煩告知,我們將刪除下架。”
而在大麥網購票界面,該演唱會鄭州站、遵義站、重慶站、溫州站、台州站、石家庄站、銀川站購票後均不支持退票。
12月10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杭州金沙湖大劇院,劇院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邊已經告知的義務已經提示到了,我們在購票前以及詳情頁均有提示。”
記者隨後致電大麥網客服,咨詢其是否有接到過觀眾對本演唱會的投訴與舉報,客服表示,“涉及內部隱私,我這邊無權查詢。”
記者注意到,該演唱會的溫馨提示同時寫道,“該場演唱會演唱的歌曲版權,均由主辦方(上海嘻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向中國北京音著協會購買了演唱權。”記者就即將在本月27號鄭州舉行的該演唱會,聯系到中國北京音著協會河南方面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場演唱會目前(主辦方)還沒和我們聯系,小演出、小場地有時存在很多變數,有的小主辦方可能受票房不好影響就不辦了。所以一般是臨近演出那幾天才會購買版權。”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上海嘻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24年,位於上海市,是一家以從事娛樂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5萬人民幣。該公司地址為:上海市奉賢區金碧路1990號1層,經查詢有約5000家企業與該公司地址相同。
很多網友都因為沒注意到演唱會介紹里說的“非王傑本人演唱會”而導致買錯票,不能退,主辦方這樣的演唱會介紹是否盡到了明顯提醒的義務呢?主辦方在簡介里大量使用了王傑的照片,雖已標注“所有照片均來自於網絡選取,如有涉及版權麻煩告知,我們將刪除下架。”,但是否已經構成了對王傑的侵權呢?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主辦方未盡到明顯提示義務,雖然主辦方在演唱會介紹頁面有溫馨提示該場演出並非王傑本人演唱會且其本人不會到場,也在內容介紹頁面的一小塊地方做了標注,但仍有不少網友表示開場前甚至買完票才知道不是王傑本人,說明其提醒方式不夠突出、醒目,未能讓消費者在購票前輕易注意到這一關鍵信息。
付建同時認為,雖然主辦方標注了照片來自網絡選取及如有版權問題將刪除下架,但這並不一定能完全免除其侵權責任。如果主辦方未經王傑本人或其版權代理機構許可擅自使用其照片用於商業宣傳等用途,即使注明了來源,仍可能構成對王傑肖像權等權利的侵犯。
瀟湘晨報記者朱天翔 武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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