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米恩斗米仇,養不熟的白眼狼
人生如尺要有度,太熟悉,你的七寸,已袒露在那里
Tangmo妮達·帕查娜維拉潘(又名:西瓜姐)生於1984年9月13日,父母早年離異,一直由父親撫養長大,從小長相漂亮的她在14歲時開啟了自己的演藝事業拍廣告,直到2002年她參加了泰國少女小姐比賽嶄露頭角被看中,隨後簽約到泰國曼谷7台(電視台)工作;多年來多棲發展(演員和歌手)出演過很多大熱的電影、電視劇《鬼妻2》《黑色幽默》《吹落的樹葉》等深受粉絲喜愛。
本應前途光明的Tangmo卻在2022年2月26日晚上與經紀人及三男一女乘坐游艇出游湄南河落水失蹤,之後經過36小時才找到屍體,後來法醫表示,Tangmo死於溺亡,身上有幾處傷口(左手有咬痕,左小腿有長約20cm的細長傷口,右小腿有指甲大小的傷口,右大腿內側有深可見骨的30cm傷口)如果是意外事件本應就此結案的案件卻疑點重重,惹的媒體和吃瓜群眾輿論紛紛。
(Tangmo的親哥哥表示,自己的妹妹會游泳,親媽則稱她聽說當時女兒的經紀人Gatick也在游艇上,可出事後卻完全聯系不上人消失了,之後也沒有人告訴她(她是通過媒體才知道)
之後隨着警方和媒體的深入調查和透露的案件信息,讓吃瓜群眾細思極恐全民質疑;Tangmo生前並沒有大紅大紫,演藝事業平平,感情也沒有很好和未婚夫訂婚同居不到兩年就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分手了,之後還一度傳出自刎的新聞;Tangmo雖然外表艷麗性感,私下卻是潔身自好的人,從不出席曖昧飯局,而這次游湄南河都是被經紀人Gatick喊過去的(媒體揭露:Tangmo在游艇上只認識經紀人);船上一共有三男三女,三名女性中除了她和經紀人,還有一名社交名媛,三名男性中兩人是富商,另一人是連鎖發廊老板。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他們錄的口供不一,特別是經紀人Gatick她和Tangmo一起共事多年,兩人關系“親如姐妹”(吃穿住行都包了),Tangmo還收養了她的非婚生女(知三當三),Tangmo為此還買過巨額保險受益人就是她的女兒;而經紀人Gatick在案發當天2月24日晚卻不見了(電話信息聯絡不上)。
直到幾天後經紀人Gatick才出現把Tangmo的手機還給Tangma媽媽;表示Tangmo是在游艇上想方便,但衛生間使用不了,之後到船尾處方便不辛落水的;而Tangmo的媽媽反駁道女兒游泳很好,而且當天穿的衣服是連體衣要脫也不方便,更何況女兒是明星也和游艇上的人都不認識,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不雅行為。
(之後根據媒體透露,幾人還表示他們案發當天有協助搜查救援,然而事實卻是他們凌晨一點左右就各自回家了,警方約他們第二天錄口供,但是一直沒出現,直到警方透露要抓他們,他們才帶着律師到警察局報到)
案發後,經紀人Gatick參加了電視台的節目和新聞發布會,表示2人關系“情如姐妹”不會傷害Tangmo,傷害了她就要失業了等;然而她的表現讓主持人都忍受不了,覺得她是裝的一會冷靜講述事件,一會又哭兮兮的博同情,轉換感情快的讓人反感;最令人咋舌的是經紀人Gatick在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時候,衣着配飾全都是Tangmo的私人物品。
而船上的另一女子名媛Sand表示她看到的是Tangmo不小心跌下水,之後還上電視節目重演了案發經過,更在後面開啟了直播講述案發經過,嘴里說難過可講述過程中時不時的發笑(令人惡心)。
而警方的謎之操作,也令人不可思議,案發當晚沒有扣押幾人檢查(當事人身體是否有傷口和衣服好壞)錄口供;調查階段有監控視頻佐證,疑似Tangmo在落水後好似是要抓住船邊的白色漂浮物,但不知道為何卻被船上的人拿走,沒想到警方表示該視頻太模糊,不能作為證據而拒絕了。
而原先案情尚未清楚一直堅稱女兒溺亡不是意外的Tangmo媽媽,更在隨後媒體采訪表示,願意原諒無駕船執照的富商,因為對方每天都打電話給她痛哭道歉,表示願意像照顧自己的媽媽一樣照顧她,她認為對方很真誠,之後還願意出3000萬泰銖(5百萬左右人民幣)的賠償金。而對於經紀人Gatick,Tangmo母親卻表示不會原諒(即使對方跪求她),表示女兒失蹤後對方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她;另外還表示不會原諒Tangmo生前的好友,因為他們一直接受媒體采訪透露有關Tangmo的事情。
而對於Tangmo的去世,母親見錢眼開而選擇原諒,Tangmo的哥哥也在社交平台表達了失望的心情;而對於Tangmo的粉絲和吃瓜群眾,只?希望真相可以早日揭開,給Tangmo一個交代,希望她來世有個疼愛她的媽媽。
最後只想說:生而為人,請你善良
無論婚姻,友情,親情,都需要一定的距離,太遠則淡,太近則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