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症狀與診斷
外科頸骨折後,一般局部有淤血腫脹,疼痛,上肢功能障礙,稍有觸動上肢即感劇痛。健手喜托持傷肢,含胸走路。腫脹不重者,可見骨折處下陷,觸診有骨擦音,本病應注意與肩關節脫位相鑒別,在未確診前,禁止活動上肢和抬舉、旋轉等。X線片可助診斷。
2、治療
囑患者坐在方凳上,助手二人,一助手用紗布1米從患肢腋下穿出適當用力向上牽拉,同時另一助手向下牽拉前臂即兩助手行徐徐對抗牽拉。此時醫生雙手拿住骨折部位,外展型,用雙手拇指輕輕推壓的同時,餘四指將遠端骨折處向外擠壓,雙拇指和餘四指向恢復解剖部位做對抗性的擠壓,即可復位。此手法要在牽拉骨折比特重疊解除後進行,手法不宜過重。內收型與外展型遵其手法即可(圖62)。

骨折對位後,用超關節夾板固定。如淤血腫脹過重,一般1周內複查為宜。固定後,將患肢前臂懸吊在胸前即可(圖6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