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症狀與診斷
股骨頸骨折後,一般淤血腫痛,功能障礙,傷肢不能屈伸而呈半屈曲狀態,稍觸動則傷肢劇痛。觸診時有骨擦音。縱軸擊打足跟部時,傷部疼痛。錯位時,局部有畸形。骨折後向上移位時,傷肢縮短;向下移位時,傷肢增長。X線片,可見明顯骨折部位。
2、治療
患者仰臥,以向上移位為例,一助手雙手抓住患者雙腋向上牽拉,同時另一助手用雙手握住患者傷肢踝上部向下牽拉,為避免骨折線的摩擦,醫生可順勢用一手扒住股內側最上部向外扳拉,然後用另一手掌部放在股骨粗隆部向內推壓,以穩定骨折線(圖75)。對位後,兩腿長短相等。再用2M醫用紗布在大腿根部交叉進行包紮,穩定足及下肢功能比特(圖76)。必要時加牽引架,口服接骨續筋藥。3天複診1次,6周後1周複診1次。2-3個月內根據骨痂再生情况,可考慮功能鍛煉。
包紮固定後,仰臥8周,不可坐起,利用活動便床大小便。2個半月至3個月時,可考慮半起半臥式。根據骨痂形成,决定坐位用飯。經常注意傷肢體的變化和摩擦、練功等。以後再視骨痂的癒合情况,如囑患者屈膝,醫生用手掌握住傷肢足跟部的同時,患者可用力向下瞪醫生的手,如蹬力很大,傷肢又能伸屈自如,可考慮持雙拐下床適當步行功能鍛煉。再根據功能的恢復和症狀的消失及患者行走的穩定性,决定用一個拐還是去掉雙拐等。
股骨頸骨折和粗隆間骨折,如均未見移位現象,除手法治療固定外,可照以上辦法治療和護理。對此類骨折,只能拍照X光片正比特片,以防骨折處由於拍X片而錯位,給治療造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