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史記·七十列傳·平津侯主父列傳》記載:“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脫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减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究一下在徵召制的模式下,西漢名臣公孫弘如何做到丞相之職?
西漢武帝時期,除了察舉制之外,還有兩種選官模式,徵召制與“公車上書”制。徵召制又被稱為征辟制,是兩漢時期一種不通過官員推薦試用而被皇帝直接授予官職的選官管道。一般而言,皇帝大多會征辟一些有才能而又不肯出仕的賢者、隱士以及名流做官。那麼西漢名臣公孫弘如何在徵召制的模式下做到丞相之職,為後來的“以丞相褒侯”開創了先例?
公孫弘年少時在家鄉的縣裡作獄吏,後來因觸犯法律被免職,為了生活,只好到海上去牧猪。當時,漢文帝受賈誼的影響,開始嘗試任用一些儒學之士,並且初設一經博士。囙此,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之下,年過四十的公孫弘重新拾起書卷,學習《春秋》雜說,並最終選擇《公羊傳》研習。
直到漢武帝時期,劉徹下詔要求朝堂及郡國二千石以上官員舉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就這樣公孫弘被菑川國推薦到了長安朝堂之上,不過因出使匈奴回來覆命時不和武帝心意,不被重用,稱病返回家鄉。不過幾年,漢武帝徵召賢才的詔令又一次來到了菑川國,公孫弘只好再次入京。這一次,他他在回答武帝策問之時,提出“憑才幹任官職,不聽無用的意見,不製造無用的器物,不奪民時妨礙民力,有德者進無德者退,有功者上無功者下,犯罪者受到相應懲罰,賢良者得到相應獎賞”八條治理百姓的根本方法,被劉徹在一次拜為博士。
之後,又因原御史大夫張歐年老多病而被免責,公孫弘被武帝提拔為御史大夫,接替張歐之比特。《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記載:“元朔三年,張歐免,以弘為御史大夫。”
不僅如此,漢武帝為了加强中央集權,就在以丞相為首的外廷設立了內朝,而內朝顧問正是提出了解决藩王之亂“推恩令”的主父偃。但“主父偃當路,諸公皆譽之,及名敗身誅,士爭言其惡”,當時主父偃受齊厲王劉次昌之死下獄治罪,本來憑藉“推恩令”的功勞,漢武帝是不想殺主父偃的,但公孫弘卻對武帝說:“齊王無子,封國被廢,主父偃已經被確認是罪魁禍首了,不殺主父偃,無法像天下人交待啊!”就這樣,主父偃被武帝誅殺。
此後,有大臣汲黯上奏武帝稱公孫弘已居三公要職,拿著高俸祿卻蓋粗布被子,明顯是欺詐世人沽名釣譽。沒想到公孫弘坦然承認了,還舉例說春秋戰國時期的管仲與晏嬰都是如此。這樣一來,導致武帝認為公孫弘謙讓有禮,愈加厚待他。而後,恰逢丞相薛澤(漢高祖功臣廣平侯薛歐的孫子)被免職,武帝便任用公孫弘為丞相,還下詔封公孫弘為平津侯。《漢書·公孫弘蔔式兒寬傳》記載:“其以高成之平津鄉戶六百五十封丞相弘為平津侯。其後以為故事,至丞相封,自弘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