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赤所撰的儒家著作《春秋穀梁傳》強調必須尊重君王的權威,但不限制王權;君臣各有職分,各有行為準則;主張必須嚴格對待貴賤尊卑之別,同時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為。那麼此書在昭公十三年裏記載了哪些事?
十有三年春,叔弓帥師圍費。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歸於楚。弑其君虔於乾溪。自晋,晋有奉焉爾。歸而弑,不言歸,言歸非弑也。歸一事也,弑一事也,而遂言之,以比之歸弑,比不弑也。弑君者日,不日,比不弑也。楚公子弃疾殺公子比。當上之辭也。當上之辭者,謂不稱人以殺,乃以君殺之也。討賊以當上之辭,殺,非弑也。比之不弑有四。取國者稱國以弑,楚公子弃疾殺公子比,比不嫌也。《春秋》不以嫌代嫌。弃疾主其事,故嫌也。
秋,公會劉子、晋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公不與盟。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與盟者,可以與而不與,譏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晋人執季孫意如以歸。公至自會。蔡侯廬歸於蔡。陳侯吳歸於陳。善其成之,會而歸之,故謹而日之。此未嘗有國也,使如失國辭然者,不與楚滅也。
冬,十月,葬蔡靈公。變之不葬有三:失德不葬,弑君不葬,滅國不葬。然且葬之,不與楚滅,且成諸侯之事也。公如晋,至河乃複。吳滅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