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NFT已經為我們所熟知,NFT的細分賽道更是衍生出了諸多如PFP、數位藏品、數碼時尚等項目類別;其中不乏許多出類拔萃的內容和作品從中脫穎而出,如CryptoPunks、NBA Top Shot;Overprice、DressX、Digitalax和MetaFactory;隨著越來越多的用戶和平臺進入這個熱門領域,圍繞著NFT為覈心,依託諸如金融、功能變數名稱、遊戲等等愈發全面的傳統領域,更是結合出了GameFi、GameDAO、NFTfi、NIFTEX、BitDNS等新的嘗試。
在這似乎百花齊放的盛况下,NFT的潜力卻遠不止如此,有這麼一個類別也是NFT發展的重要領域,但是卻不像頭像類、時尚類的NFT那麼引人關注,交易火爆,只是默默地改變,音樂類NFT悄然生長。近日四川省文旅廳消息,四川已打造基於區塊鏈的NFT資產交易平臺,而就資料顯示,2021年單年四川省音樂產業實現總產值870.62億元,同比增長14.09%。音樂產業向更多元方向延伸跨界,隨著音樂+科技進一步深化,NFT逐步實現了傳統音樂領域的完美革新。
說唱歌手Ice Cube在接受採訪時就曾談到過NFT對音樂娛樂領域的影響。在35年的娛樂生涯中,Ice Cube參與了各種各樣的創意項目,而NFT的非功能性交易工作原理類似於區塊鏈支持的數位項目所有權契約,結合DAO可以用於資助獨立項目,圍繞一個共同的目標培養,讓粉絲在創造性努力的成功中分享利益,這是一種影響力有效化和放大的體現。
NFT改變傳統音樂行業的表現不僅在於音樂人可以更大化自己的個人影響力或者影響力變現的管道,提升音樂產業總產值,更是對於傳統音樂產業模式的革新;過去,整個傳統音樂賽道的產業鏈過於冗雜,是導致現時音樂人版稅收入過少的覈心因素。整個音樂產業鏈的上游主要是以作詞者、作曲者、歌手為代表的音樂製作方。中游主要是唱片發行公司,主要以UMPG(Universal Music Group)、SONY、華納(Warner Chappell)以及百代(EMI)為代表的的世界四大唱片發行公司。而下游主要是各類型的消費者以及各類代理商。
在傳統模式中音樂人會為了專心創作,回避諸如推廣、版權維護等雜事,而選擇和代理商的合作以獲取預付款、歌曲管理服務等等,而在現時基於互聯網流音樂的版稅分配中,音樂人能够獲得的收入較少。現在流媒體播放平臺通行的做法是,約莫估計一首作品的版稅按比例分配,有40%屬於唱片公司,30%需要分給作業系統,20%分給互聯網播放平臺,而詞、曲作者總共最多能分到10%,歌手則大多與唱片公司結算。詞或曲在層層代理之後,版稅也會被層層分割,到作者手上會更少所剩無幾。
NFT重塑了音樂產業鏈並將其簡化,通過創作類項目直接將音樂鑄造成NFT遞交給終端消費者手中。降低了冗雜的仲介平臺層層剝削的費用,讓版稅收入更透明,更及時,簡化產業鏈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獲得更直觀的收入,作品的所有情况也能够透明且即時地迴響給音樂人。其次就是如Ice Cube所提到的,粉絲能够分享到音樂人成長的收益。粉絲看好的音樂人,在早期購買NFT後,一方面能够享受版稅的收益,另一方面也能享受到NFT不斷升值的溢價。創作者可以通過DAO+個人影響力輕鬆募集到可觀的加密貨幣資助從而完成作品,隨後不斷讓作品升值回饋社區。
NFT帶來的改變,不僅僅是因為其所具有的區塊鏈科技或者其他科技内容,更是世界從WEB2.0向WEB3.0發展的理念映證,去中心化的特性使每個人的個人能動性不斷加強,脫離某一特定主體的層層限制後,自由自主發展的表現不僅體現在音樂、藝術創作等方面,更是使整個創作的過程所具有的價值都被體現和看到。當然,這樣的改變背後依然存著許多問題等待解决和優化,不過隨著發展的深入,NFT或可能依託更多的行業、平臺、領域,結合出更多璀璨的果實,給予傳統行業更新或者反覆運算,給予福斯或創作者更多選擇和主動權,讓我們翹首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