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授權合同範本(僅供參考)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契约。
一、商標授權範圍
1、甲方將注册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生產/定制/銷售______________產品,並進行相應產品的推廣銷售。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授權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授權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契约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契约。
5、具體使用形式:乙方在產品包裝、文宣資料及產品說明中使用。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2、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授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4、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5、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契约則自行終止。
6、契约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三、契约終止條件:
1、商標使用許可契约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契约。
2、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其他違約情形。
四、違約責任
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協力廠商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協力廠商新成立法人機构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五、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則
甲乙雙方依據本契约,再行簽訂的其他任何契约、協定均視為本契约的組成部分,與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雙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甲方):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