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2年5月24日的最新消息,綜合之前發佈的美國、加拿大、韓國和英國等國家之後,這兩天日本和馬來西亞瑞典也發佈了最新的留學生回國政策,老資料網編輯們將會第一時間更新更多個國家的2022年最新各國赴華政策匯總。
現時已更新的國家有:馬來西亞、日本、澳大利亞、瑞典、美國、加拿大、英國、韓國、象牙海岸、波蘭、愛爾蘭、盧安達、西班牙、丹麥、塞爾維亞、斯里蘭卡、泰國、阿爾及利亞、俄羅斯、埃及、高棉等(按照時間順序排名),其他國家大家請自行查閱中國駐當地大使館發佈的公告資訊。
自馬來西亞赴華人員申請健康碼和行前檢測最新規範(2022年5月21日更新)
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奧密克戎變異株傳播特點等因素,按照通知要求,自2022年5月21日起,從馬來西亞赴華乘客申請健康碼和行前檢測要求調整如下:
一、最新資料要求
(一)所有赴華人員(既往感染史人員、密切接觸人員、有疑似症狀人員、第三國來馬中轉赴華人員請見第(二)-(五)項要求)
時間 | 檢測要求 | 上傳健康碼小程式資料要求 |
登機前10天 | 進行為期10天的自我閉環管理 | |
登機前48小時內 | 在一家指定檢測機構(見附件1)進行1次核酸檢測 | 1.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版; 2.赴華機票或行程單電子版; 3.疫苗接種證明(如有); 4.有效國際旅行證件資料頁; 5.在馬合法居留證明(包括最近一次的簽證頁、入境章頁、始發國出境章等)。 |
登機前24小時內 | 在另一家指定檢測機構(見附件1)進行1次核酸檢測 | |
登機前12小時內 | 在執飛航司指定檢測機構進行1次抗原檢測 | 無須上傳報告至健康碼小程式 |
(二)既往感染史人員
時間 | 檢測要求 | 上傳健康碼小程式資料要求 |
治癒後 | 1.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見附件1)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採樣時間間隔24小時以上,結果須為陰性) 2.完成以上檢測後在3天內將有關資料發送至使領館郵箱進行預審 | 根據上述第(一)項要求提交材料,同時還需提交使領館預審通過郵件及使領館預審要求提交的全部資料 |
使領館預審通過後 | 收到使領館預審通過郵件後,請按照郵件要求安排後續檢測等事宜 | |
登機前12小時內 | 在執飛航司指定檢測機構進行1次抗原檢測 | 無須上傳報告至健康碼小程式 |
注:既往感染史人員包括:1.曾確診患有新冠肺炎人員;2.雖未曾確診但核酸檢測結果曾為陽性人員。
(三)密切接觸人員
時間 | 檢測要求 | 上傳健康碼小程式資料要求 |
密切接觸發生後 | 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脫離接觸後再進行為期14天的隔離和健康監測,並於14天監測期間第1、4、7天前往一家指定檢測機構(見附件1)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完成以上檢測後在3天內將有關資料發送至使領館郵箱進行預審 | 根據上述第(一)項要求提交材料,同時還需提交使領館預審通過郵件、健康監測期間的3次核酸檢測結果 |
使領館預審通過後 | 收到使領館預審通過郵件後,請按照郵件要求安排後續檢測等事宜 | |
登機前12小時內 | 在執飛航司指定檢測機構進行1次抗原檢測 | 無須上傳報告至健康碼小程式 |
注:密切接觸人員包括:1.曾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發生過無有效防護接觸的人員。2.核酸檢測為不確定(inconclusive)人員。
如登機前12小時抗原檢測為陽性,但能提供晚於抗原檢測採樣時間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檢測和申請健康碼資料要求參照密切接觸人員。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
現對自日本出發赴華人員行前檢測及申請健康碼政策進行調整,今後將根據疫情及外防輸入情况進行動態調整。
(一)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取消以下要求:
1、登機前第7天核酸預檢測;
2、《自我健康監測錶》填報;
3、血清IgM抗體檢測;
4、有既往感染史人員肺部檢測;
5、登入船員預檢測和14天閉環管理。
(二)搭乘2022年5月30日(含)之後班機人員,登機前最後一次核酸檢測須於班機起飛前24小時內,並限定在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构(點擊閱讀原文查閱,其他領區特別指定機构在具備條件後加入)進行;申請健康碼後,班機起飛前12小時內,還須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並在值機時向航空公司提交報告,無須向我館提交;行前各項檢測均可跨領區。
(三)自2022年5月30日起,有既往感染史人員申碼流程發生變化,須自痊癒確認的第2次核酸檢測採樣次日起進行不少於2個自然月的健康觀察後,方可按一般人員要求進行相應行前檢測和申碼。5月30日起,不再受理郵件預審。
中國駐瑞典使領館
根據疫情發展狀況、病毒變異特點,自即日起,中國駐瑞典使領館對自瑞典赴華人員申請健康碼要求進行以下調整:
一、全員施行“雙核酸檢測
1、無論是否接種疫苗或接種何種疫苗,所有自瑞赴華人員均需進行“雙核酸”檢測,即班機起飛前48小時、12小時內分別在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2次檢測應在不同機构或採用不同試劑進行。
2、取消血清IgM抗體(含N蛋白)檢測。
3、不再需要提交疫苗接種聲明書;
4、考慮到航班時刻和檢測機構工作時間,自瑞赴華旅客也可採用“2次核酸檢測+1次抗原檢測”管道,時間要求為,首次核酸檢測在登機前48小時內,第二次核酸檢測應在登機前24小時內,抗原檢測應在登機前12小時內。上述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者方可乘機。
二、取消或縮短隔離觀察時限
1、取消行前14天隔離觀察,無需提交自我健康監測錶。我們仍鼓勵大家行前加强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
2、船員在瑞登陸後參照普通赴華人員要求進行核酸檢測並申請健康碼,不再要求14天隔離。
3、中資企業人員閉環隔觀管理時限由21天縮短為10天,申請健康碼時需上傳企業證明。
三、對既往感染人員康復預審不再要求提供肺部CT或X光檢查報告
中國駐瑞典使領館再次提醒大家繼續堅持“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原則,儘量避免長途或跨境旅行。使領館將視疫情形勢和境外輸入情况對有關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赴華人員務必嚴格做好行前和旅途中個人防護,堅持行前自我健康監測,避免因登機前檢測陽性造成滯留或入境後造成輸入。
中國駐美國大使館
中國駐美大使館官網更新了最新的赴華人員最新通知,裡面說到:
根據國內首長部門要求,自2022年5月20日起,駐美國使館在稽核健康碼時,將適用以下規則調整:
(一)取消登機前7天核酸檢測。
(二)取消自我健康監測要求,鼓勵自覺行前自我健康監測。
(三)所有乘客,不論接種滅活疫苗、非滅活疫苗、未接種疫苗,行前48小時內檢測均改為“雙核酸”,不再要求任何IgM抗體檢測。“雙核酸”中,仍須交叉使用不同實驗室,其中一次須為登機前24小時內。
(四)登入船員取消額外隔離要求,與普通赴華人員採取相同標準。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
中國駐加拿大總領館也於加拿大時間今天5月18號進行更新:自2022年5月21日(含當日)起,所有乘坐加拿大赴華直飛班機人員的行前檢測要求進行如下調整:取消登機前7天核酸預檢測、血清抗體檢測、既往感染人員肺部CT或X光檢測要求,所有人員統一在登機前進行兩次核酸檢測和一次抗原檢測。
●取消登機前7天核酸預檢測
●取消血清抗體檢測
●取消既往感染人員肺部CT或X光檢測要求
5月19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官宣《關於自英國赴中國人員申請健康碼最新規定的通知》
圖源: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官網
自5月19日起,自英赴華的旅客不需要在回國的前一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即7日首檢),也無需在起飛前抽血進行IgM抗體(包含N蛋白)檢測。無論是否接種疫苗以及接種何種疫苗都只需進行48小時內雙核酸檢測。
先前的政策是:接種了國內的疫苗(如科興、國藥)需要7日首檢+雙核酸;
接種了國外的疫苗(如瑞輝、莫德納)或未接種疫苗者都需要進行7日首檢+核酸抗體雙檢測。
此外,對於先前感染過新冠的旅客,進行預審時無需再提供X光或CT照片。舊政策是需要此類證明的,並且稽核時間較長,需要提前作準備。
另外近日中國駐韓國、象牙海岸、波蘭、愛爾蘭、盧安達、西班牙、丹麥、塞爾維亞、斯里蘭卡、泰國、阿爾及利亞、俄羅斯、埃及、高棉、等大使館,都先後發佈了回國流程簡化的通知。大家可以到所在國家中國大使館的官網或者官方公眾號查看最新公佈的通知。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官宣
5月19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官宣《關於自英國赴中國人員申請健康碼最新規定的通知》
自5月19日起,自英赴華的旅客不需要在回國的前一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即7日首檢),也無需在起飛前抽血進行IgM抗體(包含N蛋白)檢測。無論是否接種疫苗以及接種何種疫苗都只需進行48小時內雙核酸檢測。
先前的政策是:接種了國內的疫苗(如科興、國藥)需要7日首檢+雙核酸;
接種了國外的疫苗(如瑞輝、莫德納)或未接種疫苗者都需要進行7日首檢+核酸抗體雙檢測。
此外,對於先前感染過新冠的旅客,進行預審時無需再提供X光或CT照片。舊政策是需要此類證明的,並且稽核時間較長,需要提前作準備。
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
根據疫情形勢及病毒變異特點,現對自澳大利亞出發赴華人員行前檢測要求進行調整,並於2022年5月20日生效。請乘坐5月20日(含)及此後班機赴華的旅客遵照執行。
一、所有乘機人員(包括完整接種滅活疫苗、非滅活疫苗、未接種及未完整接種疫苗的人員)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進行兩次核酸檢測(須在兩家不同名稱的檢測機構進行),無需進行IgM抗體血清檢測(包括N蛋白、S蛋白抗體檢測)。
二、第二次核酸檢測須在班機起飛當天(12小時內)完成,該報告由航空公司負責查驗,無需上傳至健康碼稽核平臺,請務必隨身攜帶紙質版報告,以便登機前航司查驗。
三、乘客在獲取第一次核酸檢測報告後即可申請健康碼,請在健康碼申請系統的“檢測機構”項下,選擇第一次核酸檢測所在州(領地)的中國駐澳使領館並提交。如符合要求,使領館將為您核發“藍色健康碼”。請您持“藍色健康碼”及第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登機,對無核酸檢測報告或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將不被允許登機。
四、既往感染史人員為曾確診新冠肺炎或核酸檢測結果曾為陽性人員,取消既往感染史人員出具肺部影像學診斷證明的要求,其他涉痊癒確認、健康監測以及行前48小時核酸檢測等相關要求均保持不變。
五、駐澳使領館宣導乘客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不再要求進行登機前第7天核酸檢測及上傳《自我健康狀况監測錶(7天)》至健康碼稽核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