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些國家經營職業保險業務的慣例來看,採用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管道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較多些,採用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管道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要少些。
不管哪種職業,在工作的時候都有涉及危險出現人身傷害的情况,所以,每個人都有必要瞭解相應職業責任險承保管道,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職業責任險的承保管道有哪些呢?
一、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管道
所謂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管道,是保險人僅對在保險期內受害人向被保險人提出的有效索賠負賠償責任,而不論導致該索賠案的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有效期內。這種承保管道實質上是使保險時間前置了,從而使職業責任保險的風險較其他責任保險的風險更大。
採用上述管道承保,可使保險人能够確切地把握該保險單項下應支付的賠款,即使賠款數額在當年不能準確確定,至少可以使保險人瞭解全部索賠的情况,對自己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或可能支付的賠款數額作出較切合實際的估計。
同時,為了控制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責任無限地前置,各國保險人在經營實踐中,又通常規定一個責任追溯日期作為限制性條款。
二、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管道
該承保管道是保險人僅對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的職業責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賠負責,而不論受害方是否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索賠,它實質上是將保險責任期限延長了。
它的優點在於,保險人支付的賠款與其保險期內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相適應,缺點是保險人在該保險單項下承擔的賠償責任往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確定,而且因為貨幣貶值等因素,受害方最終索賠的金額可能大大超過職業責任保險事故發生當時的水准或標準。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通常規定賠償責任限額,同時明確一個後延截止日期。
從一些國家經營職業保險業務的慣例來看,採用以索賠為基礎的承保管道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較多些,採用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管道的職業責任保險業務要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