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真正治癒職業病保證工作者的安全,當務之急就是要真正加强對各種職業病根源進行針對性的研究,對其做好最完善的預防。那麼,在哪裡鑒定職業病那?下麵老資料網就和大家一起來瞭解一下職業病安全小知識吧。
職業病的隱匿性比較强,從接觸職業病危害到發病需要一段時間,有的甚至幾年、十幾年之後才有可能暴露出來。那麼,在哪裡鑒定職業病那?就讓老資料網的小編和你一起去瞭解一下吧!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0條、《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此處的“居住地”是指勞動者的經常居住地。此處的“鑒定機構”是指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準予的、具有職業病診斷條件並擁有一定數量的從事職業病診斷資格醫師的醫療衛生機构承擔。
職業病鑒定的規定如下:
1、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构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抗告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构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2、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
3、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鑒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4、職業病鑒定實行兩級鑒定制,省級職業病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
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職責是:
1、接受當事人申請。
2、組織當事人或者接受當事人委託抽取職業病鑒定專家。
3、組織職業病鑒定會議,負責會議記錄、職業病鑒定相關文書的收發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4、建立並管理職業病鑒定檔案。
5、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有關職業病鑒定的其他工作。
以上就是老資料網小編為您提供了關於在哪裡鑒定職業病的解答,真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您要瞭解更多關於職業病概況,職業病是如何鑒定的及職業病安全小知識等相關內容請您多多關注老資料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