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接納是擺脫心理困擾,獲得內心平和非常有效的路徑。所以有很多類似“建立自信要先做到自我接納”、“改變的前提是做到自我接納”、“自我接納了才能成為更好的自己”之類的觀點。
但是很多想要自我接納的人學習了“怎麼做到自我接納”,“如何提升自我接納”的指導方法之後,內心反而離自我接納的境界更遠了。
仿佛陷入一個悖論,越是使勁地想自我接納,越做不到自我接納。是方法有問題還是方法的運用有問題?
或者是一開始選擇自我接納這個路徑就不對?可能自我接納並不能助所有人擺脫痛苦。對於一部分人來說,强求自我接納就是一個坑。
從字面上分析,“接納”是一個任務,而“自我”則是“接納”這個任務的主體。這就好比有一件事需要有人去完成,為達成這一目標,首先需要有一個合適的人。如果一個人沒有“自我”,或者“自我”不够强大,也就是沒有主體可以承載“接納”這個任務,那自我接納要從何談起呢?
有些人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自我”,有些人雖然在旁人看起來很優秀,世俗表現很好,但“自我”並不强大。這些人直接尋求自我接納,不但不能解决痛苦、平和內心,反而讓內心更加痛苦虛弱。
自我接納應該是“自我”比較强大了才考慮的事情,“自我”不够强大的時候直接修煉自我接納是挑戰超高難度的操作。就像一個人連肌肉都沒有就去玩舉重。
同樣强度的舉重,有些人可以越練越强健,有些人可能就練傷殘了。
換個思路,借助佛洛德的人格結構來理解自我接納。沒有自我接納時三人格之間的關係就像一段不和諧的家庭關係:婆媳不和,男主夾在中間左右不逢源。一開始的不接納是“自我”受“超我”的影響而討厭“本我”,寄希望於用責備的管道讓“本我”能够改變。到想要自我接納時是“自我”想要接納“本我”,但“自我”又無力對抗“超我”,於是變成“三人格”之間互相嫌弃,內鬥不斷,更加痛苦。
在這一過程中,“自我”的策略先是希望希望改變“本我”,後來又期望改變“超我”,結果兩頭不討好,哪頭都改變不了。
所以不如先改變“自我”,强大“自我”。討厭喜歡都不是可以直接調控的事情,不能直接給別人下指令要喜歡你,也不能直接給自己下指令喜歡自己。但可以通過迂回的管道達成目的,就像雞湯說的“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給“自我”新增自己喜歡的特點。準確點說改變、强大“自我”不一定是要給“自我”新增什麼,而是能够按自己的意願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認為有價值、有意義的事情,形成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的評判標準。
總之,如果暫時做不到自我接納,可以考慮換個路徑,考慮怎麼强大“自我”。等“自我”强大了,自我接納也許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還有個關鍵是要認識到這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