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婚姻專家研究,結婚第七年(璽尊注:不是結婚七周年。如2000年結婚,結婚的當年就是結婚第一年,依此類推至2006年是結婚的第七年。)是婚姻的第一大危險期。此即所謂的“七年之癢”
按易學的觀點,任何事物、事件產生時的時間資訊與該事物、事件的發展趨勢息息相關。假定某夫婦甲子年結婚,結婚第七年即庚午年,與甲子犯天克地沖,如果夫婦雙方命局再有不利婚姻的資訊,興許就難過這一道“坎”了。
不從命理和擇日學來分析,婚姻專家的千言萬語都是不能合理解釋上述現象的:為什麼結婚的第5、6、8、9年不為危險期?
筆者在2005年乙酉有幾例因感情困擾而求解的客戶,竟然都是在99年己卯結婚或相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