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辰八字算命中六親與十神的名稱是根據六親之五行與日主生克關係來肯定的,也就是將六親與日主生克關係又重新定出了一個容易辨記的代號。以日幹為我,其生我者為父母,稱為正印、偏印。我生者為子孫,稱為食神、傷官。與我同輩者為兄弟姐妹稱為比肩、劫財。克我者為官鬼,稱為正官、偏官。我克者稱為正財、偏財。
八字算命十神六親査詢法:正印、偏印:正印與偏印為生我者,所以用父母代替正印、偏印;其中陽幹生陽我,陰乾生陰我,稱為偏印。陽幹生陰我,陰乾生陽我,稱為正印。
食神、傷官:食神與傷官乃是我生者,故稱食神傷官為子女:其中陽我生陽幹,陰我生陰乾為之食神。陽我生陰乾,陰我生陽幹為之傷官。
比肩、劫財:比肩與劫財為與我同輩故稱之為兄弟姐妹。其中與我同性者為比肩,與我异性者稱做劫財。
正財、偏財:正財與偏財為我克者,故稱之為妻財,其中陽我克陰乾,陰我克陽幹為之正財。陽我克陽幹,陰我克陰乾為偏財。
正官、七煞:正官與七煞為克我者,官煞乃生印之神,印為父母,故官煞代表祖父母,官煞為財所生,財為我之妻,故男稱官煞為子女。
男命與女命的十神之代表大體相同,其不同地方是男命以財為妻,因財為我克之物,女命以官煞為夫,因官煞為克身之物,所以女命以克己為夫。
在十神所代表的六親,歷代命理學家都有所爭議,出現反對與贊同兩派,其中主要問題有兩點:第一,以財為父,為妻;第二,男命以官煞為子女。其反對派學者認為,以財為妻,因財為我克我用,這是通情達理之事。而又偏財為父,好像不太公道。因財之偏正僅是陰陽之別,而並沒有它氣,這樣,父親與兒媳變成同輩好像是有失倫常,再從五行生克的角度上看,以財為父,不但看出兒子是否是父生,而且父親反受其子所克,其理應當說不過去。對男命以官為子之說,仿佛也不近情理。官為財所生此理也有不通的地方,這裡看出不但父與兒媳同親,更顯示出祖去生孫,其不人倫滅絕嗎?認為以財論父有不妥的地方。堅持贊同派學者認為:以財為父通情達理,其理由是由於命主以印為母,財能克印,父為母之夫,合乎母為父之妻的常理。如甲木以戊土為偏財,以癸水為正印,戊土克癸水,戊土為癸水的丈夫,這不正合夫妻之道嗎?再以官煞為子女來講,男命以正財為妻,財能生官,官煞既是財生,這不正合兒子乃是妻生之理嗎?所以財為父,官為子之說是名正言順之理。
從平常利用經驗査詢來看,兩派之間的意見都有一定道理,其不同點都歸在一個財字上做文章,世間不管甚麼事都不能簡簡單單從一方面去衡量,如陽日幹的甲木,甲以己為正財,丙以辛為正財,戊以癸為正財等等,都是正財與日幹陰陽雙方相合。又如女命以正官為夫,陰乾日主的乙木以庚金為正官,丁火以壬水為正官,這樣的陰陽交合,男女婚配生男育女是一個道理。囙此,十神與六親的含義是符合人間倫常的自然哲理,我們不能以簡單道理去定論,最好還是五行生克制化之哲理確認,用實際理論將以上兩種觀點結合起來。但是男女陰陽不同,故其生克合化關係也隨著陰陽變化不同。所以男女陰陽之別,對六親十神的肯定也就產生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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