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誰?如何評估他?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王安石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罷相。禦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王安石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

1、人物生平


王安石出生於仕宦家庭,自幼勤奮好學,博覽群書,曾隨文宦遊南北各地,接觸到一些社會現實。對農民的痛苦生活有所瞭解。囙此,年輕時便立下了“矯世變俗”之志,他於二十二歲中進士後,歷任淮南推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東刑獄提典等職,均能體恤民情,為地方除弊興利。北宋嘉佑三年(1058)任支度判官時,向宋仁宗上萬言書,對官制、科舉以及奢靡無節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請求改革政治,加强邊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原則,但並未引起朝廷的重視。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寧(今南京)知府,旋被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二年(1069)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即開始實施變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場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民的剝削,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於司馬光等保守勢力的激烈反對,新法在推行中屢遭阻礙,宋神宗也時有動搖。熙寧七年,王安石被迫辭相,再任江寧知府,次年二月複任宰相,不久又因維護新法得罪了神宗而再次罷相,退居江寧半山園,被朝廷封為“荊國公”。後人稱其王荊公。[5]

少年英才

王安石畫像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於臨川(今撫州市臨川區),父親王益,時任臨川軍判官。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遊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徵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讚賞。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授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後,王安石放弃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佑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宋仁宗舉薦,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薦為諫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穀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灾。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書》,以封建國家從皇帝到各級官吏職責為根據,提出在救荒時各自應該完成的工作。他講道:“賑濟者,用義倉米施及老、幼、殘疾、孤、貧等人。米不足,或散錢與之,即用庫銀糴豆、麥、菽、粟之類,亦可”。有學者認為董煟提出了系統的賑濟學說理論,特別提出了對殘疾人群體的救助,為後世的救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宋代還特別注重倉儲在救災救濟中的作用。歷代出現過的倉儲形式在宋代幾乎都曾設立過,如常平倉、社倉、義倉等,另外還有廣惠倉、半儲倉、平餘倉則是宋代的創舉。這些倉儲形式對救濟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下詔設定廣惠倉,救濟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

陳說政事

嘉佑三年(1058年),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於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徑在於效法古聖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並以晋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宋仁宗並未採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後,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職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眾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删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佑八年(1063年),王安石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守喪。

宋英宗繼位後(1063年—1066年),屢次徵召赴京任職,王安石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劄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况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比特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頒佈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新法頒佈後,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禦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况,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禦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禦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皆被罷出朝廷。其後,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對他非常信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責備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决心。隨後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覆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罷相始末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之害,神宗滿面愁容,欲罷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認為天灾即使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製流民旱灾困苦圖獻給神宗,並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慈聖和宣仁兩位太后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為吏部尚書。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皇帝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製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為陳州知州。王安石複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佑,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後,加王安石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佑更化”)。

元佑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於江寧半山園。

紹聖元年(1094年),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諡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後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於廟廷。

2、主要影響


政治

楊萬里力主抗金,反對屈膝議和。在進奏皇帝的許多“書”、“策”、“劄子”中,他一再痛陳國家利病,力排投降之誤,愛國之情溢於言表。面對中原淪喪、江山唯餘半璧的局面,他指出:“為天下國家者不能不忘於敵,天下之憂,複有大於此者乎!”(《千慮策·國勢上》)告誡統治者要時刻不忘備敵謀敵、禦敵制勝。他既大膽責備孝宗經過符離之敗,“前日之勇一變而為怯,前日之銳一變而為鈍”(《千慮策·君道中》),又堅決反對一些人輕易用兵、盲目冒進,主張以“守而取”(《與陳應求左相書》)的積極、慎重策略,穩步進取,先實國力而後圖恢復,以求最終勝利。他看重和同情人民,認為:“民者,國之命而吏之仇也。”(《千慮策·民政上》)將國家命運系之於人民,指斥官吏只會敲骨吸髓地壓榨人民,激起人民的仇恨、憤怒和反抗。囙此,他提醒光宗“要節財用、薄賦斂、結民心,民富而後邦寧,興國之計,就在於此。”(《轉對劄子》)。楊萬里為人清直,個性剛褊,孝宗貶他“直不中律”,光宗稱他“也有性氣”(《鶴林玉露》甲編卷四)。

楊萬里立朝剛正,遇事敢言,指摘時弊,無所顧忌,因而始終不得大用。他一生視仕宦富貴猶如敝履,隨時準備唾弃。在作京官時,就預先準備好了由杭州回家盤纏,鎖置箱中,藏在臥室,又戒家人不許置物,以免離職回鄉行李累贅,就這樣“日日若促裝”待發者。這與那些斤斤營求升遷、患得患失之輩適成鮮明對照。楊萬里為官清正廉潔,不擾百姓,不貪錢物。江東轉運副使任滿時,應有余錢萬緡,他全弃之於官庫,一文不取而歸。退休南溪之上,自家老屋一隅,僅避風雨。當時詩人徐璣稱讚他“清得門如水,貧惟帶有金”(《投楊誠齋》),正是他清貧一生的真實寫照。

文學

詩歌

楊萬里的詩,在當時就有很大的影響:“今日詩壇誰是主,誠齋詩律正施行。”(薑特立《謝楊誠齋惠長句)“四海誠齋獨霸詩。”(項安世《又用韻酬潘楊二首》)

楊萬里廣泛地向前輩學習,但又絕不為前輩所固,而是立志要超出前輩。他說:“筆下何知有前輩。”(《迓使客夜歸》)又說:“傳宗傳派我替羞,作家各自一風流,黃(黃庭堅)陳(陳師道)籬下休安脚,陶(陶淵明)謝(謝靈運)行前更出頭。”(《跋徐恭仲省幹近詩》)他正是以這種不肯傍人籬下、隨人脚跟的開拓創新精神,終於“落盡皮毛,自出機抒”(《宋詩鈔·誠齋詩鈔》),別轉一路,自成一家,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詩風。初學江西詩派,重在字句韻律上著意,五十歲以後詩風轉變,由師法前人到師法自然,創造了他獨具特色的“誠齋體”。誠齋體講究所謂“活法”,即善於捕捉稍縱即逝的情趣,用幽默詼諧、平易淺近的語言表達出來。如《檄風伯》:“風伯勸爾一杯酒,何須惡劇驚詩叟!”就充分體現了誠齋體的特色。他的“誠齋體”詩,具有新、奇、活、快、風趣幽默的鮮明特點,“流轉圓美”(劉克莊《江西詩派小序·總序》),“活潑刺底”(劉祁《歸潛志),尤其為人所稱道。

楊萬里的詩歌作品不拘一格,富有變化,既有“歸千軍、倒三峽、穿天心、透月窟”的雄健奔逸氣勢,也有“狀物姿態,寫人情意,則鋪敘纖悉,曲盡其妙”(周必大《跋楊廷秀石人峰長篇》)的委曲細膩功力。如《閑居初夏午睡起》:“梅子留酸軟齒牙,芭蕉分綠與窗紗。日長睡起無情思,閑看兒童捉柳花。”寫得情致深婉,人稱“胸襟透脫”(《鶴林玉露》甲編卷4)。又如《戲筆二首》《擻風伯》《下橫山灘頭望金華山》《夏夜玩月》等,也都寫得機智活脫,極有思致,具有很强的藝術感染力。楊萬里十分注意學習民歌的優點,大量汲取生動清新的口語人詩,往往“假辭諺語,沖口而來”(蔣鴻翔《寒塘詩話》),因而形成通俗淺近、自然活潑的語言特色。

楊萬里一生留下大量抒寫愛國憂時情懷的詩篇。他充任金國賀正旦使的接伴使時,因往來江、淮之間、迎送金使時親眼看到淪喪於金國的宋朝大好河山和中原遺民父老,心中鬱滿國家殘破的巨大耻辱和悲憤,愛國主義詩歌創作表現得最集中、最强烈。如著名的《初入淮河四絕句》:“船離洪澤岸頭沙,人到淮河意不佳。何必桑乾方是遠,中流以北即天涯!”(其一)、“兩岸舟船各背馳,波痕交涉亦難為。只餘鷗鶯無拘管,北去南來自在飛”(其三),唱出了災難深重中愛國士人和廣大人民的共同情感。又如在見到金山吞海亭已成專為金使烹茶的場所時,他發出痛苦的呼喊:“大江端的替人羞!金山端的替人愁!”(《雪霽曉登金山》)鞭撾了南宋小朝廷的屈辱和無能。此外如《題盱眙軍東南第一山》《讀罪己詔》《故少師張魏公挽詞》《宿牧牛亭秦太師墳庵》等,或寄託家國之思,或呼籲抗戰複園,或歌頌抗金將領,或諷刺賣國權奸,都是直抒愛國思想的名篇。

楊萬里的絕大部分愛國憂時詩篇,不像陸遊那樣奔放、直露,而是壓抑胸中的萬丈狂瀾,凝蘊地底的千層熔漿,大多寫得深沉憤鬱,含蓄不露。如《過揚子江》:“攜瓶自汲江心水,要試煎茶第一功。”表面似乎是說親自動手汲水煎茶的雅興,其實是蘊藏著深刻沉痛的感慨羞憤,須參照《雪霧曉登金山》一併領略。楊萬里說過:“誰言咽月餐雲客,中有憂時致主心。”(《題劉高士看雲圖》)他不僅有那些吟詠江風山月的寫景抒情作品,還有不少也是抒寫愛國情懷的詩篇。如《豫章江牽二首》《九月十五夜月,細看桂枝北茂南缺,未經古人拈出,紀以二絕句》《月下杲飲絕句》《初九夜月》等,都寫得曲折多諷,意味深長,蘊含著對國家殘破、中原未複的深沉鬱憤。晚年在《夜讀詩卷》中曾沉痛自敘:“兩窗兩橫卷,一讀一沾襟;只有三更月,知予萬古心。”其詩中寄寓的深意,值得後人細細咀嚼。“吾生十指不沾泥,毛錐便得傲寰衣?”(《晚春行田南原》)楊萬里不以士大夫自居,一生熱愛農村,體恤農民,寫了不少反映農民生活詩篇。如《憫農》《農家歎》《秋雨歎》《憫旱》《過白沙竹校歌》等,還有《歌舞四時詞》《插秧歌》等寫出農民勞動的艱辛和歡樂,《望雨》《至後入城道中雜興》等都具有比較高思想性和藝術性。楊萬里主張以人事說《易》,反對“空談性命”。提出“興國在人”的社會政治思想。

楊萬里所作詞風格清新,富於情趣,頗類其詩。具有幽默、詼諧的特色。

散文

楊萬里的散文中亦不乏佳作,他為文兼擅眾體,步趨韓柳。其作品中密栗深邃、雅健幽峭之處,尤與柳宗元相似,友人以此推崇楊萬里,他也如此自認。

3、歷史評估


虞允文:東南乃有此人物!某初除,合薦兩人,當以此人為首。

趙昚:仁者之勇。

項安世:雄吞詩界前無古,新創文機獨有今。

薑特立:今日詩壇誰是主,誠齋詩律正施行。

周必大:誠齋大篇短章,七步而成,一字不改。皆掃千軍,倒三峽,穿天心,出月脅之語。至於狀物姿態,寫人情意,則鋪敘纖悉,曲盡其妙。筆端有口,句中有眼。

陸遊:1、誠齋老子主詩盟,片言許可天下服。

2、文章有定價,議論有至公。我不如誠齋,此評天下同。

劉克莊:海外鹹推獨步,江西橫出一枝。

歐陽玄:南渡後,楊廷秀好為新體詩。學者亦宗之。

脫脫:萬裏為人剛而褊。

羅大經:立朝時,論議挺挺。如乞用張浚配享,言朱熹不當與唐仲友同罷,論儲君監國,皆天下大事。

嚴羽:1、其初學半山、後山,最後亦學絕句於唐人。已而盡弃諸家之體,而別出機杼。

2、以人而論,則有楊誠齋體。

解縉:文章足以蓋一世,清節足矣勵萬世。

蔣一葵:乾、淳間,詩人稱誠齋、範石湖及陸放翁為巨擘。

王夫之:至若周必大、王十朋、范成大、楊萬里之流,亦錚錚錶見,則抑文雅雍容,足以緣飾治平而止。

李紘:封事則胡忠簡驚人,詩盟則楊誠齋獨主。

紀昀:南宋詩集傳於今者,惟萬裏及陸遊最富······以詩品論,萬裏不及遊之鍛煉工細;以人品論,則萬裏倜乎遠矣。

錢基博:1、南宋詩集傳於今者,惟楊萬里及陸遊最富。遊清新刻露而出以圓潤,為媲於蘇。萬裏清新刻露而特為生拗,則原出黃······其為文章,含危仄於爽朗,以白俗為生拗,避熟而不避俗,涵今而亦茹古,以故為新,以俗為雅,由黃庭堅以攀韓愈,詩如是,文亦如是。然詩特擅名。

2、萬裏善用其長,肆意有作;成大則避所短,斂手勿犯。陸遊語多樂易;萬裏、成大意含悵惘。皆出入江西,而欲有所變以自名家者也。

錢鐘書:放翁善寫景,而誠齋善寫生。放翁如圖畫之工筆;誠齋則如攝影之快鏡,兔起鶻落,鳶飛魚躍,稍縱即逝而及其未逝,轉瞬即改而當其未改,眼明手捷,踪矢躡風,此誠齋之所獨也。

4、主要作品


楊萬里一生寫作勤奮,相傳有詩20000餘首,現存詩4200首,詩文全集133卷,稱為《誠齋集》。並有《楊文節公詩集》42卷。另著有《誠齋詩話》1卷,不專論詩,也有一些文論。所作賦以《浯溪賦》《海賦》為有名;所作詞今存僅15首。

楊萬里又精於《易》學,有《誠齋易傳》20卷,以史證《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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