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脚是人體最活躍的部位,行動舉止大都與手脚有關。民間因有“苦樂關乎手足”的說法。俗語雲:“男子手如綿,生來一世閑;男子手如爪,一輩子好不了。”這種俗信很可能來自對生活的直接觀察。生活中,手指粗大枯梗,足骨瘦長乾燥者,其人必辛苦;手若細軟潤澤,足若骨肉圓肥者,其人必逸樂。這種推測雖然沒能揭示社會中人貧富不均的根本道理,卻也含有一定的客觀性。
另有一些關於指紋的歌謠,也很有趣。
其一為:“一鬥究,二鬥富,三鬥四鬥開當鋪,五鬥六鬥挑柴賣,七鬥八鬥住大屋,九鬥十簸箕,買地到江西”;
其二為:“一鬥好,二鬥寶,三鬥四鬥割馬草,七鬥八鬥買地蓋樓,九簸箕跑山西,十鬥全,點狀元。”就這兩種說法而言,已有許多衝突處。
同是“一鬥”,一說“窮”,一說“好”;同是“三鬥四鬥”,一說“開當鋪”,一說“割馬草”。可見不能視為民間俗信,而極可能是一種帶有遊戲性質的拘泥於方言韻腳限制的諺語而已。
民間對此並不太當真的。還有看手相算命的迷信活動者,編出一本本手相書來,根據指紋的走向、深淺、粗細,胡謅八扯,亂說一通,其言多是隨機應變的無稽之談,也很難說是代表了民間俗信的。問卜的人並不是依據自己的信仰,而是把自己交付給算命人去胡說八道,把算命人的話當作神的示意,所以算命人照書本查找也好,信口開河也好都能博得問卜人的虔誠的信賴。這種相信算命人的現象是一種風俗信仰。而算命人的掐算管道、口訣就不能是民間俗信的內容了。因為,民間福斯本身並沒有直接掌握它,更不能直接應用它,像需要查閱的卦書一樣,雖然其中也吸收有民間俗信的成分,比如,論手指時所說的“指硬而疏者破敗,指柔而密者蓄積”;“指如春筍者清貴,如剝葱者食祿,如棒槌者愚頑,如竹節者貧賤”等等。
但經過文字加工重新編排、整理,就不再是民間俗信的本來面目了,失去了民間信仰的純樸性,而帶上了某種陳腐的“書卷氣”。再加上一些算命術士把手相又分為“八卦十二宮”與八卦、五行、天干地支、三才、六合等等相術編排到一起,隨便解釋,實在不好稱之為何種“信仰”。所以這裡對一般卦書上的手相看法不再收錄。雖說如此,關於手相的認識,也有一些深入民間福斯心目之中的信條,這些信條,如果分析其來源,未見得一定是出自於民間的普遍信仰,也可能是產生於算命術士們的行業群體內部,是他們反複傳播、一致強調了某種徵象的意義,從而使這種意向深入到民間,而為民間普遍接受的。這種已被群眾掌握和信從的,自己可以隨時應用、占驗的信條,便也應當是屬於俗信範疇的了。例如,斷掌紋的禁忌,就是一例。斷掌紋是指手掌上的紋路,從左到右有一條很深的溝,就像把手掌從中間切斷一般。俗以為有這種手相的女子會克死丈夫,臺灣有諺語雲:“斷掌查晡做相公,斷掌查某守空房。”意思是說,有斷掌紋的男人當大官,有斷掌紋的女子死丈夫(參見《臺灣舊慣習俗信仰》第164頁)。
舊時,還有“紅不染手,手不染紅”的說法。紅象徵血液,是犯忌諱的,手上染了紅色,總以為是凶兆,所以要禁忌。彝族女子喜好在兩隻手背和手肘上刺“梅花針”,彝族稱為“馬紮”,亦是文身一種,以示吉祥和美觀。“馬紮”是彝族婦女與其他民族婦女的區別標誌之一。如果不刺馬紮,是犯忌諱。彝族人認為如果女人不刺“馬紮”,死後不能見菩薩。
民間對脚形也有禁忌。
廣西有俗諺雲:“(脚脛)上五寸、下五寸,三年不死扶拐棍。”河南有俗諺雲:“二拇脚趾長,長大不要娘。”南方也有“二趾長過分(拇趾),唔(不)死一世窮”的諺語。舊時,興裹小脚的年代裏,婦女忌天足。以將天足纏裹成人為殘疾形狀的“三寸小金蓮”為美德的象徵。不裹足則為世所不容。此種陋俗民國後始漸革除,現已無存。
脚上長的毛,據信也有魔力。俗語雲:“一支脚毛,管三個鬼。”此種信仰大約同發須間藏有元神是相似的。這種說法的起因,可能與男子夜間行路、幹活有關:因為怕夜晚鬼祟禍害,幻想脚上有神力附著,它就隱在脚毛之中。為了顯示雄壯和彈壓鬼魅,所以禁忌拔一脚毛。脚毛不拔,膽就不怯。拔下脚毛,就心中發怵。這也是民間常用恪守禁忌來保持和增强自身魔力、神性的一個例證。
河南修武縣有“正月洗腳脚頭空”的說法,以為已婚夫婦正月裏洗腳不吉利。男的洗腳死媳婦,女的洗腳死丈夫。這大約也是脚上有神靈魔力的一種俗信錶證吧。
脚是神聖的,又是不潔的。塔吉克族最忌用脚踢羊,最忌用脚踏食鹽或其他食物。這兩種禁忌都是為了防止脚的接觸帶來的危險。臺灣民間對脚底發癢很忌諱。俗語有“土地公癢脚底”,意思是說,脚底發癢是土地公暗中在警告自己做事要慎重,可能會有什麼不祥的事情會發生。在這種情形下,一般都中止正在從事的活動,以避防不測。
東北牡丹江市郊,人死後,要在送葬前把墓穴挖好,穴裏忌諱留下脚印。誰的脚印留在穴裏,誰的靈魂就會隨著木棺的安葬而被壓在下麵。那對本人是絕對不利的。手、脚的指(趾)甲也是忌諱隨便丟棄的。否則,“蟲蟻行於上,令人生瘡”(《無何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