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檢查是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降低畸形兒和有缺陷兒的出生率的重要方法。但很多准媽媽對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懷孕後什麼時候做B超的問題卻知之甚少。甚至,出現了認知誤區。
現在一部分准媽媽懷孕後對B超有兩種誤區:一類是排斥B超,一定要在孕三個月後再做B超;一類是喜歡頻繁做B超觀察胚胎的變化,尤其是一些希望通過孕囊形狀觀察胎兒性別的孕婦。首先要指出的是,孕囊形狀與胎兒性別不能掛鉤,而所謂“孕囊越圓越健康”的說法也無根據。其次,孕3個月內不能做B超的說法也有失偏頗,建議在懷孕80天之內要去做一次B超,及時排除宮外孕或葡萄胎等意外因素,如果無任何异常,可在孕3個月後再定期B超。孕3個月內的B超不可完全不做,但次數建議不超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