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前檢查中,包括好幾次B超檢查,很多孕婦對此存在一些認識誤區,導致很多准媽媽不敢做B超。對此,專家認為普遍孕婦對B超存在的誤區有:
誤區一:超聲波對胎兒有傷害,能不做就不做,尤其是懷孕早期,更不能做。
超聲檢查不僅能動態跟踪胎兒的成長,還能及時發現胎兒畸形以及胎兒附屬物的异常,如臍帶、羊水、胎盤等。如果發現致死性畸形,可及時引產。蔡雁教授表示,大家不要把超聲檢查和X光檢查等有輻射性的檢查混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因超聲檢查而致胚胎死亡或胎兒畸形的報導。她表示,在所有檢查胎兒是否健康的方法中,唯有超聲波可以在不傷害胎兒的前提下進行觀察,不會給母子帶來損傷。
誤區二:要做就做最高級的三維、四維超聲檢查。
對於孕婦來說,普通彩超完全可以滿足常規的產前檢查需要,盲目求高級、求貴,完全沒有必要。雖然三維、四維影像比普通彩超清晰,但並不具備更優越的診斷價值。
誤區三:20周超聲檢查沒問題,以後就不用查了。
胎兒發育是連續的過程,早期超聲檢查沒有問題,不一定代表後期就沒有問題。
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3次超聲檢查:第一次:孕11—14周,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孕早期(特別是孕8周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除非對下列情况:陰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為今後的治療提供依據。停經時間不清,根據症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檢查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篩查胎兒畸形的時機。一般在孕11~14周檢查較為合適。
第二次:孕18—24周,觀察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此次檢查尤為重要。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從孕18~24起就應進行B超檢查。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時,胎兒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重點觀察胎兒鼻唇部、心臟,可發現鼻唇部、心臟的畸形情况。
第三次:在32—38周,排除妊娠晚期出現的胎兒發育异常,評估胎兒宮內安危。妊娠28~32周要複查超聲,因為有些胎兒畸形是在胎兒發育過程中逐漸表現出來的,如胎兒腦積水,胎兒膈疝,泌尿系統等畸形它可以發生於任何孕周,甚至在出生前才發生。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常常在這個時間發生。母親糖尿病胎兒這個時期已表現胎兒體重超標。這時超聲檢查是對18-24周超聲檢查可能漏診的畸形,如心臟畸形的一個很好的補漏機會。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還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母體酒精中毒;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分娩前超聲檢查是重要的即足月妊娠(孕37~41周)。為了您寶寶和母親的平安,分娩前我們希望准媽媽接受最後一次超聲檢查,這次超聲重點觀察的名額包括:胎方位,胎兒大小,胎盤與胎兒迴圈,羊水量,胎盤成熟度,有無胎盤早剝或前置胎盤,臍帶有無繞頸,脫垂等。上述檢查項目對臨產時醫師選擇正確的分娩管道,對母親和胎兒健康平安是至關重要的。而這些項目在我們常規的門診產檢是無法觀察到的。尤其是在整個孕期從未接受超聲檢查的准媽媽,為了母親和孩子平安,分娩前務必要接受一次超聲檢查。
一般情况下孕期需做上述3~4次B超檢查就足够了,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道流血、胎動頻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還需根據醫生檢查情况酌情B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