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孕期也需要做核磁共振檢查呢?我們都知道核磁共振檢查是具有一定副作用的,在孕期應該要儘量避免核磁共振對胎兒發育的影響。可是,在什麼情况下不得不做核磁共振檢查呢?
孕期做核磁共振檢查的時間
核磁共振檢查是機體通過一個帶有梯度的高强度磁場,經計算和處理後獲得檢查部位影像來做出診斷的。現時國際上的研究結果證明,核磁共振檢查對人體沒有影響,它是一種綠色的對人體無害的高清檢查管道,臨床已經大量用於小兒顱內發育异常、胎兒先天缺陷的診斷。
通常認為,胎兒器官形成階段即妊娠前12周的胎兒,對核磁共振期間的譟音和熱量很敏感,有一定影響。胎兒在7個月前各個器官的發育在核磁共振下的顯像對比度非常不好,囙此,28周以前做核磁共振的效果沒有超聲檢查好,也就是說,28周前超聲檢查更能清楚地觀察胎兒。28周後,胎兒各個器官都能在核磁共振下很好的顯像,同時胎兒頭部骨頭鈣化後超聲不能清楚觀察胎兒頭部的病變,此時核磁共振是最好的檢查胎兒頭部的方法。所以,檢查核磁共振時間的選擇非常重要。
接下來,再來看看孕期核磁共振的適應症吧。
孕期核磁共振的適應症
因肥胖、羊水過少、子宮腺肌瘤病、胎兒已入盆、孕後3個月胎兒後顱窩异常及胎兒位置變動導致產前超聲不能提供診斷資訊的病例;
產前超聲已確定或不能確定的中樞神經系統异常,可提供更多的補充資訊;
複雜的胎兒异常:如肺先天性囊性腺瘤樣畸形、先天性膈疝、肺隔離症等;
胎兒腹部异常的評估;
胎盤异常及高危的評估。
由此看來,孕期核磁共振檢查也是有所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