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表和董秘的區別是什麼?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證券代表和董秘的區別是證券事務代表就是協助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證券事務代表行使其權利並履行其職責。
董事會秘書應該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這是董事會秘書的職業所必須的。不僅要掌握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還要熟悉公司章程、資訊披露規則,掌握財務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關知識。
董事會秘書是指掌管董事會文書並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董事會秘書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要求的義務,享有相應的工作職權,並獲取相應的報酬。
董事會秘書應該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這是董事會秘書的職業所必須的。不僅要掌握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還要熟悉公司章程、資訊披露規則,掌握財務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關知識。
證券事務代表為上市公司必須崗位,隸屬於董事會秘書領導的證券事務部,職責範圍多同董事會秘書。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同時,還應當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證券事務代表行使其權利並履行其職責,在此期間,並不當然免除董事會秘書對公司資訊披露事務所負有的責任。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並取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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