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朝最恐怖十大死法,每一個朝代都會有自己的刑罰來處置一些犯了大罪或者是即將面臨死亡的犯人,唐朝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最具特殊色彩的一個朝代,唐朝最恐怖的十大刑罰一點也不比滿清十大酷刑遜色,下麵讓我們一起去看看中國唐朝最恐怖的十大刑罰。
中國唐朝最恐怖十大刑罰:
杖殺:
杖殺是唐朝zheng府運用極其普遍的刑罰,是一種用重杖擊打屁股處死罪犯的行刑管道。《舊唐書酷吏列傳》記載:“笞罰人畏其不死,皆杖訖不放起,須其腫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殺不止是一種屈辱至死刑,而且還是一種折磨到死刑。唐朝的杖殺已經達到一種高超的害人水准。《舊唐書刑法志》記載唐肅宗時期一次就將“達奚摯、張岯、李有孚、劉子英、冉大華二十一人,於京兆府門决重杖死。”唐朝的杖殺其適用的範圍、性質、特點等在唐朝表現得極為複雜,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亂的現象。
西元782年(唐德宗建中三年),刑部侍郎班宏奏:“其十惡中謀反、大逆、叛、惡逆四等,請准律用刑;其餘犯別罪合處斬者,今後並請重杖一頓處死,以代極法。重杖既是死刑,諸司使不在奏請决重杖限。”敕旨依。唐zheng府正式宣佈以一頓重杖處死管道代替大部分死罪的絞、斬之行刑管道。就是說西元782年杖殺從法外酷刑變成法定正刑,杖殺成為常用之刑罰。
腰斬:
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執行後犯人往往一時還死不了,所以很比起斬首要殘酷得多。《資治通鑒》記載:西元648年(貞觀二十二年)“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辯機因與高陽公主私通。唐太宗下令腰斬辯機,同時殺戮高陽公主身邊知情不報的奴婢十多人。唐朝法律的殘酷性與隨意性可見一般。唐朝的夏州都督、平原郡公劉蘭也是被腰斬的。《舊唐書劉蘭傳》記載:“貞觀末,以謀反腰斬。”《新唐書後妃傳》記載:武則天時代“尚方監裴匪躬、左衛大將軍阿史那元慶、白澗府果毅薛大信、監門衛大將軍範雲仙潜謁帝,皆腰斬都市。”
西元835宰相王涯不幸捲入“甘露之變”慘遭滅族腰斬,可笑的是他遠房表弟王沐因貧窮從偏遠的江南騎著毛驢到京城長安兩年多才見到王涯,本想求個小官。當他到王涯的家中等消息時,正敢上王涯的家被抄,於是和王涯及族人一起被腰斬。“及涯家被收,沐適在其第,與涯俱腰斬。”《資治通鑒》還記載:“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於廟社,徇於兩市。命百官臨視,腰斬於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稚無遺……”唐朝太監政權、傀儡zheng府亂殺無辜讒害生命可窺之一二。這麼多人在大街被砍成兩段,要大臣們被迫現場觀看。一幅人間地獄的場景,唐朝邪惡社會的屠殺惡行很適合拍恐怖大片。
弃市:
弃市就是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暴屍街頭的一種刑法。這是一種很普遍的刑法在鬧世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禦史中丞,司農少卿,司僕少卿(副部長)來俊臣被弃市就有些特別了,來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群眾又狠又怕,叛死刑人民大快。《舊唐書酷吏傳》記載“乃弃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鑒》記載“弃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唐朝群眾如此表現令現在的文明人不免為唐人之野蠻作風心凉發麻。
枷刑:
枷刑本不是死刑,但唐書裏記載的巨枷,人戴上去就要痛苦而死了。《舊唐書酷吏傳》記載,“作大枷,凡有十號: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這名字就令人恐怖,所以才“見之魂膽飛越,無不自誣矣……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襲,以至於族,與其家無複音息。”“凡囚至,先布械於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新唐書酷吏傳》記載,“乃作巨枷,號“翾尾榆”,囚人多死。又僕囚於地,以門牡轢腹;掘地實棘,席蒙上,瀕坎鞫囚,不服則擠之坎,人多濫死。……後以鐵為冒頭,被枷者宛轉地上,少遷而絕。”唐朝枷子種類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最恐怖的,唐朝人的殘害人的管道也是最歹毒兇狠的,但萬幸唐朝的巨枷,只有唐朝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