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是從太平洋紫衫樹皮中選取出的一種活性的二萜類化合物,也是現時已發現的最優秀的天然抗癌藥物,下麵詳細瞭解一下紫杉醇的副作用。
紫杉醇的副作用
1、過敏反應:發生率為39%,其中嚴重過敏反應發生率為2%。多數為1型變態反應,表現為支氣管痙攣性呼吸困難,蕁麻疹和低血壓。幾乎所有的反應發生在用藥後最初的10分鐘。
2、骨髓抑制:為主要劑量限制性毒性,表現為中性粒細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見,一般發生在用藥後8~10日。嚴重中性粒細胞發生率為47%,嚴重的血小板降低發生率為5%。貧血較常見。
3、神經毒性:周圍神經病變發生率為62%,最常見的表現為輕度麻木和感覺异常,嚴重的神經毒性發生率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壓和無症狀的短時間心動過緩。肌肉關節疼痛:發生率為55%,發生於四肢關節,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呈劑量依賴性。
5、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腹瀉和黏膜炎發生率分別為59%,43%和39%,一般為輕和中度。
6、肝臟毒性:為ALT,AST和AKP升高。
7、脫髮:發生率為80%。
8、局部反應:輸注藥物的靜脈和藥物外滲局部的炎症。
使用紫杉醇注意事項
1、治療前應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體拮抗劑進行預處理。未稀釋的濃縮藥液不要接觸聚氯乙烯塑膠器械或設備,且不能進行靜脈滴注。稀釋的藥液應儲藏在瓶內或塑膠袋,採用聚氯乙烯給藥設備滴注。給藥期間應注意有無過敏反應及生命特徵的變化。
2、研究表明,聯合紫杉醇較單用紫杉醇治療效果更好,故臨床多採用聯合化療方案。紫杉醇與順鉑聯用時,若先用順鉑會加重紫杉醇的主要毒性;而與阿黴素或環磷醯胺聯合用藥,先用阿黴素或環磷醯胺會新增紫杉醇的耐受性],故臨床聯合用藥時一定要注意用藥的先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