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明史》卷一百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原文賞析

周新李昌祺(蕭省身)陳士啟應履平林碩况鐘(朱勝)陳本深彭勖(孫鼎)夏時黃潤玉楊瓚劉實。成祖常獨呼“新”,遂為名,因以志新字。授大理寺評事,以善決獄稱。且命畿內罪人應决者許收贖。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妻與所私皆論死。新督兵捕之,列木栅諸港汊。鐘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四年,凡七百六十餘萬石。

周新李昌祺(蕭省身)陳士啟應履平林碩况鐘(朱勝)陳本深(羅以禮莫愚趙泰)彭勖(孫鼎)夏時黃潤玉楊瓚(王懋葉錫趙亮)劉實陳選夏寅陳壯張昺宋端儀

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常獨呼“新”,遂為名,因以志新字。洪武中以諸生貢入太學。授大理寺評事,以善決獄稱。

成祖即位,改監察禦史。敢言,多所彈劾。貴戚震懼,目為“冷面寒鐵”。京師中至以其名怖小兒,輒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請都司衛所不得淩府州縣,府衛官相見均禮,武人為之戢。改按北京。時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閑田,監禁詳擬,往復待報,多瘐死。新請從北京行部或巡按詳允就遣,以免淹滯。從之。且命畿內罪人應决者許收贖。帝知新,所奏無不允。

還朝,即擢雲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系久,聞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馬頭,迹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廣市布,視印文合者捕鞫之,盡獲諸盜。一日,視事,龍捲風吹葉墜案前,葉异他樹。詢左右,獨一僧寺有之。寺去城遠,新意僧殺人。發樹,果見婦人屍。鞫實,磔僧。一商暮歸,恐遇劫,藏金叢祠石下,歸以語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訴於新。新召商妻訊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驟歸,所私尚匿妻所,聞商語,夜取之。妻與所私皆論死。其他發奸摘伏,皆此類也。

新微服行部,忤縣令。令欲拷治之,聞廉使且至,系之獄。新從獄中詢諸囚,得令貪污狀。告獄吏曰:“我按察使也。”令驚謝罪,劾罷之。永樂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趙居任匿不以聞,新奏之。夏原吉為居任解。帝命覆視,得蠲振如新言。嘉興賊倪弘三劫旁郡,黨數千人,累敗官軍。新督兵捕之,列木栅諸港汊。賊陸走,追躡之桃源,縶以獻。當是時,周廉使名聞天下。

錦衣衛指揮紀綱使千戶緝事浙江,攫賄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頃之,新齎文册入京,遇千戶涿州,捕系州獄。脫走訴於綱,綱誣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錦衣私人,在道榜掠無完膚。既至,伏陛前抗聲曰:“陛下詔按察司行事,與都察院同。臣奉詔擒奸惡,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臨刑大呼曰:“生為直臣,死當作直鬼!”竟殺之。

他日,帝悔,問侍臣曰:“周新何許人?”對曰:“南海。”帝歎曰:“嶺外乃有此人,枉殺之矣!”後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雲。後紀綱以罪誅,事益白。

妻有節操。新未遇時,縫紉自給。及貴,偶赴同官妻內宴,荊布如田家婦。諸婦慚,盡易其衣飾。新死無子。妻歸,貧甚。廣東巡撫楊信民曰:“周志新當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終日餒耶?”時時賙給之。妻死,浙人仕廣東者皆會葬。

李昌祺,名禎,以字行,廬陵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起士。預修《永樂大典》,僻書疑事,人多就質。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坐事謫役,尋宥還。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與右布政使蕭省身繩豪猾,去貪殘,疏滯舉廢,救災恤貧,數月政化大行。憂歸,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而是時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潔寬厚,河南民懷之,請起昌祺。命奪喪赴官,撫恤甚至。正統改元,上書言三事,皆報可。四年致仕。家居二十餘年,屏迹不入公府,故廬裁蔽風雨,伏臘不充。景泰二年卒。

蕭省身,泰和人。與昌祺同舉進士。洪熙元年,布政考滿,當給誥命。奏父年八十餘,願以給父。帝嘉而許之,後遂為例。居河南十二年,治行與昌祺等。

陳士啟,名雷,以字行,泰和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起士,擢禮部郎中。尚書呂震險忮,屬吏皆憚之,承奉唯謹,士啟獨不少徇。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嶽臣。方數千裏地懸數人手,其簡廷臣賢能者,分別用之。”於是諸曹郎、給事中出為監司者二十餘人,而士啟得山東右參政。盡心吏事,不為察察名。督徭賦,不峻期約。青州饑,疏請振之粟。使至,而饑民倍。士啟複上疏,先出粟予民,謂使者曰:“有罪吾獨任。”廷議竟從之。

坐唐賽兒亂下獄,數月,釋還職。高煦謀不軌,士啟自青州暮馳歸語三司,密聞於朝。高煦既執,從薛祿、張本錄餘黨,撫安人民。事竣,命清理山東軍籍。宣德六年卒於官。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曆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衛。至是軍府浸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曆諸衛,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衛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衛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衛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衛,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衛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齎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衛所官旗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旗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林碩,字懋弘,閩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禦史,出按山東。

宣德初,按浙江。為治嚴肅,就擢按察使。千戶湯某結中官裴可烈為奸利,碩將繩以法。中官誣碩毀詔書,被逮。碩叩頭言:“臣前為禦史,官七品。今擢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勵,思報上恩。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帝動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訊耳。”立釋碩,複其官,敕責可烈。碩在浙久,人懷其惠。

正統三年誤引赦例出人死,僉事耿定劾之。逮訊,輸贖還職。其冬遷廣東布政使,未及任而卒。其後寧波知府鄭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罷去。

況鐘,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書呂震,奇其才,薦授儀制司主事。遷郎中。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稱職,會蘇州等九府缺,皆雄劇地,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鐘用尚書蹇義、胡濙等薦,擢知蘇州,賜敕以遣之。

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號難治。鐘乘傳至府。初視事,群吏環立請判牒。鐘佯不省,左右顧問,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謂太守暗,易欺。越三日,召詰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捶殺數人,盡斥屬僚之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鐘乃蠲煩苛,立條教,事不便民者,立上書言之。

清軍禦史李立勾軍暴,同知張徽承風指,動以酷刑抑配平人。鐘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四年,凡七百六十餘萬石。鐘請量折以鈔,為部議所格,然自是頗蠲减。又言:“近奉詔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賦額。昆山諸縣民以死徙從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餘戶,所遺官田二千九百八十餘頃,應減稅十四萬九千餘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從事。臣所領七縣,秋糧二百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餘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有畝征至三石者,輕重不均如此。洪、永間,令出馬役於北方諸驛,前後四百餘匹,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帝悉報許。

當是時,屢詔减蘇、松重賦。鐘與巡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餘萬石。凡忱所行善政,鐘皆協力成之。所積濟農倉粟歲數十萬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租。其為政,孅悉周密。嘗置二簿識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興利除害,不遺餘力。鋤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織造採辦及購花木禽鳥者踵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衛所將卒,時淩虐小民。鐘在,斂跡不敢肆。雖上官及他省吏過其地者,鹹心憚之。

鐘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贍。有鄒亮者,獻詩於鐘。鐘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鐘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務。遷禦史。

初,鐘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司務,遇鐘有恩。至是鐘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給侍,曰:“非無僕隸,欲籍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緣故誼有所幹。人兩賢之。

鐘嘗丁母憂,郡民詣闕乞留。詔起複。正統六年,秩滿當遷,部民二萬餘人,走訴巡按禦史張文昌,乞再任。詔進正三品俸,仍視府事。明年十二月卒於官。吏民聚哭,為立祠。

鐘剛正廉潔,孜孜愛民,前後守蘇者莫能及。鐘之後李從智、朱勝相繼知蘇州,鹹奉敕從事,然敕書委寄不如鐘矣。

李從智,宜賓人。

朱勝,金華人。勝廉靜精敏,下不能欺。嘗曰:“吏貪,吾不多受牒。隸貪,吾不行杖。獄卒貪,吾不系囚。”由是公庭清肅,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遷江南左布政使。

初與鐘同薦者,戶部郎中羅以禮知西安,兵部郎中趙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戶部員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員外郎馬儀知杭州,陳本深知吉安,禦史陳鼎知建昌,何文淵知溫州,皆賜敕乘傳行。

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奸。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系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盜,十八人皆免。遷員外郎。

與況鐘等同受敕為知府,本深知吉安。吉安多豪强,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裡,本深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拉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大盤山,眾萬餘。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

本深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晨起,鼓而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白。久之,民耻爭訟。尤折節士人,飾治學宮,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祠廟。正統六年,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羅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由郎中知西安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於朝。詔起複視事。歲滿,進秩複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曆三郡,凡二十七年,乃致仕。

莫愚,臨桂人。由鄉舉,以郎中出知常州。奏請减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淩虐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郡民陳思保年十二,世業漁。其父兄行劫,思保在舟中,有司以為從論,當斬。愚疏言:“小兒依其父兄,非為從比。令全家舟居,將舉家坐耶?”宣宗命釋之,謂廷臣曰:“為守能言此,可謂有仁心矣。”正統六年秩滿,郡民乞留,巡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複往。

與愚同時為同知者,潞城趙泰,字熙和。由鄉舉入國子監。曆事都察院,授常州同知。浚孟瀆、得勝二河,作魏村閘。周忱、況鐘議减蘇州重糧,泰亦檢常州官田租,請並减之。遷工部郎中,命塞東昌决河。忱薦為協同都運,益勤其職。亡何,疾卒。

彭勖,字祖期,永豐人。七歲,入佛寺不拜。僧强之,叱曰:“彼不衣冠而袒跣,何拜為!”

永樂十三年舉進士。親老,乞近地以養,除南雄府教授。學舍後有祠,數現光怪。學官弟子率禱祀,勖撤而焚之。滿考,補建寧教授。副使王增有疾,醫者許宗道誣諸生遊亨魘魅,以舍旁童五郎祠為征。增怒,置亨家七人重罪,下近祠居民獄四百家。勖抗論遊氏非巫者,五郎非邪神,初捐地築城人也,事載郡志中。增愕,索圖經證之,大慚悔,事得解。建寧朱子故宅,有祠無祭。勖疏請春秋祭,蠲子孫徭。又創尊賢堂,祀胡安國、蔡沈、真德秀。諸生翕然向學。

正統元年,以楊士奇薦,召授禦史。時初設提學官,命督南畿學校。詳立教條,士風大振。疏言:“國朝祠祭,載在禮官。修齋起梁武帝,設醮起宋徽宗,宜一切除之。禁立庵院,罷給僧尼度牒。”又言:“真定、保定、山東民逃鳳陽、潁州以萬計,皆守令匿灾暴斂所致,乞厚軫恤。守令課績,宜以戶口增耗為殿最。”又請設南京諸衛武學。皆報可。所至葺治先賢墳祠。母憂歸,以孫鼎代。勖起複,改吏部考功郎中,出為山東副使。土木之變,數言兵事。以直不容於時,致仕歸。

孫鼎,字宜鉉,廬陵人。永樂間舉人。曆松江教授。正統八年,楊溥薦為禦史,董南畿學政。置“本源錄”,錄諸生善行。行部不令人知,單輿猝至。諸生謁,輒閉門試之,即日定甲乙。諸生試歸,榜已揭通衢,請托者無所措手。通州旱饑,奏蠲糧三千四百餘石。英宗北狩,鼎試罷,謂諸生曰:“故事當簪花宴,今臣子枕戈之秋,不敢陷諸君不義。”設茗飲,步送諸門。既而詣闕上書,請隨所用效死。不報。未幾,以親老致仕。知府張瑄疏言:“鼎孝追曾、閔,學繼朱、程,宜起居論思之職。”帝不允。天順元年卒於家。

夏時,字以正,錢塘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

洪熙元年議改鈔法。時力言其擾市肆,無裨國用,疏留中。鈔果大沮,民多犯禁。議竟寢。帝思時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過有灾傷,輒白太子,發粟以振。留署南京戶科。

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稱旨,命署尚寶司,兼理吏、禮、兵、刑四科,視七篆,無留事。命核後湖黃册,陳便宜十四事。邳、徐、濟寧、臨清、武清旱,以時請,遣官振之。尋擢江西僉事。

正統三年奏:“今守令多刻刑無辜,傷和幹紀。乞令禦史、按察司官遍閱罪囚,釋冤滯。逮按枉法官吏。”從之。遷參議。七年奏恤民六事,多議行。十二年以大臣薦,超擢廣西左布政使。前後所上又十餘疏,雖不盡用,天下壯其敢言。年未七十,致仕歸,卒。其為僉事時,進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條約》及《均徭册式》,刊為令,人皆便之。

時為人廉潔好義。親歿,廬墓有异征。歿而鄉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黃潤玉,字孟清,鄞人。五歲,侍母疾,夜不就寢。十歲,道見遺金不拾。永樂初,徙南方富民實北京,潤玉請代父行,官少之。對曰:“父去,日益老,兒去,日益長。”官异其言,許之。

十八年舉順天鄉試。授建昌府學訓導。父喪除,改官南昌。宣德中,用薦擢交阯道禦史。出按湖廣,斥兩司以下不職者至百有二十人。

正統初,詔推舉提學官。以楊士奇薦,擢廣西僉事,提督學政。時寇起軍興,有都指揮妄掠子女萬餘口,潤玉劾而歸之。副使李立入民死罪至數百人,亦為辨釋。南丹衛處萬山中,戍卒冒瘴多死,為奏徙夷曠地。

母憂歸,起官湖廣。論罷巡撫李實親故二人。實憤,奏潤玉不諳刑律,坐謫含山知縣。以年老歸。歸二十年,年八十有九卒。學者稱“南山先生”。

楊瓚,蠡縣人。永樂末進士。知趙城縣,課績為山西最,超擢鳳陽知府。正統十年大計天下群吏,始命舉治行卓异者,瓚及王懋、葉錫、趙亮等與焉。鳳陽帝鄉,勳臣及諸將子孫多犯令。瓚請定居稽出入,由是始遵約束。瓚言民間子弟可造者多,請增廣生員毋限額。禮部采瓚言,考取附學。天下學校之有附學生,由瓚議始。

擢浙江右布政使。與鎮守侍郎孫原貞共平陶得二之亂。景泰二年,瓚以湖州諸府官田賦重,請均之民田賦輕者,而嚴禁詭寄之弊。詔與原貞督之,田賦稱平。久之,卒官。

王懋,修武人。永樂末進士,為海豐知縣。後超擢西安知府,亦有聲。

葉錫,永嘉人。宣德五年進士。為吳縣知縣,舉卓异遷。奸民訐於朝,將逮系。吳人群詣闕頌錫,乃令視事如故,抵誣者罪。尋擢甯國知府。而趙亮為慶雲典史,亦在舉中,同被宴賚。時人以為榮。秩滿,擢知本縣。

劉實,字嘉秀,安福人。宣德五年舉進士。居三年,選庶起士。正統初,授金華府通判。仍歲荒旱,請蠲租,且贖還饑民子女。義門鄭氏族大,不能自給,又買馬出丁,供山西郵傳,困甚,亦以實言獲免。母喪歸,廬墓三載,起順天府治中。

景泰時,侍臣薦其文學。召修《宋元通鑒綱目》。實為人耿介,意所不可,雖達官貴人不稍遜。然頗自是。見同曹所纂不當,輒大笑,聲徹廷陛,人亦以此忌之。

天順初,還原任。四年擢知南雄府。商稅巨萬,舊皆入守橐。實無所私。中官至南雄,入譖言,府僚參謁,留實折辱之。民競前擁之出,中官慚,將召謝之,實不往。中官去,至韶州,聞韶人言:“南雄守且訟於朝矣。”懼,馳奏,誣實毀敕,大不敬。逮下詔獄。實從獄中上書言:“臣官三十年,未嘗以妻子自隨,食粗衣敝,為國家愛養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朝使。”帝覽書,意稍解,且釋之,而實竟瘐死。

實苦節自持。政務紛遝,未嘗廢書,士大夫重其學行。其歿也,南雄人哀而祠之。孫丙,自有傳。

陳選,字士賢,臨海人。父員韜,宣德五年進士。為禦史,出按四川,黜貪獎廉,雪死囚四十餘人。正統末,大軍征鄧茂七,往撫其民,釋被誣為賊者千餘家。都指揮蔣貴要所部賄,都督範雄病不能治軍,皆劾罷之。曆廣東右參政,福建右布政使。廣東值黃蕭養亂後,而福建亦寇盜甫息,員韜所至,拊循教養,得士民心。

選自幼端愨寡言笑,以聖賢自期。天順四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授禦史,巡按江西,盡黜貪殘吏。時人語曰:“前有韓雍,後有陳選。”廣寇流入贛州,奏聞,不待報,遣兵平之。

憲宗即位,嘗劾尚書馬昂、侍郎吳複、鴻臚卿齊政,救修撰羅倫,學士倪謙、錢溥。言雖不盡行,一時憚其風采。已,督學南畿。頒冠、婚、祭、射儀於學宮,令諸生以時肄之。作《小學集注》以教諸生。按部常止宿學宮,夜巡兩廡,察諸生誦讀。除試牘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於人?”

成化六年遷河南副使。尋改督學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禦史以下皆拜謁,選獨長揖。直問:“何官?”選曰:“提學副使。”直曰:“大於都禦史耶?”選曰:“提學何可比都禦史,但忝人師,不敢自詘辱。”選詞氣嚴正,而諸生亦羣集署外。直氣懾,好語遣之。

久之,進按察使。决遣輕係數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為空。治尚簡易,獨於贓吏無所假。然受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環而止。或問之,曰:“奸人惜財亦惜命,若盡挈所賂以貨要人,即法撓矣。”曆廣東左、右布政使。肇慶大水,不待報,輒發粟振之。

二十一年詔减省貢獻,而市舶中官韋眷奏乞均徭戶六十人添辦方物。選持詔書爭,帝命與其半,眷由是怒選。番人馬力麻詭稱蘇門答剌使臣欲入貢,私市易。眷利其厚賄,將許之,選立逐之去。撒馬兒罕使者自甘肅貢獅子,將取道廣東浮海歸,雲欲往滿喇加更市以進。選疏言不可許,恐遺笑外番,輕中國。帝納其言,而眷憾選甚。

先是,番禺知縣高瑤沒眷通番資钜萬,選移檄獎之,且聞於朝。至是眷誣奏選、瑤朋比為貪墨。詔遣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禦史徐同愛訊之。選有所黜吏張褧,眷意其怨選,引令誣證選。褧堅不從,執褧拷掠無異辭。行、同愛畏眷,竟坐選如眷奏,與瑤俱被征。士民數萬號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至南昌,病作。行阻其醫藥,竟卒。年五十八。

編修張元禎為選治喪,殮之。褧聞選死,哀悼,乃上書曰:

臣聞口能鑠金,毀足銷骨。竊見故罪人選,抱孤忠,孑處群邪之中,獨立眾憎之地。太監眷通番敗露,知縣瑤按法持之。選移文獎厲,以激貪懦,固賢監司事也。都禦史宋旻及同愛怯勢養奸,致眷橫行胸臆,穢蔑清流。勘官行頤指鍛煉,竟無佐證。臣本小吏,詿誤觸法,被選黜罷,實臣自取。眷意臣憾選,厚賂啖臣,臣雖胥役,敢昧素心。眷知臣不可誘,嗾行等逮臣致理,拷掠彌月。臣忍死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文致其詞。劾選勘灾不實,擅便發倉,曲庇屬官,意圖報謝。必如所雲,是毀共薑為夏姬,詬伯夷為莊蹻也。

頃年嶺外地震水溢,漂民廬舍。屬郡交牒報灾,老弱引領待哺。而撫、按、藩臬若罔聞知。選獨抱隱憂,食不下嚥。謂輾轉行勘,則民命垂絕,所以便宜議振,志在救民,非有他也。選故剛正,不堪屈辱,憤懣旬日,嬰疾而殂。行幸其殞身,陰其醫療。訖命之日,密走報眷,小人佞毒,一至於此!臣擯黜罪人,秉耒田野,百無所圖,誠痛忠良銜屈,而為聖朝累也。不報。

員韜父子皆持操甚潔。而員韜量能容物,選務克己,因自號克庵,遇物亦稍峻。人謂員韜德性,四時皆備。選得其秋焉。嘗割田百四十畝贍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選子戴貧,還之,戴不可而止。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選冤,詔複官禮葬。正德中,追贈光祿卿,諡忠湣。

夏寅,字正夫,松江華亭人。正統十三年舉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力學,為文以宏奧稱。進郎中。

成化元年考滿入都,上言:“徐州旱澇,民不聊生。饑餒切身,必為盜賊。乞特遣大臣鎮撫,蠲租發廩。沿途貢船,丁夫不足,役及老稚。而所載官物僅一箱,餘皆私齎,乞嚴禁絕。淮、徐、濟寧軍士,赴京操練,然其地實南北要衝,宜各設文武官鎮守,訓兵屯田,常使兩京聲勢聯絡,倉猝可以制變。”章下所司行之,唯不設文武官。

遷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其教務先德行。進浙江右參政。處州民苦虐政,走山谷。寅檄招之,眾皆解散。久之,進山東右布政使。弘治初,致仕歸。

寅清直無黨援。嘗語人曰:“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學,一可惜。此日閑過,二可惜。此身一敗,三可惜。”世傳為名言。

陳壯,字直夫,其先浙江山陰人。祖坐事謫戍交阯,後調京衛,遂家焉。壯舉天順八年進士,授南京禦史。編修章懋等建言得罪,抗疏救之。帝遣中官采花木,複疏諫。尚書陳翌請以馬豆代百官俸,壯言飼馬之物,不可養士大夫。事乃寢。

壯家素寠,常祿外一無所取。父母歿,廬墓側,居喪一循古禮。曆江西僉事,致仕歸。家居十餘年。弘治中,以尚書張悅薦,起官福建。居二年,又乞致仕。時倪嶽為吏部,素賢之,擢河南副使。歲荒振饑,民懷其惠。僉都禦史林俊謝病,舉以自代。未及遷,而壯又乞致仕。巡撫孫需奏留之。又二年,竟致仕去。

張昺,字仲明,慈溪人,都禦史楷孫也。舉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性剛明,善治獄。有嫁女者,及婿門而失女,互以訟於官,不能决。昺行邑界,見大樹妨稼,欲伐之。民言樹有神巢其巔。昺不聽,率眾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伐樹,血流出樹間。昺怒,手斧之,卒僕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吹至樓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有巫能隱形,淫人婦女。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乃盡毀諸淫祠。寡婦惟一子,為虎所噬,訴於昺。昺與婦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傷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去。”一虎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畀節婦。一縣稱神。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節”,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紿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園池中死。邑大旱,昺夢婦人泣拜,覺而識其裡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諸异政多類此。

擢南京禦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邇臺諫交章論事矣,而扈蹕糾儀者不免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將塞之漸也。經筵既舉矣,而封章累進,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說,是聖學將怠之漸也。內幸雖斥梁芳,而賜祭仍及便辟,是複啟寵幸之漸也。外戚雖罪萬喜,而莊田又賜皇親,是驕縱姻婭之漸也。左道雖斥,而符書尚揭於官禁,番僧旋複於京師,是异端復興之漸也。傳奉雖革,而千戶複除張質,通政不去張苗,是傳奉複啟之漸也。織造停矣,仍聞有蟒衣牛鬥之織,淫巧其漸作乎?寶石廢矣,又聞有戚裏不時之賜,珍玩其漸崇乎?《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以為戒。”帝嘉納之。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樹,與同官劾大學士劉吉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官劾吉,吉銜之。其冬,昺、紘奉命閱軍,軍多缺伍。兩人欲劾奏守備中官蔣琮,琮先事劾兩人。章下內閣,吉修隙,擬黜之外。尚書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爭,言官亦論救。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紘南京光祿寺署丞。

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富豪殺人,屢以賄免。禦史檄昺治,果得其情。尋進副使。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於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歲餘,引疾歸。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都禦史王璟以振荒至,饋昺百金,堅拒不得,授下戶饑民粟以答其意。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卒弗受。炊烟屢絕,處之澹如。及卒,含斂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宋端儀,字孔時,莆田人。成化十七年進士。官禮部主事。雲南缺提學官,部議屬端儀,吏先期泄之。端儀曰:“啟事未登,已喧眾口,人其謂我幹乞乎!”力辭之。已,進主客員外郎,貢使以贄見,悉卻不納。

初在國學,為祭酒丘浚所知。及浚柄政,未嘗一造其門。廣東提學缺,部以端儀名上,浚竟沮之。浚卒,始以按察僉事督廣東學校。卒官。

端儀慨建文朝忠臣湮沒,乃搜輯遺事,為《革除錄》。建文忠臣之有錄,自端儀始也。

贊曰:明初重監司守牧之任。尚書有出為布政使,而侍郎為參政者,監司之入為卿貳者,比比也。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天順而後,巡撫之寄專,而監司守牧不得自展布,重內輕外之勢成矣。夫賦政於外,於民最親。李昌祺、陳本深之屬,靜以愛民,況鐘、張昺能於其職。所謂承宣德化,為天子分憂者,非耶?周新、陳選,冤死為可哀。讀張褧書,又以見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終不泯也。

本文標題: 史部《明史》卷一百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原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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