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21世紀開始鱉稻綜合種養模式的試點示範,在2010年開始大面積推廣與應用,現已經推廣到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廣東、湖南等主要養鱉區,當前鱉稻綜合種養主要有鱉稻共作模式、鱉稻輪作模式、鱉稻與其他品種綜合種養模式三種,具體的小編將在下文進行詳細講解。
一、鱉稻共作模式
簡單點來說就是在同一稻田中進行鱉的養殖與水稻種植。
鱉稻共作模式的優點:鱉稻可以在同一生長季節實現互利共生,從而達到稻田資源的有效利用。在這鱉稻共作模式中,水稻產量要求不低於當地的平均水準。
鱉稻有兩種放養方法:
(1)放養鱉種
鱉種規格在0.4~0.5千克,當年養成規格為0.75千克以上的商品鱉;或鱉種規格在0.15-0.25千克,2年養殖商品鱉。
(2)放養稚、幼鱉
將當年7-8月孵化出的稚鱉,經暫養培育後放人稻田,經3年左右的分級養殖,養成0.5-0.75千克的商品鱉。
二、鱉稻輪作模式
鱉稻輪作模式指水稻與鱉在同一田塊或池但不在同一年或同一季節種植、養殖,實現一季(年)水稻一季(年)鱉的輪換。
鱉稻輪作模式的優點:稻田經1-2個養殖週期後,*壤中積累一定的肥力和病原菌,這個時候如果進行第二次輪養鱉,則容易導致鱉發病。但是如果該種水稻的話,水稻就可以很好地吸收*壤中積累的有機物,少施肥或無需施肥。等水稻收割後再放養鱉,由於*壤中有機物减少,這樣可以可以减少鱉的病害。
三、鱉稻與其他品種綜合種養模式
養鱉稻田,鱉為主要養殖品種,然後在套養一些、小龍蝦、青蝦等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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