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治療是醫患之間交流、製定並逐步完成治療方案的過程。根據患者就診程式、任務和內容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初診、複診和複查三種形式。三種形式的劃分,有利於從理論上對臨床接診的任務和內容進行理解,它表明的是臨床接診過程中存在的三個階段。
修復治療的次數和療程與修復治療方法、患者具體情況、修復體加工時間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講,從修復醫生開始治療到修復體戴入,牙體缺損的嵌體、全冠修復需要就診2-3次,療程為2-3周;牙列缺損的固定橋修復需要就診3-5次,療程為2-4周;牙列缺損的可摘局部義齒修復需要就診2-6次,療程為2-6周;牙列缺失的全口義齒修復需要就診5-7次,療程為4-8周。
如果涉及到較多的美學、咬合、複雜的牙體預備等方面的治療內容,醫生會採用研究模型、診斷蠟型、過渡修復等手段,治療週期會延長數周到數月不等。
修復前準備
修復治療就像蓋樓,修復前的準備工作就像打地基,只有地基牢靠了,將來的修復治療才順利,所做的修復體也會更耐久。所以,修復前的準備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當您需要修復治療時,一定要重視醫生告知的修復前準備工作。
修復前的口腔準備是指經過全面檢查、診斷之後,按照擬定的口腔修復設計,對口腔組織的病理情况或影響修復效果的情况,進行適當的處理,以保證預期的效果。
醫生根據臨床檢查情况建議您修復前所做的準備工作可能有:
修復前口腔的一般準備
(1)去除不良修復體
當口腔內的修復體已喪失功能,並刺激周圍組織而又無法進行修改的,以及對一些設計和製作不當的不良修復體均應去除。
(2)拔除無法保留的牙齒
保留天然牙和經過根管治療的牙根,有利於義齒的支持、固比特和穩定,並防止牙槽骨的吸收。另外,牙周膜具有本體感受器,當承受?力時可將訊號傳入神經中樞。同時,牙周膜感受器具有很强的生理辨別能力,具有辨別方向、區別食物體積大小等能力。故從口腔修復治療效果考慮,應儘量保留天然牙及牙根。但是,當出現以下情况時,應考慮拔除。
1)一般來說,對於牙槽骨吸收達到根長2/3以上,牙鬆動達3度者應予以拔除。
2)殘根、殘冠大面積缺損達齦下,無法利用牙冠延長術或正畸牽引等獲得生物學寬度要求的。
3)殘根、殘冠缺損雖位於齦上或齊齦,但牙根短,無法利用樁核修復或無法用於覆蓋基牙的。
4)其它無法進行完善牙體牙髓治療的牙齒。
5)嚴重干擾修復進行的錯位牙、移位傾斜牙、阻生牙等。
6)位於正常?曲線或頜弓之外的牙齒,影響到顳下頜關節運動,對修復無幫助並且有妨礙,且影響咀嚼功能時應拔除。
7)對個別孤立牙的去留
應根據孤立牙的牙體、牙周健康情况,牙冠的形態、位置、部位、慎重地予以考慮,例如近中傾斜的智齒,但下頜其它牙均缺失且牙槽脊吸收已平,如留之則有利於義齒的固比特和支持,應保留。但對義齒無助且又有妨礙的應拔除。
(3)牙周治療
1)牙齒潔治:牙周組織的健康可確保印模的準確性,對修復體的遠期成功也至關重要。囙此,在修復治療前應進行潔治,清除牙結石和菌斑,並保持良好的口腔衛生。
2)牙周系統治療:對於牙周炎患者,應該進行牙周系統治療,以確保天然牙齒的功能和穩定。
3)牙周手術治療:對於外傷或齲齒等導致的患牙邊緣位於齦下很深要求暴露邊緣或者重新建立生物學寬度的情况需要進行牙冠延長術;對於露齦笑、牙齦線不協調等要求進行美觀修復時需要進行牙齦美學手術。
(4)牙體牙髓科治療
對於餘留牙中的齲齒應根據牙髓情况分別進行充填治療、根管治療。
(5)口腔粘膜疾患的治療
如果口腔粘膜組織有潰瘍、白色損害、炎症等粘膜病徵,必須先做治療,以免修復操作和修復體本身對粘膜產生刺激而使疾患加重。對於有義齒性口炎的患者,除了徹底停戴舊義齒後,還需積極採取措施消除炎症。
(6)調?與選磨
當出現以下情况時,應進行調?或選磨。調?可以在修復前完成。也可以在修復前僅進行初步的和必要的調?,然後再在修復時結合牙體預備進行。
1)調磨過長牙
缺牙時間過長而未及時修復,往往會造成對頜牙的過長。過長牙不僅喪失了功能,並且造成了?干擾,减少了修復的?齦間隙,應進行調磨。調磨時,視情况可一次調磨或分次調磨,必要時,可作牙髓治療後再進行調磨,使過長牙達到正常?平面,並且有足够的?齦間隙,以有利於修復治療。對於重度過長牙,可咬至對頜缺隙的牙槽脊粘膜,或者出現咬合鎖結,造成修復困難。可對其進行根管治療,截冠後以全冠改形。
2)不均勻磨耗牙尖、邊緣脊的調磨
當牙齒?面磨耗不均勻時,在上頜的頰尖、下頜的舌尖,經常會出現尖銳的牙尖、邊緣脊,從而引起食物嵌塞或?創傷、也可能出現頰、舌軟組織激惹等不良現象。囙此,有必要對尖銳尖、脊進行磨低、圓鈍處理。
3)創傷性咬合的調磨,
當上下頜牙列在正中?或非正中?比特有早接觸點或?干擾時,往往會造成牙體和牙周組織損傷。對上述早接觸點或?干擾應進行調?處理。必要時可取研究模型在?架上進行觀察後再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