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1720-1772
簡歷:
國籍:中國
年代:清
流派:
錢維城(1720—1772)清朝官吏、畫家。初名辛來,字宗磐,一字幼安,號紉庵、茶山,晚號稼軒,江蘇武進人。乾隆十年狀元,官至刑部侍郎,諡文敏。書法蘇軾,初從陳書學畫寫意折枝花果,後學山水,經董邦達指導,遂成名手,供奉內廷,為畫苑領袖。曾隨乾隆帝在木蘭圍場狩獵,帝以神槍殪虎,命維城繪圖刻石紀事。著有《茶山集》。
生平簡介
錢維城自幼聰敏、有悟性,讀書每日千餘言。十歲能詩,乾隆三年(1738)十九歲舉順天鄉試,乾隆十年(1745)26歲進士第一(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時翰林學士分習滿文、漢文,錢維城滿文名列“散館三等”,乾隆有些不高興,說:“(錢)維城豈謂清文不足習耶?”傅恒為他辯解一番。乾隆下命再試漢文,乾隆又說他的詩詞有疵漏,文賦尚通順,仍留“修撰”一職。後歷任右中允,入直南書房,充日講起居注官,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內閣學士,禮、工、刑部侍郎等職。乾隆十九年(1754)充會試副考官、教習庶起士。乾隆二十二年(1757),授工部侍郎、充武會試正考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錢維城奉旨分理京城五城平糶事宜。他上奏:請考慮依廠地遠近定運費多少。乾隆帝下詔,按其所請從速執行。乾隆二十四年(1759),充任江西鄉試正考官。乾隆二十六年(1761),調刑部左侍郎。不久,授任浙江學政。乾隆二十七年(1762),在刑部侍郎任上,錢維城奏請:申明有漏洞的律例二事:一是凡所殺的是作案罪人,就寬恕殺人罪,乃是殺死罪犯不論罪。但案後移動屍體,反遭流放,這是本小末大。二是殺拒捕之姦夫者,以鬥殺論;而殺不拒捕之姦夫者不論罪。依此律例會使姦夫索性都拒捕。此二項所請得以下部議行,經改正得到彌補、糾正。
乾隆三十四年(1769),錢維城疏請:考取內閣中書一事,請彌封墨卷並加印,以防由墨卷知其省份、座號等,滋生舞弊之舉。而後,錢惟城被任命赴貴州,查審威靈知州劉標貪污國庫金幣,和前任巡撫方世俊等索賄貪贓枉法案。他微服私訪,打破關係網,終令案情大白。上報朝廷,使罪犯依律論罪。乾隆三十七年(1772),錢維城的父親去世,他也一病不起,舊病復發,卒於家中。皇帝特賜“尚書”銜,諡文敏,賜祭葬如例。葬懷南鄉。著有《茶山集》、《茶山詩鈔》十一卷、《茶山文鈔》十二卷、《鳴春小草》七卷。
藝術特色
錢維城自幼甚喜繪畫,開始從族祖母陳書學習畫寫意折枝花果,勾描渲染,隨類賦形,氣聯意合,整體協調。後來得到了畫家董邦達指導,學畫山水。所畫山水,山勢逶迤,流泉飛瀉,煙靄飄浮,水光蕩漾。構圖井然,意境清幽。山石多用皴筆。他的繪畫遠學元代四家即黃公望、倪瓚、吳鎮、王蒙,近學清初四王即王時敏、王鑒、王徽、王原祁,《桐陰論畫》說他的山水畫“筆意亦臨摹仿麓臺,邱壑幽深,樹石靈秀,頗臻妙境。”錢維城投身科舉時,很少有人知道他擅長書畫,直到狀元及第後,在隨乾隆的一次狩獵中,乾隆射中一隻老虎,於是錢維城受命創作“射虎圖”,作品完成後乾隆連連稱讚,並下令將此畫刻在木蘭圍場的石頭上,從此錢維城在畫壇上名聲大振。在錢維城的繪畫中,帶棱角的石形、雙勾少皴的樹幹,以及中鋒含蓄的細筆、淡墨勾皴的線條,都存有董邦達的筆意,但他更擅長縝密的用筆和青綠、赭石相間的設色,其中也顯示出清初“四王”的流派風格,他的作品經常呈現出來的是一派宮廷富貴的氣息。在乾隆的收藏目錄《石渠寶芨》中,收錄的錢維城作品有160多幅,由此可見乾隆皇帝對錢維城作品的賞識程度。著名的有《九秋圖卷》。
錢維城擅長書法,工整精細,“宗磐工書,書法東坡。”他師法宋朝書法四大家之一的蘇東坡。落筆蒼潤,秀骨天成。也能吟詩,以杜少陵為宗。人稱“錢文敏尚書,詩宗少陵,書規蘇文忠。”可謂詩、書、畫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