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珠寶首飾也將迎來銷售高峰。為維護珠寶首飾市場經濟秩序,天津市質監局公佈了《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地方標準,對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的標識、銷售票據內容和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標準將於今年2月15日起實施。届時,消費者買珠寶將有依據,挑選珠寶不再眼花繚亂,可以憑藉標籤標識進行辨別。
標識標籤待規範
現時,珠寶行業中標識混亂現象普遍存在,有的商家不標注珠寶玉石名稱,還有的用“產品寓意”代替珠寶飾品名稱。有的僅標注行業內不規範的商業俗稱,翡翠B貨、24K黃金等等這些出現在首飾標籤上,人們耳熟能詳的名稱,其實都是一些不規範的商業俗稱。有的不法零售商甚至混淆、杜撰珠寶玉石和貴金屬名稱,“沙金”、“鈀鉑金”、“鍛壓金”等不規範標籤名稱已成為部分珠寶店誤導消費者的伎倆。一些商家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如有的以合成鑽石充當天然鑽石,按新出臺的《標准》要求,人工合成鑽石必須注明“合成”二字。
買珠寶將有依據
按照《標准》,飾品的交付應包括飾品標識和銷售票據。其中,飾品標識由印記、標籤和其他標識物等組成。
飾品標識的內容應簡明、準確,易於閱讀和理解,並包括必要的中文警示說明。貴金屬飾品印記應清晰地標注:廠家代號(已備案的廠家代號或注冊商標等)以及貴金屬資料及純度;鑽石鑲嵌飾品的印記應清晰地標注:主鑽石的質量(主鑽石質量大於0.10ct時),配鑲石為鑽石的,可單獨標注出配鑲鑽石的總質量。
印記內容要求完整、清晰、準確,列印在易於觀察的位置;當貴金屬飾品主體和配件的純度不一致時,其印記應分別標注,當飾品由兩個單體或兩個以上單體組成時,其印記應分別標注等等。
標籤標注內容至少應包括飾品名稱、產品標準編號和生產企業(或銷售商)的名稱;以質量計量單位作為計價單位進行銷售的應標注質量;以飾品整體進行計價銷售的應標注銷售價格。飾品名稱由材質名稱和品種名稱組成。例如:翡翠手鐲、鉑(Pt)950藍寶石戒指,其中,翡翠、鉑(Pt)、藍寶石為材質名稱,手鐲、戒指為品種名稱。此外,鑽石飾品應逐件附帶有鑽石分級證書或鑒定證書。
需注意的是,群鑲珠寶玉石的飾品,命名中應包含價值最高、體積最大或數量最多的珠寶玉石的名稱,其他珠寶玉石應該在標籤的其他位置或其他標識物中明確標注。
銷售票據應該寫點啥?
與國內其他城市出臺的類似《標准》相比,本市出臺的《標准》一大亮點是,對票據提出了明確要求。
飾品銷售票據上填寫出的內容應至少包括經營企業名稱、飾品名稱、質量或規格、價格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內容。經營企業的名稱應為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飾品名稱由材質名稱和品種名稱組成,應與標籤上所示一致。其中對於鑽石飾品,裸鑽或鑲嵌鑽石主石大於0.10ct的鑽石飾品,應在銷售票據上注明鑽石質量,以克拉(ct)為組織;貴金屬飾品,以質量計量單位作為計價單位進行銷售的飾品,應注明其質量,以克(g)為組織。應與標籤上所示一致。此外還包括價格及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