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綠卡持有者在美國結婚,綠卡配偶是否可以直接在美國轉身份,同時遞交I-130和I-485申請呢?昨天收到了一比特朋友的付費諮詢,主要的問題是“和美國綠卡的男朋友結婚,投資移民,是否可以直接在美國轉身份,同時遞交I-130和I-485申請”?答案是肯定的,和美國綠卡持有者結婚,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可直接在美國轉身份,同時遞交I-130和I-485申請綠卡。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和美國公民結婚,在登記結婚後是可以直接在美國轉身份。同樣,和美國綠卡持有者在美國結婚,也可以直接在美國轉身份,不需要會中國等移民簽證,省去兩人分隔兩國相思之苦。
首先來看一下USCIS美國移民局官網關於符合在美國境內同時遞交I-130和I-485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將I-485表格連同I-130或I-140表格的移民申請一起或“同時”提交。僅當潜在移民申請獲得批准後,您才能同時提交I-485表格。如果您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則始終可以與I-130表格同時提交I-485表格申請。
如果您要在基於家庭資助或基於就業的類別下尋求身份調整,則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您才能同時將I-485表格和I-130表格或I-140表格一起提交:
對於你的申請類別,你的優先日期要早於每月簽證公告中“申請最終行動日期”所列出的截止日期;
簽證公告錶上顯示的是“C”而不是具體的截止日期,這意味著您的申請類別和其他國家是“Current”的,您可以提交I-485表格,而不用考慮優先日期;或
如果獲得美國移民局許可(符合身份調整的要求),您的優先日期將早於您的申請類別和其他國家的“提交申請日期”錶中列出的截止日期。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可以直接在美國境內同時遞交I-485和I-130申請。但是如果您是基於家庭類別或就業類別移民申請者,必須是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才能同時遞交這兩份申請。
而和美國綠卡持有者結婚,綠卡申請配偶的移民類別屬於F2A,而F2A移民類別適用於以上條件中的第二條,在簽證公告錶上面排期顯示的是“C”狀態。這就表示,如果您配偶是美國綠卡,結婚後,您在美國境內遞交I-130申請的同時,可以遞交I-485轉身份申請,而不需要等到拿到I-130的準予信再遞交I-485申請,大大的縮短了申請的時間。
可能有朋友會有這樣的疑問,在美國境內遞交F2A申請,移民排期表看的是錶B(DATES FOR FILING),而錶B上面關於F2A的排期並不是“C”。
關於這一點,USCIS美國移民局官網同樣做出了解釋:F2A移民類別申請者,在遞交轉身份申請時,看的是錶A(FINAL ACTION DATES)。
在F2A類別中,“DATES FOR FILING”錶(錶B)上有一個截止日期。但是,該類別在“FINAL ACTION DATES”錶(錶A)“Current”。這意味著F2A類別的申請人可以使用2020年9月的“FINAL ACTION DATES”圖表提交。
由此,護照移民,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是和美國綠卡持有者結婚,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可直接在美國轉身份,同時遞交I-130和I-485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