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想婚姻幸福美滿,但卻很少有人知道在婚姻關係中如何相處。在1957年美國心理學家伯恩提出了“交往分析”理論而後衍生出來的“成人-父母-兒童”理論。這個理論主要適用於夫妻雙方關係分析,即夫妻或是情侶的相處模式。很多婚姻出現問題,不是哪件小事出現問題,而且好久以前危機就埋在了那裡。不是具體的事件引起的,而是雙方的模式出現了問題,從而在某一個時刻爆炸了而已。“成人-父母-兒童”理論有三種組合形式,分別是“成人-成人”;“父母-兒童”;“兒童-兒童”。
“成人和成人”的模式。是一種最理想的一種模式,表示夫妻雙方都是“成人”,夫妻倆個人都有完整獨立的人格,互相愛對方,互相的給予對方幫助與良好的建議。兩個人都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首先需要自己是“成人”,在可能遇到一個“成人”,從而達到這種關係。但是有的時候兩個人經過了時間的磨練,共同進步與成長了,那麼也可以達到這種比較良好的相處模式。
“父母與兒童”的模式。是一種十分不穩定的模式。就是夫妻中“兒童”的那一方需要夫妻中“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如果“兒童”的一方沒有感到照顧,或是沒達到其的要求的話,就會發生爭吵。於此同時“父母”的那一方也會因為照顧另一方而獲得成就感。這種模式十分的不穩定。如果一直保持著“父母和兒童”的模式也不會出問題。但是如果“兒童”成長了,不需要照顧了的時候,平衡就崩塌了。或是“父母”的一方,累了不想再照顧了,也是崩塌了。這種相處模式為什麼不穩定,說白了就是這種模式是有前提的,需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我個人認為不太可能一直保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模式,只要有一方想改變就會面臨整個模式的崩塌。這種模式可以轉變成“成人與成人”的相處模式,那樣是最理想的。
“兒童和兒童”的模式這種就是互相都希望對方給自己愛,互相都不會服輸。都希望對方為自己付出。就是俗稱的“歡喜冤家”,這種模式也不是很穩定,隨著時間的變化,一方如果成長了,整個的模式就會發生變化。以宏觀的角度,這種模式可能會演變成“父母和兒童”的模式。
這個理論模型是個大致的框架,真正的婚姻絕不只是這麼的簡單。所以說婚姻是場修行,夫妻雙方在生活中不斷的磨合,不斷的成長才會長久的相處下去。如果隨著時間的變化,有一方需要的或是模式發生了改變,而對方卻止步不前,那麼這段婚姻就可能出現問題。一起成長,共創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