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型人格障礙,也稱為強迫固執性格,多見於尚屬成功的男性,男女比例約為2:1,主要特徵是做事猶豫不決,思慮甚多;做事苛刻,反復核對,注意細節而忽視全域;過於嚴肅、認真、謹慎,缺乏幽默感;循規蹈矩,缺少創新與冒險精神;堅持己見,要求別人按他的規矩辦事;焦慮和悔恨的情緒多,愉快滿意的情緒少。
當一個人總是被強迫思考或行為糾纏著,你欲罷不能,無從回避,就有可能演變成為強迫性人格障礙,甚至強迫症。一般認為,強迫症與強迫型人格障礙在內容上並沒有很大差別,主要是在强度上有所不同。強迫症,全稱為強迫性神經症,是一種常見的神經障礙,國外統計的發病率約為2.3%。一般來說,強迫型人格障礙受强烈刺激或持續的精神壓力,就容易導致強迫性神經症。
表現特徵
1、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整無缺、按部就班、有條不紊,因而有時反會影響工作的效率。
2、不合理地堅持要求他人也要嚴格地按照他自己的管道做事,否則心裡很不痛快,對別人做事很不放心。
3、猶豫不決,常延后或避免做出决定。
4、常有不安全感,窮思竭慮,反復考慮計畫是否得當,反復核對檢查,唯恐疏忽和差錯。
5、拘泥細節,甚至生活小節也要“程式化”,如果不遵照一定的規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6、完成一件工作之後常缺乏愉快和滿足的體驗,相反容易悔恨和內疚。
7、對自己要求嚴格,過分沉溺於職責義務與道德規範,沒有業餘愛好,拘謹吝嗇,缺少友誼往來。
狀況至少符合上述項目中的三項,方可診斷為強迫型人格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