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1月8日訊(記者李傳芝)4日下午,市民周先生反映,今年8月份,他在廈門路一家健身會所辦了一張健身年卡,之前一直正常使用。11月1日去健身時,卻被告知健身卡不能使用了,會所方面並沒給出令他滿意的說法。
周先生說,今年8月,他花費1400元在廈門路一家健身會所辦理了一張健身年卡,同時也辦了一張600元的附屬卡,之後的三個月都正常使用。11月1日,周先生再去健身,會所工作人員卻拒絕讓他進入健身房,理由是他所持的會員卡不能使用。
周先生很不解,剛用了三個月的會員卡怎麼就不能用了?工作人員解釋說,會所委託發展會員的“業務員”在交接客戶資料時沒有周先生的資料,囙此他手中的會員卡不能使用。
周先生說,自己是沖著健身會所的牌子來的,至於會所和“業務員”之間的事情,與他沒有關係,不能因為他們之間的衝突或者工作上的失誤損害了他的利益。
周先生要會所給自己一個說法,工作人員說讓他回家等通知。周先生不同意,對方又建議他報警,一聽這話,周先生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他當場報警。
周先生說,深圳路派出所的處警警察告訴他,警方之前已經接到過幾宗類似的報警資訊。當著警察的面,會所一比特負責人承諾在11月底前給他一個答覆。
4日下午,根據周先生提供的電話,記者與會所取得聯系。一比特工作人員稱,負責人不在,等負責人回來後會給記者一個回話,但是對方一直沒有就此事給出回應。
周先生說,據他瞭解,至少有上百人出現和他類似的情况。此事究竟如何,會所如何解釋,我們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