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12月1日起,愛去健身房辦卡的讀者,可以用上一份不含“霸王條款”的契约了。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對外發佈《北京市休閑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示範文本,健身年卡等時效卡,遇到店家暫停營業超過24小時,有效期限將相應順延;不記名的計次、計時卡、儲值卡到期後,餘額、次數等要能啟動。
此次出臺的契约主要適用於北京綜合性健身會所,游泳、瑜伽等專業性健身場館,這是北京預付費消費中,首個有統一規範契约的行業。
市工商局契约處處長廉建設介紹,此前各店都是由經營者預先印製好格式合同,內容往往過於簡單,有的通篇是經營者的免責條款。
休閒健身卡的有效期設定一直是爭議焦點。新合同規定,記名的計次卡、計時卡、儲值卡不設有效期限;不記名的卡有效期限不少於3年;有效期限屆滿後,卡內仍有餘額、次數或時間的,經營者應提供啟動、換卡等配套服務。與此前徵集意見稿相比,對健身行業消費者使用最普遍的年卡、季卡等時效卡,契约最新明確了特有的時限規則。
市工商局表示,合同文本啟用後,市工商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對休閒健身契约格式條款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一旦發現健身企業使用自製格式合同中含有違法條款的,工商部門將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