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士會選擇去美國移民,其中不乏同性伴侶,那麼美國同性結婚移民是怎麼辦理呢?常見問題有哪些呢?和出國留移民網一起來看看吧!下麵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資訊,歡迎閱讀。
美國同性結婚移民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26日决定推翻了The Defense of Marriage Act第三節(DOMA Section 3),正式宣告美國憲法賦予同性結婚者在美國任何50州合法結婚的權力。總統奧巴馬繼而訓示聯邦政府各個部門儘快執行同性結婚法律和保護同性結婚者的權力與利益。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於2013年7月1日正式要求美國公民移民局(以下簡稱“移民局”)用對待异性結婚的同樣標準審查同性結婚者遞交的移民申請。這是美國歷史上人權,民主,平等和自由的又一輝煌篇章。
以下是同性結婚客戶經常提出的問題和回復,幫助大家更好理解同性結婚移民合法化的法律和執行:
問題:我是美國公民或綠卡身份。我有資格為我的配偶遞交移民申請嗎?
答覆:有資格。如果您的配偶與您一起居住在美國,您的配偶可以同時遞交綠卡申請和工作許可申請。您們需要提供檔案證據證明婚姻是真實的。移民局將用對待异性結婚的同樣標準審查您們的家庭移民申請。
問題:我是美國公民或綠卡身份。我和我的同性未婚夫/妻已經訂婚。我有資格為他/她遞交未婚夫/妻申請嗎?
答覆:有資格。您需要提供檔案證據證明您和您未婚夫/妻的關係是真實的,其中包括您們在過去兩年中見過面,已經訂婚,並將在您未婚夫/妻來美國後的90天內結婚。移民局和美國國務院/領事館將按照同樣標準稽核您們的申請和在海外美國領事館進行面簽。
問題:我在美國最高法院决定之前曾經為我的同性配偶遞交過家庭移民申請,但是被移民局拒絕了。我該怎麼辦?
答覆:如果移民局拒絕您申請的唯一原因是同性結婚,移民局將會重新打開這類拒絕案件,並按照您提供的聯繫方式盡力通知給您。您也可以發郵件給移民局([emailprotected]),提醒移民局您的申請是在DOMA Section 3下被拒絕的。如果移民局重新打開您的案件,您不需要再次支付申請費。
問題:除了配偶家庭移民和未婚夫/妻申請外,同性結婚者還可以享受其他類別的移民利益嗎?
答覆:可以。例如同性配偶的海外未成年孩子可以跟隨父母一起移民(包括繼子繼女)。又例如您的同性配偶可以與您一起獲得職業移民的同等利益。再例如您的同性配偶可以與您一起獲得政治庇護的同等利益。移民局和移民法庭將用對待异性配偶的同樣標準對待您的同性配偶。
問題:如果我是美國公民,我同性配偶獲得綠卡後幾年可以申請加入美國國籍?
答覆:如果您們一起居住三年並符合其他條件,您的同性配偶獲得綠卡後三年(而不是五年)即可以申請入籍。移民局將用對待异性配偶的同樣入籍標準對待您的同性配偶。
問題:我的同性配偶是非法入境的。我可以為他/她通過I-601A豁免途徑申請移民嗎?
答覆:可以。您們需要充實檔案證據證明您的配偶離開美國將會使您和您的家庭陷入極端困境(extreme hardship)。移民局將用同樣的豁免標準對待為异性配偶和為同性配偶遞交的申請。
問題:我是持F-1簽證的留學生。我的同性配偶可以申請F-2簽證陪同我留學嗎?
答覆:可以。您們需要提供檔案證明您們已經合法登記正式結婚。如果您的配偶持其他非移民簽證合法居住美國,您們在美國任何一個同性結婚合法州登記結婚後,您的配偶可以遞交申請要求將其非移民身份轉換為F-2身份。如果您的配偶在海外,他/她需要向海外美國領事館申請F-2簽證。
問題:我持H-1B工作簽證。我的同性配偶可以申請H-4簽證嗎?
答覆:可以。您們需要提供證明您們已經合法登記正式結婚。例如您的配偶持其他非移民簽證居住在美國,您們在美國任何一個同性結婚合法州登記結婚後,您的配偶可以遞交申請要求將其非移民身份轉換為H-4身份。如果您的配偶在海外,他/她需要向海外美國領事館申請H-4簽證。
問題:我和我的同性配偶都有曾經與异性配偶結婚,生育子女和離婚的經歷。如果我們現在以同性結婚配偶身份申請移民,移民局是否會懷疑我們的婚姻不是真實的並且拒絕我們的申請?
答覆:您們需要委託有經驗的律師幫助您們準備充分的檔案證據和準備面談,以便用事實說服移民局您們的同性婚姻是真實的以及您們的申請是應該被準予的。
雖然美國政府要求其下屬機構包括移民局和海外美國領事館以同樣標準對待异性結婚案件,現實中通過同性結婚申請移民利益,無論是家庭移民,職業移民或政治庇護,還是會遇到許多具體問題。囙此,委託一個有誠信和有經驗的專業移民律師所為您們準備翔實可信的支持檔案和準備面談是案件的成功之本。